简单(但是不全面)点说,就是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严格地说,发明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中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要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并且满足下列各项: 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实质审查中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二)申请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三)申请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分案的申请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另外各种手续也要符合规定,按时交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