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强制许可是依据08版专利法第六章、即第48-58条的规定,针对的是任何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注: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触发条件有多种,包括的理由有:专利权人未充分实施、专利权人有垄断行为、国家有紧急状况、涉及公共利益、药品支援不发达国家、交叉许可等,而且受到种种限制,详情可参阅专利法的上述条款。申请许可的单位不限于省部级单位,而可以是普通企业或者个人。许可的范围是谁申请,谁受益。一般称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