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历史悠久,曾被《不列颠百科全书》列为中国15所在世界最具影响的大学之一,为我国各行业人才的培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从云大走出的知名校友都是我们云大人的骄傲!
一、龙登高
龙登高先生,湖南安化人,是云南大学84级的校友,在云南大学求学期间师从李埏先生。
很多同学估计会想,知名校友不是华罗庚先生、费孝通先生这些大佬吗?我们没有听过龙登高的名字啊。龙登高先生来头相当大,首先,作为教授的他供职于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主要从事经济史、企业史与国际华商等领域的研究。其次,龙登高享有很多社会兼职的头衔,如受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候选人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再次,高学历的龙登高先生曾为哈佛燕京学者、剑桥桑坦德学者、耶鲁访问教授。最后,龙登高先生曾经还是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CCTV“百家讲坛”的主讲嘉宾。
下图为龙登高先生
二、林文勋
说到知名校友,必须得跟大家介绍一下林文勋书记。林文勋是前云南大学校长,现任云南大学党委书记,也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学术造诣高,他提出了富民社会和钱币之路的概念,在唐宋经济史中,地位举足轻重。截止2017年6月,在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0篇,足见,林文勋书记不仅是一位校领导,同时还是一位学术高产的学者。林文勋书记带领云大成功入选双一流,还与龙登高先生一起,登上CCTV10百家讲坛,为我们云大代言。现年五十出头的林文勋书记头发花白,可见他为云大的付出与操劳啊!
三、陈翔
提起这个名字, 你可能会想到歌手、演员陈翔,但是如果加上一个限定词“陈翔六点半”的陈翔,那在云南,陈翔可谓家喻户晓。
陈翔,内地男导演,毕业于云南大学影视专业,从2014年底开始,他所执导的昆明本土短剧《陈翔六点半》席卷网络,在新榜联合今日头条发布的头条视频影响力排行榜里,《陈翔六点半》甚至多次超越Papi酱占据榜首。下图就是辣个曾经红过Papi酱的男人
从以上几位云大知名校友来看,他们的经历无不在告诉我们,我们云大人不必自卑,哪怕我们不是所谓的“985”高校,只要努力和坚持,也能在自己所在的领域取得成绩!
讲到云南大学的知名校友,我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人不是像熊庆来、华罗庚这样的学术大家,而是那个以超越时代的远见建立云南大学的军阀——唐继尧。(下图为颇具法式风味的云南大学东路校区)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云南人,家乡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古老而沧桑的滇越铁路越过云南,也见证了云南百年来的历史沉淀。(下图为唐继尧主持成立的东陆大学标志建筑物钟楼)
唐继尧是滇军的创始人与领导者,其领导的护国运动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中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于民国二年(1913)执政云南,在其14年的任期内积极发展民生行业,为云南的近代化事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军阀,唐继尧身上必不可少的具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但因其自身较好的教育背景也使得唐继尧格外重视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性。 (下图为东陆大学校训)
唐继尧于1919年9月以云南督军公署、省长公署之名告知省议会即表示“大学之设,必期于成。”由此创立云南大学,是在是以超越时代的眼光看待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对于一方水土发展的重要性。
在动乱不堪的军阀混战时期,在地方经济基础远不如江浙甚至远不如中原的云南大地,建立一所高等学府的经费完全可以用来扩军备战,争夺地盘,但其依然选择发展高等教育,在此意义上而言,其对云南大学的创立和贡献可以说是跨越时代的。
在此之后,云南大学经历了近百年的沧桑巨变,云南大学的发展史,某种意义上即是云南省,甚至于是中国历史发展的缩影,希望云南大学越办越好,希望无数云大学子以此为志,再创云大辉煌。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陆亦可的扮演者是 柯蓝,1972年7月25日出生于北京,演员、主持人、模特。
社会学属于综合性学科,研究方向多样,凡是与社会相关专题亦可作为课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宏观经济、城乡经济、国家政策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统计、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国家与社会、公民权责、政治与经济、社会阶层、社区管理、传媒与社会、文化、企业社会学、管理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等。“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相关规定” 一、同等学力人员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三)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4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必须有一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理、工、医科类必须有一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其学术研究成果、专利和管理方面至少有一项获得省部级奖励。(四) 申请人应于每年4月或9月,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装订材料):1、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清单及其复印件2份,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2、最后学历证明、硕士学位证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校有关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五)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 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必须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以上述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起1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博士学位课程考试(一年举行两次考试:6月和12月)。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一般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跨学科(人文社科跨门类、理工医科跨一级学科)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先通过申请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为合格。四、 申请人如不能如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1年内完成。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指导。二、申请人在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3个月与论文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作论文开题报告。三、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打印和装订,必须符合《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的要求。 一、 由学校聘请不少于6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该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名)进行评阅。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评阅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个月,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送交论文评阅人。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校有关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三、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该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0天送至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有详细记录备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三、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武汉大学”)四、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经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五、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学位。六、如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必须在3年以后。
