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备案。合伙制的专利代理机构一般是“特殊普通合伙”,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变更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著录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出资转让协议或者退伙协议原件一份;3、合伙协议修正案原件一份;4、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5、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6、原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退出的,需提供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和出资转让协议或者退伙协议原件一份;7、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