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76家机构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服务内容,及时总结发展模式,在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为加快我国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今后我部将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示范机构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不能达到标准的示范机构,将取消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资格 三,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将纳入我部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希望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附件: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八年八月七日主题词:公布 技术 示范 机构 通知 抄 送:教育部,中国科学院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08年8月7印发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称名单1,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3,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4,中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5,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6,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8,上海交大技术转移中心9,湖南大学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10,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11,南京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2,北京科大恒兴高技术有限公司13,秦皇岛燕山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14,南昌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15,西安交通大学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16,大连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17,天津市天大银泰科技有限公司 18,哈尔滨船大工程技术设计研究院19,甘肃工大高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中心20,中国科学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21,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2,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可视化热加工技术转移示范中心2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24,中国科学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25,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技术推广研究所26,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7,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8,中国科学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9,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转移中心30,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军民双向技术转移中心) 31,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2,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开发中心33,中材料集团研究开发中心34,佛山市华南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开发院35,重庆科技检测中心36,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国家工业水处理技术研究推广中心37,宁夏石膏技术转移中心38,上海新生源医药研究有限公司39,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工程中心41,北京华创阳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42,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43,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44,北京中农博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科院饲料所技术转移中心)45,北京中科前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河南省863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47,江苏省技术市场48,西安技术市场49,北方技术交易市场50,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51,上海技术交易所52,深圳市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有限公司5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设技术市场5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常设技术市场55,沈阳技术交易所56,内蒙古常设技术市场57,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58,北京产权交易所5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60,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6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62,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63,四川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64,山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65,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66,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67,济南市产学研协作管理服务中心68,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69,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70,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市场中心71,陕西省民办科技服务中心72,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74,长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75,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76,云南技术转移中心暨上海-云南技术转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