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表(文理科专业适用)表一: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表二: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评阅人评审表表三: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表四: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题目:题目来源:□省部级以上 □市厅级 □横向 □自选题目性质:□理论研究 □应用与理论研究 □实际应用研究学 院: 系:专业班级:学生姓名: 学号:指导教师: 职称:二0 0九年制表一: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内容 任务书 □ 有 □ 无 开题报告 □ 有 □ 无正文 □ 完成 □ 未完成 字数中、英文摘要 □ 有 □ 无外文资料翻译 □ 有 □ 无 字数软硬件验收 □完成 □未完成毕业论文期间考勤情况 有无旷课 累计旷课时间 天指导教师评语(说明是否可进行答辩,并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给出评定成绩的依据):指导教师签名: 职称: 所在院(系):成绩 年 月 日表二: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评阅人评审表评阅人姓名 职称及学历 所在院(系)评 价 项 目 好 较好 一般 差选题质量 01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02 题目难易度03 题目工作量04 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能力水平 05 查阅文献资料能力06 综合运用知识能力07 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08 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09 外文应用能力成果质量 10 文题相符11 写作水平12 写作规范13 篇幅14 成果的理论或实际价值毕业论文原创性 □ 是 □ 部分引用 □ 部分抄袭 □ 抄袭评阅人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评阅人评语评阅人签名: 年 月 日注:评阅人原则上应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特殊情况下经院(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同意可由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表三: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一、答辩专家信息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 序号 姓名 职称 单位(A:校内;B:校外)二、答辩记录答辩地点 答辩日期记录内容:1、阐述毕业论文要点 2、提问与回答内容记录人:注:如记录内容多请加附页。表四:南昌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评阅人评定成绩:评阅人签名:年 月 日答辩委员会意见:委员签名: 、 、 、成绩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院(系)评审意见:综合成绩 院(系)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评 分 标 准成 绩 标 准优秀 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良好 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中等 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及格 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不及格 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有抄袭现象;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注:院(系)也可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制定评分细则。
第十三条 课程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学术活动)并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四条 学术水平 学位申请人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 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发表论文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且:(一) 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大连理工大学。(三)我校根据学科门类分为以下三类:1) 理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2)工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或E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3)人文、经管、建筑类学科各专业必须在本学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二篇学术论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会议论文。(四)各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在本学科指定的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一篇文章等同于本学科发表论文要求。(五)在我校主办的同一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只以该期刊一篇论文计。(六)各院系可以根据本院系的情况制订高于本细则的标准。各个院系制订的标准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实施由各个院系审查、学位办复核。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实践价值。 (二) 对学位论文所述及的各个问题反映出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四) 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的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3。 各院、系可参考上述要求,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提出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的具体学术标准。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通过预答辩后方可印送有关单位同行专家评阅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生要在预答辩前向所在学科点点长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预答辩:①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②《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③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二)各学科点点长根据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拟订预答辩小组名单,预答辩小组至少由三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两人为博士生导师。博士生把论文初稿在预答辩前一周送交预答辩小组的老师进行评阅。(三)预答辩小组老师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阅,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及创新点摘要等做出评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记录在《博士学位论文初稿评审表》中。(四)博士生预答辩通过后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稿经预答辩小组组长和学科点点长确认后到研究生院申请送校外专家评审。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再将学位论文和创新点摘要(编号逐条简述)、《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导师提议明审评阅人名单(不少于六人,一个单位不多于两人)》交各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整理后交各学科点点长;(二)学科点点长可以根据情况对导师提议的明审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和补充,提出三位明审专家;(三)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上述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学位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对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调整,确定三位明审专家,并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两位盲审专家。(四)五份学位论文评阅书(以下简称评阅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直接寄给评审专家,评阅时间约为四十个工作日,评阅书寄回学位办登记,并由学位办及时把回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五份评阅书需全部收回,如不够份数要及时补寄。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结合培养计划对答辩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根据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做出是否同意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决定。