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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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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1.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用16K规格复印纸输出,边距为:左边距2.5cm、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2cm,行距1.25倍。2.封面论文题目用黑体一号字,居中;其他各栏用宋体四号字,居中。3.中文摘要字样用黑体三号字,居中。4.摘要正文用宋体小四号。5.“关键词:”字样用黑体小四号,空二字左排。6.关键词用宋体小四号,与“关键词:”同一行排,各词之间空一字隔开。7.英文摘要参照中文摘要样式打印。8.论文目录“目录”字样用黑体三号字,居中;目录内容用宋体小四号。9.论文正文一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三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四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五级标题及正文用宋(或楷)体小四号(英文用新罗马体12号)一级标题单独一行,居中。10.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参照第8点要求打印。11.正文页码一律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标明。正文中按引用顺序在参考文献出处的文字右角上用[ ]标明,[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正文之后则应列出参考文献。作者阅读的参考文献中应包含一定的外文文献,并翻译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或写出一定量的阅读笔记。参考文献的著录,按着录/题名/出版事项顺序排列:期刊——著者.题名.期刊名称.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书籍——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网络文章—一网络文章的作者.文章题目.网站地址;(如果没有作者、题目的,应写明网站地址)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三峡大学学报论文格式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到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到5个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6、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7、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9、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英语论文的规范要求 1.“课题名称”,“学生姓名”,“课题概述”,等现有的指示性项目是小四号字;所有需填空的项目,用五号字填写。2.课题名称一定要具体到小课题,并且要做到“一人一题”。含有正副标题的,在正标题后换行空两格用破折号连接副标题。 3.“院别”一栏:英语专业和第二学位学生填“外国语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填“科技学院”。 4.“班级”一栏,第二学位学生填写:英语双学位1班(或2班)。 5.“指导教师”一栏不填写,由指导教师手签姓名。 6.“课题概述”部分字数要求在200-300左右中文汉字,主要阐述该课题的背景、目的、内容和意义等,语气应保持客观公允。 7.外语类参考资料及文献必须达到8本以上。格式以三峡大学学报格式为参考。具体如下: A. 每条书目中,先作者名,再书名及用中括号表示的书的类别,再出版地、出版社及时间,用点连接。点用英文格式下的加粗的'点。 英文书目在前,中文在后,两部分分别按人名的字母顺序依次排列。 中英文文献统一编排序号,序号用方括号[],其后空格:英文书目空两格(两个半角),中文书目空一格(一个全角)。某条书目如需两行,第二行悬挂缩进,与人名对齐。 B.针对外文书目的特别要求如下:作者先姓后名,中间用逗号隔开。若有两个以上作者,则只须第一个作者姓前名后,后面的作者先名后姓,中间无逗号。英文书名使用斜体。翻译成中文的书目,译者也要求标注出来。 C. 请参考下列几条书目: [1] Roberts, G. and Mey, J. On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99. [2] Wilson, M.. A case study[A]. In M. Wilson. Writing Science[C]. London: Longman, 1999. [3] 李明,申真. 语境与会话含义[J]. 外语教学,2001,(9). [4] 西沃卡•朱丽安. 美国广告200年经典范例[M]. 周向民译.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9.任务书单面打印,共两页。 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论文格式由学术堂整理提供一.封面题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各项内容:四号宋体居中.二.目录目录:二号黑体加粗居中.章节条目:五号宋体.行距:单倍行距.三.论文题目小一号黑体加粗居中.四.中文摘要1、摘要: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2、摘要内容字体:小四号宋体.3、字数:300字左右.4、行距:20磅5、关键词:四号宋体,加粗.词3-5个,每个词间空一格.五.英文摘要1、ABSTRACT:小二号TimesNewRoman.2、内容字体:小四号TimesNewRoman.3、单倍行距.4、Keywords:四号加粗.词3-5个,小四号TimesNewRoman.词间空一格.六.绪论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5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七.正文(一)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二)安保、管理类毕业论文各章节按照一、二、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字体格式章: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节:标题小三号黑体,加粗,居中.一级标题序号如:一、二、三、标题四号黑体,加粗,顶格.二级标题序号如:(一)(二)(三)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顶格.三级标题序号如:1.2.3.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四级标题序号如:(1)(2)(3)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五级标题序号如:①②③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医学、体育类毕业论文各章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层次格式为:1××××(小2号黑体,居中)××××××××××××××(内容用4号宋体).1.1××××(3号黑体,居左)×××××××××××××(内容用4号宋体).1.1.1××××(小3号黑体,居左)××××××××××××××××××××(内容用4号宋体).①××××(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a.××××(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三)表格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接续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四)插图每幅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放在图位下方居中处.图应在描图纸或在洁白纸上用墨线绘成,也可以用计算机绘图.(五)论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编编排序号.序号分章依序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分别为:图2.1、表3.2、公式(3.5)等.文中的阿拉伯数字一律用半角标示.八.结束语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3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九.致谢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十.参考文献(一)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8-10篇,五号宋体,行距:20磅.参考文献以文献在整个论文中出现的次序用[1]、[2]、[3]……形式统一排序、依次列出.(二)参考文献的格式:着作:[序号]作者.译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期刊:[序号]作者.译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引用部分起止页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译者.文章名.文集名.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十一.附录(可略去)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英文内容小四号TimesNewRoman.单倍行距.翻译成中文字数不少于500字内容五号宋体,行距:20磅.

