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般发明专利的审查意见都是这样说权利要求没有创造性的。不要太过于着急,近两年知识产权局控制授权率,提高专利质量,这种情况很正常。第一、您先看一下是否审查员对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说没有创造性,有没有没评价过的权利要求?有的话,为了授权需要,您可以考虑一下把审查员未评论创造性的权利要求提到独权中。这样的话,一般审查员都会接受,并授予专利权。第二、如果审查员说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评价说没有创造性,那么,就需要考虑一下跟审查员辩解一番,审查员说的有没有道理,找到的对比文件是不是确实和您的发明专利一样?有没有区别点?区别点是不是审查员所说的容易想到的,或者对比文件给出了技术启示,一般都从区别技术特征在本发明中起到的作用和对比文件不同,所以对比文件没有技术启示来答复的。这样看您怎么解释您的技术方案,以使您的发明专利申请与对比文件区别开,让审查员信服了。主要的就是以上两点了,如有问题,再及时沟通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