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有期刊8889种,这些期刊都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的。凡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水 平的高低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仅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按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将期刊分成中央期刊和地方 期刊,这样划分是为了按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对期刊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有的期刊在封面上刊载“国家一级期刊”等字样,不是新闻出版 总署组织评选出来的, 并非政府行为。那么从最权威的新闻出版署的说法来看,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所以如果单位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实在没有必要太在乎国家级省级的区别。但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单位还是存在对国家级、省级刊物的不同划分,并且在职称评聘中也多少用到了这些标准。归纳起来,一般认为 “国家级”期刊,即由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中字头的学会(像中国法学会)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 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 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