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的规定,报告应包含四个部分,即: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报告要注意做到:情况确凿,观点鲜明,想法明确,口吻得体,不要夹带请示事项;结尾处应有结束性语言,如“特此报告”一类结语,词语既无实际意义,也无结构作用,可以去除,保留亦可。但如果写成“以上报告当否,请指示”,就为严重错误,因为如上述,报告是无须上级回复处理的文种,所以,即使写上这句话也是白搭,上级不会答复你;报告后面加附注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也属不妥;写报告要避免太长,一般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拓展资料: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是上行文。党、人大、军队三家的报告,都规定了四项用途,包括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等。惟独政府的报告,只有三项用途,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而没有“提出建议”这个功能。参考资料:报告 (公文格式)-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