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是不能随意改期的,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孕妇,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招录单位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要注意要联系招考单位申请,,否则的话必须按通知日期参加体检,否则就视同放弃体检,取消录用。体检未过,对体检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