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虽然没有限制,但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还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发明人的位置对职称的申请影响尤其重要。
可以,但是只有“专利申请人”的第一个人才有转让、出售专利等权利
专利人数量不受限制,但是作用不一样,第一位重要,第二三位还可以,其后就基本无用了,但是职称之类的还有用
可以多人一起申请。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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