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应如实的反映审查会的情况,明确的反映出组织审查的分技术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审查标准的名称、计划项目编号、起草单位、标准审查结论及修改建议等内容。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标准的总体评价、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过程、征求意见汇总情况、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作用、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主要修改意见(适用于修改内容较多的项目)。并由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承担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会议纪要应包含哪些附件?1)参加审查会议的专家、委员和其他相关方代表的名单及签到表;2)标准修改的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