论文是指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论文的格式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毕业论文为例,分为封面,题目,目录,内容摘要,正文,注释等这几部分,一篇论文不仅对格式有要求,对纸张和页面,字体也都有要求。

1、封面:关于封面不同学校的封面格式设计不同,要使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或者先咨询一下导师。

2、题目:题目要写的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最好不超过20个字,对于本专科毕业论文一般无需单独的题目页,如果是硕博士毕业论文才需要单独的题目页。

3、目录:目录居中,自动生成,4号宋体,双面打印,若不够双页则独立成页,需要标明页码,正文各一级二级标题,后面是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4、内容摘要:四号宋体,段落要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1.5倍行距,摘要的内容一般为作者所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一般为150字到300字,中英文需要一一对应,英文摘要需用第三人称。

5、正文:正文的字体为四号宋体,1.5倍行间距,双面打印,字数为5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论文的正文分为三个部分,前言,本论,结论,前言要简单扼要,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即可,本论是论文最重要的部分,要写出作者在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结论部分就是总结一下全文,加深题意。

6、注释:注释一般采用小五号宋体,这部分就是把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2]),排印在该页底脚。

三峡大学理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每个学生大学毕业前都需要写毕业论文,只有论文过了才能够顺利毕业。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论文怎么写,=需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毕业论文的字体大小1、文题目:二号黑体加粗居中2、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五号字3、距:1.5倍(中文封面和英文封面除外)4、边距:上下2.5厘米、左3厘米、右2厘米5、眉:1.5厘米,页脚:1厘米6、码:中文封面和英文封面不用页码,报告主体部分的页码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标出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1、题目要一眼就能知道你在写什么,应用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字数不超过20字。2、关键词三至五个,需要反映出文章的主旨。3、目录一定要写,将论文的提纲理出来,写出小标题并标注对应页码。4、引言,引出文章的内容,需要吸引老师的注意力。5、正文内容不要跑题,论点论据写清楚,使老师看了之后一目了然。6、论文的结论要明确、精炼、完整,写出自己的见解。7、参考文献和注释是必须要写的,写在论文后面,数据和图标需要标明来源和出处。

毕业论文的一般格式

导语: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直观地说,论文格式就是论文达到可公之于众的标准样式和内容要求。论文常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文章。下面为大家带来了毕业论文的一般格式,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论文一般应依次包括下述几部分:

(一)封面。

(二)题目:应准确概括整个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扼要,让人一目了然,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三)中文摘要:内容摘要要求在300字以内。力求用精炼、准确的语言,简要说明本论文的核心内容;在本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四)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标题用三号黑体,其余部分用四号宋体)。

(五)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另起一页,分为三至四级标题:一级标题用“一、二”表示;二级标题用“(一)、(二)”表示;三级标题用“1、2”表示;四级标题用“(1)、(2)”表示。

(六)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通篇正文之后)。外文用原文,不必译成中文;文献是期刊时,一般书写格式为:作者、篇名、期刊名、年月、卷号、期数、页码;文献是图书时,一般书写格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月、版次、页码;文献来自网络时,一般书写格式为:作者、篇名、频道、网址、年月日。

(七)封底。

二、论文的打印和装订要求?

(一)毕业论文要用A4纸打印。封面统一用我校印制的“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封面。封面上各栏目必须认真、正确填写。

(二)论文要求字迹和标点符号清楚、工整、正确。

(三)页码:全文要求统一编页,页码从正文页开始采用页脚形式按阿拉伯数字(1,2,3……)居中编排。

(四)正文打印要求:左边距:30mm,右边距:25mm,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页眉边距:23mm,页脚边距:18mm。

(五)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需打印8—10本。

1 、毕业论文格式

一般说来,一篇毕业论文要具备相对固定的格式。这些提到的毕业论文格式仅供参考。学校有具体规定的,则按规定办。这里以文件中规定的毕业论文格式为准。

①论文题目,有的含副标题。题目之下是作者署名,署名之前或下边一行写作者的校、院、系、年级。

②“摘要”与“关键词”(或称“内容提要”),一般为300字左右。位于作者署名之后,正文之前。关键词,结合标题和正文内容一般选取3至5个。

③引论。用“O”标示,常写作“引言”、“引论”、“绪论”,引言较短时可不标出“O。引言”类小标题。引论的内容一般是交代选题背景,主要有:课题来源,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状况。已有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选题的意义,讨论的问题。本文分几部分,从哪些方面进行讨论,以及指导思想、论证方法等,均可根据内容的需要写在引论中。

④正论。正论常分几部分写,分别标示“一”“二”“三”“四”等,有的加小标题,或以分论点的形式出现,以凸现论述的观点或主要内容。这部分是对研究过程及分析、归纳、概括的表达,体现出分析方法与思路,充分有力的论证。正论还要体现出明确的指导思想。

