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仅修改“普通香烟”这一处就行,原文是《权利要求l中包含不规范用语,如“普通香烟”,》这就话中是不是还暗含着除了 如“普通香烟”, 还有其他地方不规范的,需要我修改的?建议:把权利要求书中、说明书中、说明书摘要中的普通香烟改为香烟分别提交补正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的修改替换页在我递交申请书后,我发现了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中有多处错别字,但是对方只给我指出权利1中有不规范用语,我是只改审查员说的,还是将错字都改过来。建议:可以修改错别字,同时主动提交意见陈述书,说明仅是修改了错别字,不超范围且符合所有规定的理由,如果不会说为什么符合规定就省略不说,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