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从授权公告的时候开始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应当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