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书公证可到委托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证处办理或在微公证小程序上在线申办。委托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1、委托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执法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材料。2、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文本或公证人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草拟的委托书文本。3、委托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财产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4、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