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大会代表由各地方、各部门民主协商和选举产生。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研究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社会团体,由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及其研究的有关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是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动科技经济进步的重要社会力量。下设专利委员会、学术顾问委员会、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等。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了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六届理事会经2012年5月17日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为路甬祥、任建新、姜颖。2014年12月11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召开第六届届中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理事会部分成员的决议,现第六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共333人,理事长为田力普,常务副理事长为甘绍宁,副理事长为于慈珂等30人,常务理事为于泽辉82人,秘书长为张云才,副秘书长为马秀山等5人,理事为于沐琳等213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内设: 综合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咨询部(北京国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编辑部(杂志理事会)、学术部(专利委员会秘书处)、联络发展部(培训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前身是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1984年12月12日,由中国专利局发起成立了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筹委会。1985年3月29日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正式成立。1990年11月30日更名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社团法人(社证字第44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