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1、向专利局申请专利;2、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等文件;3、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4、进行公告;5、向专利局提出实质性审查申请;6、审查通过后,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早公布其申请。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注意的是,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