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湖南公务员警察和人武专干职位体检,须进行体能测评。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人武专干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按《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 凡不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 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湖南公务员一般职位的体检,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简称警察,下同)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