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辅修了我校跨学科(或非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学校审查通过,授予其辅修专业所属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一)完成了双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它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二)获得了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⒈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专业学生以及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不是英语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