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视图类型有三种分别是:线条视图。优点:表达准确,有明确的轮廓线。不存在透视,反光,倒影,阴影等问题。不受被表达对象大小、是否生产出来的限制。缺点:不易表达色彩这一设计要素。对产品的整体印象难易形成,尤其对非专业人士而言,读图较困难。产品的肌理难以表达。绘制复杂产品时容易出现不对应的错误。渲染视图。优点:形象直观,立体感强。不受被表达对象大小、是否生产处理的限制。不存在透视,反光,倒影,阴影等问题缺点:需要建模、渲染、设置灯光等专业技能。视图的清晰程度依赖于出图时的精确程度。照片视图。优点:表达产品清晰明确,形象直观,立体感强。投影关系容易对应。缺点:依赖产品制作。容易产生透视变形。容易产生反光、倒影、阴影等问题。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该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其中照片要的是这个产品的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图案的,应提交展开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照片或图片。图的大小在3×8厘米到15×22厘米之间。图片上不 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 另外,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