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3—6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学业成绩优良,毕业论文(设计)合格。4、优秀的话则需达到平均学分绩点≥5,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个人或代表学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参加科学研究及创新实践取得突出成绩者,如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者专利授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