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韵与新韵定义探讨 作者:程宝庆 古韵与新韵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定义:一是以韵书采用的基础语音为依据进行定义;二是以韵书成书的年代为依据进行定义。依据上述标准,我们应将以《切韵》音系作为基础语音,且成书年代在1911年以前是韵书称之为“古韵”;我们应将以现代汉语普通话(或称国语)作为基础语音,且成书年代在1911年以后的韵书称之为“新韵”。 按照以上定义方法,《切韵》、《唐韵》、《广韵》、《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平水韵)、《佩文诗韵》、《词林正韵》都属于古韵。元代的《中原音韵》是以当时的“中原之音”为基础语音编写的韵书,明代《洪武正韵》则是以当时的北方官话为基础语音编写的韵书。虽然这两部韵书都不是《切韵》音系的韵书,但根据其成书的年代,它们都属于古韵。黎锦熙先生编写的《中华新韵》(1941年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诗韵新编1965年版》,中华诗词学会编写的《中华新韵》(2005),湖北诗词学会编写《诗词通韵》(2016),以及拙作《汉语新韵》(2017)都属于新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