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其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省法检系统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及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