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的现有立法来看,《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对平行进口问题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专利法》刚刚经过了第三次修改,并通过第69条关于专利权的例外规定己确认了专利平行进口的合法性,明确规定专利平行进口不侵犯专利权,从而改变了中国专利领域对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不明确的尴尬状况。《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应当同《专利法》一样在今后的修改中增加平行进口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规定,以确定平行进口在中国的合法性。以《商标法》为例,可以规定:进口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从具有商标权人授权销售并未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外国销售商中进口该商标产品后在国内进行销售的,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