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都是《出版管理条例》所禁止的,但是事实上“以书代刊”的行为很多,主要原因有两点1、刊号很难办理;2期刊和连续性图书出版物的界定比较模糊容易打擦边球。而“以刊代书”只是理论上的行为,实际中没人会办这种傻事。
书号就是图书出版物的“身份证”,就是图书背面条形码上的数字,带有ISBN的。刊号全称是“中国连续出版物号”,是报纸杂志的“身份证”,一般在封面就可以看到,也在条形码上,带有ISSN的。
国际标准书号﹝下简称书号﹞系统,于1967年设立。我国从1987年开始实行ISBN号制度以代替建国后的统一书号,可以说,1987年以后出版的图书不采用统一书号,但我国出版的标准、规程至今仍采用统一书号。书号的用 途,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出版社、书商及图书馆普遍都使用此系统,作为处理书籍订单及盘点存货之用。书刊号百科介绍: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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