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法定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120 浏览 1 回答
269 浏览 2 回答
247 浏览 5 回答
96 浏览 1 回答
88 浏览 1 回答
145 浏览 2 回答
160 浏览 1 回答
210 浏览 1 回答
346 浏览 8 回答
211 浏览 1 回答
305 浏览 9 回答
235 浏览 12 回答
270 浏览 12 回答
276 浏览 8 回答
241 浏览 7 回答
281 浏览 10 回答
112 浏览 5 回答
213 浏览 9 回答
284 浏览 8 回答
226 浏览 8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