(一)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可以申请答辩;(二)如果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然后由相关学科点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评估和认定, 给出书面意见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的决定;(三)如果有一份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审,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后送原评审专家再审。再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再审后仍为否定意见的,博士生要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博士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重新预答辩和送审;(四)如果两份以上的评阅意见为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需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重新申请预答辩和送审。(五)如果研究生和导师认为外审的否定意见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将组成由相近学科点点长为组长的复议小组,由复议小组就是否是学术观点之争给出书面意见。如果复议小组认为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再进行送审,送审原则是:有一份否定意见需再送两份论文外审。 如果复议小组认为不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按第十九条(三),(四)条款执行。(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 未达到本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者;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者。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应包括两名非本院、系与博士论文课题相近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有申请人所在院、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以及预答辩小组的成员,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提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五至七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审核签字,获准答辩。(三)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四)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五天把学位论文送交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预先审阅。(五)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公开方式将答辩题目、时间、地点等答辩信息提前公告。(六)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按答辩程序(参见附件4)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包括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和对学位论文创新点评价)和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院系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 (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一条 内部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当公开举行。如果论文涉及国防、军事或国家机密,或由于技术秘密等原因,需要进行内部答辩的博士生,须填写学位论文内部答辩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办法》执行。 对进行内部答辩的论文,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协商提出五名专家,匿名评阅,评阅意见密封返回研究生院学位办。五名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一致通过,则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内部答辩;若有一份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重新修改论文,半年后再次向研究生院提出评阅申请。第二十二条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博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发表论文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审议其学位。博士生毕业两年后仍未达到授予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发表论文要求的,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上没有通过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校学位委员会可以在当次学位会以后的一年内再受理一次其学位申请,但是需重新进行预答辩、外审和答辩。如果第二次在校学位委员会上仍然没有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一般四年左右,一般要求3篇以上,有一个学院认可期刊目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名单介绍如下: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名单可在武汉理工大学官网查询。
论文盲审基本概念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
盲审和外审通过后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博士和硕士都有不能毕业的,但是硕士的比例很小的,也有没有毕业的硕士,但是比例不到1%。所有的博士论文和部分硕士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送到外单位做盲审,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另外省市级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请外单位做盲审,以检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所有博士硕士论文在盲审、外审都过了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 是否授予学位。最后由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综合论文质量、修科成绩、思想表现、有无发表论文等因素,无记名投票会决定是否给学位,同意给了还要公示3个月后拿学位证书。博士和硕士都有不毕业的,一般无学历和学位。毕业的有的有学历无学位,有的有学历和学位。
不同学校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在30%-50%之间,博士论文全部盲审,不能毕业的当然存在,尤其是好的学校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上海市是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参加盲审。博士生的话是强制盲审,只要申请博士学位就要参加盲审。盲审就是论文的内容和标题都不能涉及你的导师姓名和你的姓名,一般都是送到外校审阅,审稿人不会知道是谁的论文谁是这论文的指导老师。
因此叫盲审。盲审有不过的,特别是博士,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认真对待,基本也就都过了(硕士论文)。博士的论文本身就对学术水平要求高,所以通过要难些。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楼主你好,先讲解一下在职博士的定义。所谓在职博士是指学习方式相对脱产形式而言,既通过正常入学考试(统考或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教学或培养方案许可的情况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统招博士在读期间不评定职称)所以在职博士生并不是某种录取类别。一些专业学位未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而采用全国联考方式的入学,实际上是以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方式获得学位,因和学历教育有所区别,所以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在职博士,此外,社会上还有一些课程进修班是属于进修性质的。在职博士并不是另外一种博士,只是学习的形式不同,所有招博士的单位都可以,只不过因为是在职的,可能帮不了导师做项目,所以导师一般不愿意收!在职博士的报考条件: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4、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5、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报考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1月-12月,各个学校时间不一。每年只有一次机会,只是有的学校可能为那些没报上名的同学给一个时间再可以补报,一般也就几天时间。关于读在职博士的费用:按照规定,读北京在职博士要求脱产学习3年(至少要求脱产一年半。这还得看学校和导师的要求)。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论文评审费、论文答辩费、学习期间的住宿和伙食费、车旅费、毕业费用等加起来,一般会在4万元左右,或者更多。
