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职称 我国新闻出版机构为编辑人员评定的职务称号,根据1980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通知执行。 编辑职称分为四级,即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编辑干部业务职称须经考核评定。其条件除本人应具有基本的政治表现外,还须考核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并适当考虑学历、从事专业和编辑工作的资历。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除评议其业务成绩外,还要对相关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以后每1年至3年考核一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都可随时考核,破格晋升。 编辑业务干部经过考核,由所在单位评议委员会评定,报上级机关批准。编审、副编审职称由国务院各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编辑职称由相当于行政公署一级机关授予,助理编辑职称由相当于县一级机关授予。对取得编辑以上业务职称的编辑人员,颁发证书。 编审 我国新闻出版机构里编辑职称中最高的一级人员。 编审职务由国务院各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出版专业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或由他们授权的出版单位评定,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任编审的条件是:能熟练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审职务5年以上;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作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 编审的职责是:搜集和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信息,提出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建议或方案;制订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组织社会力量或有关编辑人员实施;终审某些重要稿件,或经总编辑授权签发某些稿件;必要时对重点书稿进行审查、加工;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编辑学方面的论著或教材,指导和培养专业人才。 编审(美术)除学历、年资、外语、著译等方面的要求和编审相同外,还须有广博的文学、美术理论知识,对书籍装帧专业、美术专业的某些方面有系统研究和较深造诣,有较高鉴赏水平,作品有独特风格,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培养人才方面有显著成绩。 编审职务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不超过5年。视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连聘连任。 编辑职称系列分四级。编辑为其中第三级,属中级职称。评审编辑的条件,除具备一定的学历资格和政治表现外,还须担任助理编辑4年以上,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掌握一门外语。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缩短担任助理编辑期一二年,获博士学位的可不经助理编辑工作期即参评职称。职称由评议委员会评定。 助理编辑 我国新闻出版机构中编辑职称系列中最低档次的人员,属初级职务或职称。 助理编辑的条件是:获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经1年见习期考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的编辑业务,有一定文字水平;或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获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者。 助理编辑的职责是:协助编辑进行工作,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练习组稿,初审和加工稿件,或独立发稿;检查样书,练习撰写书讯、书评;分担编辑室内其他工作。 助理编辑(美术)除年历、年资、外语与助理编辑相同外,还要求具有基本的业务能力,在中、高级美术编辑指导下能完成专业工作任务。 助理编辑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不超过5年。视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连聘连任。 见习编辑 1.50年代推行的编辑职衔系列中最低档次的人员。担任见习编辑的条件为具有高等学校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或有一定出版工作经验的人。职衔是他们担任编辑工作后,根据其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评定后授予。 2.是对担任助理编辑之前见习期的人的习称。1986年3月颁行的《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已取消见习编辑,而人们还常用50年代《编辑人员职衔暂行条例》中的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