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学期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宜如下:一、拟2021年9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9月10日前答辩归档完毕。9月23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务期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7日)暂停受理博士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等工作。拟2021年12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初答辩归档完毕。12月21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务期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暂停受理博士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等工作。二、为提高工作效率,自2021年秋学期开始,受理时间范围内每周二上午集中审核学术成果,周四上午集中送审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