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经济是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的,而知识产权有很多,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而知识产权经济要发展,就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怎样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如何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有些作品可能会既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又享有专利权,如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目前解决上述作品关于著作权与外观专利权的冲突,可以采取 “一次卖绝”方法,即上述作品用于工业外观设计时,著作权人必须将在该作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给生产者。按照这种方法,绘画、摄影、影视、图形、书法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适用著作权法;在同类产品上再次使用该作品的,转为专利法调整。上述“一次卖绝”的方法有以下特征:1)生产者首次将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产品上使用时,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作品的著作权人必须将在同类产品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卖绝;3)“一次卖绝”后,该产品只适用专利法;4)该作品在不同种类产品的上使用的权利,仍属于著作权人。二、知识产权的内容有哪些深刻理解知识产权这种新型民事权利的特点,对于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正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进而战胜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一词在我国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究竟什么是知识产权,这种权利与传统的民事权利有什么区别,学界却莫衷一是。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类发展的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艺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因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以上规定涵盖了目前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根据公约的规定,我们可以归纳出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1、控制权即控制权利所保护的对象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不能像对物质财产那样实施占有,权利人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控制只能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控制权是行使其他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2、使用权指权利人对其权利保护对象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使用的权利,如使用专利方法生产产品,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展览自己的作品,发表、改编、表演自己的作品等。权利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3、处分权指权利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置自己权利的权利,包括设定质权、许可他人使用、转让(出卖、赠与、投资)、抛弃等权利。4、收益权即通过使用或处分,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此外,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知识产权当然具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能,这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对于知识产权来说,排除侵害的权能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这种信息能够迅速传播,被很多人掌握,而且掌握了信息的人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实施,如生产专利产品、复制计算机软件、假冒注册商标等等。如果权利人不能有效排除这些侵权行为,其商业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从执法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是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的,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关键看其行为是否落入了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因此,明确权利人禁止权的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既有专利权保护,又有著作权保护的纠纷,可以采取 “一次卖绝”方法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延伸阅读:怎样解决侵犯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纠纷的管辖著作权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