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签订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专利局也成为PCT国际受理局、国际检察局、国际初审局。 PCT申请分为二个阶段: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内阶段。 国际阶段:(1)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 (3)国际初步审查。 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PCT申请的好处: 一、一种独特的程序 1.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3.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可以更好的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二、较大的灵活性 1.要想避免更多的花费,可以简单地不再进行申请程序或不进入国家阶段; 2.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的国家均有效力; 三、进一步的特征 1.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各指定/选定国家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