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专利局表示通过了你提出的费用减缓请求,会给你减缓专利申请相关费用,仅此而已。和专利证书没有任何关系。
可以,但是已交的费用不能减缓,在减缓申请书获得批准后,后续费用可以减缓
有了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的话 说明此专利已经申请,还在审查阶段。 专利号在拿到受通的时候就可以有的了。发证书以及要在网上查到还需要好几个月时间。
已交的申请费无法再申请减缓,之后的交纳期限在二个半月后的其他费用可以申请减缓。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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