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举例:一次取得技术转让所得10000元,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20%的费用即2000元,剩余8000元乘以20%的税率,即需要缴税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