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4)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5)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6)文件的纸张应纵向使用,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向专利局受理处、专利代办处索取或从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7)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5~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5~5毫米之间。要求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8)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代办。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考虑到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