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行为累计数额超过3000-5000,就可以追究罪的刑事责任了。法律分析公私财物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1)本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财物,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利用欺的方法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如伪造证件,取结婚的,不构成本行为。(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实,取被侵害人的信任。虚构可以是部分虚构,也可以是完全虚构。隐瞒真相,是指对被侵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以此哄被侵害人,使其交出财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是行为区别于盗窃、敲诈勒索、抢劫等行为的主要特征。由于行为人采取了欺手段,被侵害人并不清楚其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还误以为行为人在帮他人办事或者互相合作。被侵害人表面上“自愿”地交出财物,实质上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3)他人财物的形式、手段多种多样,其手段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取财物;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伪造公文、证件,取财物;以帮助看管、提拿东西为名,取财物;以恋爱、结婚、介绍工作等名义相诱惑,取财物;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等以各种欺手段收取他人财物。(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是指的数额接近犯罪的标准,或者多次公私财物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