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口头或邮件答应,而并未签署在对方公司相关offer文件上签名的话,肯定无法律责任的!至于不去的理由,确实不太说,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对方又不傻,而且是做人资的,这种情况肯定碰到很多,你一说,他就懂的!!我觉得,就直接说找到更好了的了,不用多编什么其他理由。
和你的公司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一下个人意愿和想法,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以及你的想从事的方向,我想会得到理解和对你的选择。什么情况都在于沟通,理性思维都会得到认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你可以拒绝的,你的文章你有选择权,两者中选一个更好的,再者就是你不支付版面费,杂志社是不会给你免费发表的。
你如果被公司录用后不需要去拒绝他,你可以选择一边学习一边参加考试,同时这种方式就是辛苦了点能让你能够获得收入和学历的双重提升。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
朋友好!如果在没有付梓印刷前是可以的。今后投稿一定要看该杂志的编辑过程(时间多长)。仅供参考。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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