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与研究生进行问答,委员对论文发表意见和看法;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品行和学术作风、综合意见。委员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是否同意论文预答辩通过的决定。论文预答辩如获得通过,由委员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如未获通过,研究生应按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或重做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硕士生不少于二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三十分钟)。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时间:硕士生不少于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十五分钟)。对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由记录员在答辩审批材料的指定栏目中做详细记录。答辩秘书宣读评审结果为“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的论文评语中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进行回答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第二次答辩者,答辩秘书还需宣读第一次答辩决议中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进行回答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