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申请人是专利人权(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如某企业申请专利,申请人是该企业。如某人申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而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专利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