博士论文盲审 拼的不是质量,是人品等你通过了,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85分及其以上是优秀,75-84是良好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专家费用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家讲座、培训、评审、验收、咨询、指导及相关工作费用发放标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制定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专家费用发放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7月10日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9月6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专家费用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家讲座、培训、评审、验收、咨询、指导及相关工作费用发放标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费用指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开展讲座、培训、咨询、指导、评审、验收及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付的专家报酬。
第三条 讲座与培训应遵循“先审批、后举办”的报批程序。讲座与培训开始前应编制预算表。需列明讲座与培训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预算等,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培训与讲座的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第四条 专家讲座费是指校内各类学术讲座、教学讲座、学科竞赛讲座、形势(专题)报告讲座及其它类型讲座等聘请校内外专家所支付费用。培训费包括各类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任职培训、科研与教学等专门业务培训等。具体支付费用(校外专家税后)上限如下表:
校内外专家讲座与培训报酬标准
序号
类别
职称职级
讲座
培训
备注
1
校外
国内外院士
5000元/场
6000元/半天·人
1. 原则上授课时间小于2小时,视为讲座;授课时间超过2小时(含),视为培训。
2. 单场讲座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单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小时。
2
校外
千人(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等。
4000元/场
5000元/半天·人
3
校外
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正处级干部等,一般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000元/场
3000元/半天·人
4
校外
在某学术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副处级干部等,一般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
2000元/场
2000元/半天·人
5
校内
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800元/场
1000元/半天·人
6
校内
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500元/场
800元/半天·人
7
校内
校内其它专业技术职务者
300元/场
500元/半天·人
第五条 专家评审验收费是指各类教学科研活动(项目)评审与验收,教学科研成果评审(评奖)与验收,科技创新平台论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评审、各类学生活动评审,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论证以及其它各类评审(评选)验收活动等过程中聘请校内外专家所支付的费用。咨询指导费是指各类教学科研团队、学生活动等过程中聘请校内外专家指导所支付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校外专家税后)上限如下表:
校内外专家项目评审验收与咨询指导报酬标准
序号
类别
职称职级
咨询指导
项目
函评
项目
会评
1
校外
国内外院士
3000元/天·人
校外专家:600元/项目;
校内专家:400元/项目。
校外专家3000元/半天·人;
校内专家1500元/半天·人。
2
校外
千人(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等。
2000元/天·人
3
校外
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正处级干部等,一般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000元/天·人
4
校外
在某学术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副处级干部等,一般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
800元/天·人
5
校内
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500元/天·人
6
校内
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00元/天·人
7
校内
校内其它专业技术职务者
200元/天·人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原则上只邀请教学、科研等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要严格限定参加人数,每个需要评审或验收的项目邀请专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50%。
第七条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评审和验收工作费用的发放范围,除按规定向参与评审和验收工作的专家支付费用外,各部门不得向其他工作人员发放相关费用。
第八条 支付讲座与培训费、评审验收费和咨询指导费,各部门要请参与专家、学者统一填写包括含有专家单位、姓名、职务或职称、天数、标准、金额、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名的表格,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支付相关费用。签收单将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存档。
第九条 讲座与培训费、评审验收费和咨询指导费一般应通过银行卡发放。
第十条 相关工作费用指会务、学员管理、后勤保障、技术服务等必要报酬。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并根据培训实际需要安排相应人员。
(一)会务及学员管理费: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元;
(二)后勤保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元;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费用不予申报;财务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费用不予支付。校内工作人员履行正常工作任务的,不额外发放费用。
第十二条 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博士论文盲审的时间有快有慢,平均在40天左右能得到盲审的结果。
盲审,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máng shěn,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
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
盲审办法:
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盲审方案:
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答辩更严格。感觉不是严不严的问题,我体感盲审的标准会比预答辩低一些。但是预答辩毕竟是系里的老师,就算高标准提很多意见但最终肯定给你过;盲审的话老师...
博士论文盲审不过的概率介绍如下:
不同学校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一般在30%-50%之间,博士论文全部盲审,不能毕业的当然存在,尤其是好的学校更注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
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审后提交的材料(由博士生提交):
1、导师评阅书
2、一份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自审清单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自审清单表格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栏目下载,纸质自审清单应由导师审核签字;电子文档命名:学号+姓名+自审清单,送审前请发至学位办公室电子邮箱:自己学校的邮箱。
3、一份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全套复印件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录用通知书原件(包括拟刊载年份、卷、期号等)和被录用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其它成果的复印件,会议论文复印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字。
4、学位论文评审费(每位博士生xxxx元)
费用的收取规则为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聘请xx位评阅专家,每位专家评审费xxxx元,导师出部分费用(学校不同费用不同),即:xxxx元;研究生院和学院各出部分费用。所有费用全部刷卡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