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可参加本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考过所有的科目和论文通过后就可以申请毕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自考的考籍近似于学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在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合格证书后,所在市(县)考办即要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已建立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就取得了考籍。扩展资料: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不合格,是否可以补考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