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摊销费是指专利权的价值,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净残值。计算方式是按其入账价值和年限(使用年限和法律保护年限,哪个短按哪个计算)进行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价值除以年限等于每年折旧额,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旧额。专利权简称“专利”,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拓展资料:一、 专利摊销期限的确定 (一)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 (二)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有关原则确定。 二、 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 (一) 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 专利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 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种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二) 专利摊销方法。专利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专利年摊销额=该项专利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专利摊销的账务处理。以月实际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专利摊销 贷:累计摊销三、 专利权人包括的权利(一) 禁止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 (二) 许可权,即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三) 转让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进行转让的权利;(四) 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