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则是采用更具灵活、弹性的座谈的形式进行面试。此种面试形式为面试者与受试者围坐一起,就一个或几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简介,旁边的评委根据各人的不同表现分别赋分。主要考察一个人的认识能力、理解力、判断力、随机应变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其座谈人员由考生,院领导,辅导员,组织部人员,考官组成。其面试的题目也比较有开放、新颖、亲切;二、选调面试具体流程; 一般选调生面试流程图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选调生种类、学历层次和报考的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省内外高等院校按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大学生村官按选拔计划数相应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15年3月上旬在当地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名单。2.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考察组,于2015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和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本省2015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3.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名单。4.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委托相关高等院校对应届毕业生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委托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大学生村官所在的乡镇、村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予以取消资格。 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选进行体检。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待初步落实接收单位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调人选。6.决定录用。对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发出选调录用通知。应届毕业生由有关高等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大学生村官由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协调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在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选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选调对象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取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1个月后不到岗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