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在明确了什么是“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上,对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建构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并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