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期刊是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关口。资料图片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学术浮躁的风气就已经非常严重,引发了民众对学术界的“信任危机”。在医学领域这个现象也同样严重,迫于职称评定等各种压力,很多医生急功近利,片面追求论文数量,不仅论文质量堪忧,而且存在众多学术不端行为。期刊编辑是论文发表的最后一道关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防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术不端行为种类分析 科技期刊的学术不端行为,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种:抄袭剽窃;伪造篡改实验数据;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2008年年底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推出了“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为学术期刊编辑防范上述几种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是从《解放军医学杂志》实际编辑工作来看,学术不端行为还远不止上述这几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用电脑数据库来进行机械区分的,值得重视。 署名不当。学术论文的署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它代表的是署名者对论文成果真实性的责任,只有在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数据收集及分析等全过程中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才可以在论文中署名,实验实施者和论文撰写者是第一署名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过很多明显署名不当的情况,包括:随意变更署名顺序或增加署名。由于很多论文的发表都与作者的职称、评奖等行为密切相关,因此经常会有作者在从论文投稿到发表的过程中提出变更署名顺序或增加署名。 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署名。例如:南方医科大学发表在《解放军医学杂志》上1997年、1998年的两篇文章,当时发表时作者未经课题组的同意,在导师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论文上署了导师的名字,南方医科大学自己在进行内部学术风气整顿时发现这个现象,曾到编辑部来要求撤回这两篇文章。 无关人员署名。很多论文的署名作者是诸如院长、医务处、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很明显是不可能参与实验设计和实施的人员,可能他们在实验的进行过程中提供了资金、设备或其他便利条件,但这类人员只能在文中致谢,而不能作为作者署名。另外有一些论文的作者涉及多个单位,这些单位不仅科研实力弱,而且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是很明显的署名不当。 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有一些作者会将同一学术成果分解成多篇进行发表,以获得最大的论文篇数。这种情况不仅在AMLC中无法识别,更需要编辑根据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来进行辨别。同一实验先后获得的实验结果,在深度上有所发掘,有更进一步的数据,是不在此之列的。但有些文章所涉及的实验很明显是同时进行的,作者却将其中不同的研究因素或指标分成多篇文章来撰写,不仅每篇文章都因此显得单薄,而且对于读者而言,也很难获得完整的认识。 基金项目与论文不符。目前国内学术论文中基金项目的写法五花八门,除个别国家级的基金项目可以在其官网上查询之外,其他的都无从核对。有的作者为了报奖或争取后续资金资助,会在文章中捎带很多基金项目,而论文所做的工作,根本与该基金无关。另外,有的作者虽然所写基金项目是真实的,但所做的研究工作并无创新,只是“基金的边角料”而已,研究质量值得商榷。 与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的硕博士论文雷同。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有些作者的文章与已经发表的硕博士论文雷同。其中有些是作者本人的论文,这种情况已经被编辑部普遍接受,但有些却是与该论文第二甚至是第三作者的硕博士论文雷同,这种行为也是明显的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别和防范 对于学术杂志的编辑而言,在第一步对论文进行初审时,就要考虑到是否存在上述学术不端问题。《解放军医学杂志》从2009年开始启用AMLC对所有来稿进行鉴定,从使用的结果来看,仅重复率超过50%的重度重复就达到了10%,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甄别,在国外虽然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但是在国内并没有通用的标准。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根据医学文章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别标准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区分抄袭与合理使用的区别。科研大都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完全不依赖前人成果的创新研究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编辑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编辑经验,对抄袭和合理借鉴进行区分和判断。在此过程中,不能单纯依靠文字复制比进行判断。文字复制比的高低与一篇文章的抄袭程度很多情况下并不成正比。比如说综述和某些短篇文章等。因为AMLC是不能区分正当的引用和参考文献的。综述本来就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总结,会引用很多文章的观点;短篇由于篇幅较短,有时候参考文献的引用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因此重复度较高。这个时候就需要鉴别区分。另外有一些文章虽然它们的文字复制比不高,可能只有10%或稍高一些,但是它所有的主要结论和数据都已在另一篇文章发表,那么其他的地方不用比对,就可以下结论说存在抄袭,不宜发表。 抄袭的核心更在于观点。AMLC出现之后曾经备受争议,很多人认为他们给出的文字重复度多少对评判是否学术不端没有意义。其实,争论大可不必。AMLC的结果只是一个参考,是否抄袭,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抄袭,重复度是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最终的结论权不在他们,而在于编辑的判断。那么如何判断呢?有观点认为,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稿件有抄袭嫌疑,做退稿处理,而大于50%的稿件即有全篇抄袭的嫌疑。这种判定标准虽然也有一定道理,但是也要灵活处理,抄袭的程度不一定和文字的重复度成正比。 对于上述所提到的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可根据各杂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评判尺度。比如上文所提到的“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这样的文章应该说是打了一个擦边球,能不能发表并无统一定论。但是为了学术质量,《解放军医学杂志》一般是不接受这样的文章的。对不同性质的文章加以区分,并不是所有的学术不端都罪大恶极,应该视情况区别、灵活对待。 专业性的学术期刊是论文发表的最后一道关口,在阻止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中的意义重大。编辑是践行这一社会责任的主体,应该提高认识,审慎甄别,和作者一起,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的科研氛围。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进入文化产业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