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应该基于产出:评价应基于产出的道理是显然的。一个研究者或者一项研究获得了很多经费,但没有或少有成果,只能说这个人的这项研究没有做好,经费再多也是没做好。 衡量产出不光要看产量更要看销量: 评价一个科研人员或机构(知识产品的生产者)的研究成果的好坏,要看其是否适销对路,消费者(同行科学家)是否欢迎、接受或使用它;而不是看他发表了多少文章或著作。如果其论文和著作不受同行欢迎、不被同行接受,生产得越多越浪费。 评价应该是分权的而不是集权的:集权评价面临的问题首先是评价权向谁集中,似乎应该是专家评价。但专家评价必须事先确定谁是专家,而这本身又是一个评价问题,所以专家评价并未最终解决评价问题。即使找到了的真正的专家,如果把评价权集中于少数几个专家,评价结果的对错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评判,风险其实是很大的。因为,专家的理性也是有限的,而且他们常常并不是真正的使用者,其评判可能还不如使用者正确。而且他们还可能以权谋私,从而歪曲评价结果,而以权谋私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评价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评价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现在的评价体制实际上是一种不相信科学家本身的评价体制,是一种一次性的评价,如投稿时论文的评审人或成果鉴定时的几个专家的评价。好的评价体制应该是多次的,甚至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发表和出版只是最基本的层次,以后还要经过科学界反复的评价。单靠发表(或鉴定)一个层次的评价是不够的。 基于引用的评价遵循了这四个原则:因为科学成果不能卖钱,换句话说,科学成果(如一篇科学论文)的消费者或使用者(常常是同行科学家),无需为使用别人的科学成果而付钱。但他仍需支付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就是使用者对原作者的引用,否则就是剽窃。所以,评价一项科学成果只要计算其被引用的次数,就像评价一项产品只要数一下其货币选票一样,被引用次数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