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计划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年度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审核的依据、审核时间和审核的频次;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之初,应适当增加审核的频次,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后,内部审核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集中式审核;如遇下列情况,可适时组织内部审核: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或用户有严重申诉;组织机构有较大的调整变动时;产品、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生产场所有较大改变、质量体系结构有重大变化时;审核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审核计划在执行中,若发现有不合理或不合适时,可适时进行调整,并经总经理批准。二、审核准备内审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接受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审核工作要求,管理者代表任命具有内部审核员资格的合适人选担任审核组长。审核组长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有权对审核工作的开展和观察结果作最后决定;由审核组长组织具有内部审核员资格且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者担任审核组成员,并根据计划适当的分工,作好准备;由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实施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核计划提前一周发出书面通知到各有关部门。由审核员根据分配的任务进行《内审检查表》的编写,并经小组讨论,审核组长批准。检查表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审核的项目、检查方法、检查记录等。三、审核实施在审核开始前,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向受审部门介绍审核的目的和做法,会议应做好记录,与会人员都要签名。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审核组全体成员、总经理(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受审部门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首次会议后,按计划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应按照检查表内容进行。审核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收集证据,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并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受审对象(人员、设备、过程)实施情况等;审核员在审核中,必须依据事实确定客观证据,有争议时,可重新研究确认;审核组应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结论性意见与受审部门负责人沟通和确认后,编写不合格报告。不合格报告内容应包括:受审部门及负责人姓名、职务、审核员姓名、审核依据、不合格报告事实描述、不合格原因分析、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计划及完成日期、管理者代表审批、验证记录等;审核结束,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管理者代表、受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核组成员、参加会议。由审核组长报告审核结果。四、 审核报告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的审核员编写审核报告,管理者代表确认后签字,报送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审核报告内容应包括:受审部门及负责人、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审核日期、审核组成员、审核的依据、受审部门的主要参与者(姓名、职务)、首次会议记录、末次会议记录、不合格项、审核综述及审核结论、对纠正措施完成的期限要求、审核报告分发范围、审核组长签字、管理者代表审批。五、纠正措施责任部门在收到不合格报告以后两天之内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对纠正措施中的工作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并验证纠正措施完成日期及实施情况。六、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中的全部记录由审核组长移交管理者代表,并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保存,并在管理评审时提交总经理,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