⑤结论。一般用“结语”“小结”“余论”等标示。也可不标示“结语”之类的词儿,在正论之后空一行直接写结论或总结。在毕业论文格式中,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归纳、综合或概括,也可以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若是在正论之后,对相关联的问题还想简短论述一下,或是对较为重要的问题再说一些想法,可写成“余论”。

⑥毕业论文致谢。接上文另起一段。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老师以及有关人员表示感谢。“毕业论文致谢”并非形式,也不是走过场,是一个大学生修养的表现。

⑦注释与参考资料。注释专指“本文注”,即作者对论文有关内容所作的解释,一般用脚注(放在本页末)(属毕业论文格式的非必备项)。参考文献专指“引文注”,即作者对引用他人作品的`有关内容所作的说明,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1][2]等标示,序号与文末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同一著作或文章被多次引用时只著录一次。

⑧附录。收录和论文有直接关系的文字材料、图表、数据、试验结果等。中文方面的毕业论文格式中作附录的情况似乎不多见(属毕业论文格式的非必备项)。

以上是一篇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是一般撰写毕业论文必需的表达形式,其中除“注释”和“附录”可有可无外,其他部分的毕业论文格式是必备的。

2、毕业论文格式的其他要求:

①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一般来说,文学、新闻、历史、哲学等方面的毕业论文在7000字以上,语言方面的论文在6000字左右,也有对函授学员、自考生要求在5000字左右的。我的想法是对字数不去“斤斤计较”,关键是在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有创见。一般说来,达到了内容的要求,相应地也会满足字数的要求。

②表述要求。毕业论文是对自己研究成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意准确、鲜明,语言通顺、流畅,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别字。一般情况下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成文,若手抄则要求书写工整。

③修改要求。论文初稿写好后,全文阅读,前后对照,检查论点论据论证和词句运用,修改好了之后,搁置几天或者一两周,再来挑毛病,经过多次修改、加工、润色,最后在老师指导下定稿。

1.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用16K规格复印纸输出,边距为:左边距2.5cm、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2cm,行距1.25倍。2.封面论文题目用黑体一号字,居中;其他各栏用宋体四号字,居中。3.中文摘要字样用黑体三号字,居中。4.摘要正文用宋体小四号。5.“关键词:”字样用黑体小四号,空二字左排。6.关键词用宋体小四号,与“关键词:”同一行排,各词之间空一字隔开。7.英文摘要参照中文摘要样式打印。8.论文目录“目录”字样用黑体三号字,居中;目录内容用宋体小四号。9.论文正文一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三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四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五级标题及正文用宋(或楷)体小四号(英文用新罗马体12号)一级标题单独一行,居中。10.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参照第8点要求打印。11.正文页码一律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标明。正文中按引用顺序在参考文献出处的文字右角上用[ ]标明,[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正文之后则应列出参考文献。作者阅读的参考文献中应包含一定的外文文献,并翻译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或写出一定量的阅读笔记。参考文献的著录,按着录/题名/出版事项顺序排列:期刊——著者.题名.期刊名称.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书籍——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网络文章—一网络文章的作者.文章题目.网站地址;(如果没有作者、题目的,应写明网站地址)

三峡大学毕业论文要求

英语论文的规范要求 1.“课题名称”,“学生姓名”,“课题概述”,等现有的指示性项目是小四号字;所有需填空的项目,用五号字填写。2.课题名称一定要具体到小课题,并且要做到“一人一题”。含有正副标题的,在正标题后换行空两格用破折号连接副标题。 3.“院别”一栏:英语专业和第二学位学生填“外国语学院”,科技学院学生填“科技学院”。 4.“班级”一栏,第二学位学生填写:英语双学位1班(或2班)。 5.“指导教师”一栏不填写,由指导教师手签姓名。 6.“课题概述”部分字数要求在200-300左右中文汉字,主要阐述该课题的背景、目的、内容和意义等,语气应保持客观公允。 7.外语类参考资料及文献必须达到8本以上。格式以三峡大学学报格式为参考。具体如下: A. 每条书目中,先作者名,再书名及用中括号表示的书的类别,再出版地、出版社及时间,用点连接。点用英文格式下的加粗的'点。 英文书目在前,中文在后,两部分分别按人名的字母顺序依次排列。 中英文文献统一编排序号,序号用方括号[],其后空格:英文书目空两格(两个半角),中文书目空一格(一个全角)。某条书目如需两行,第二行悬挂缩进,与人名对齐。 B.针对外文书目的特别要求如下:作者先姓后名,中间用逗号隔开。若有两个以上作者,则只须第一个作者姓前名后,后面的作者先名后姓,中间无逗号。英文书名使用斜体。翻译成中文的书目,译者也要求标注出来。 C. 请参考下列几条书目: [1] Roberts, G. and Mey, J. On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99. [2] Wilson, M.. A case study[A]. In M. Wilson. Writing Science[C]. London: Longman, 1999. [3] 李明,申真. 语境与会话含义[J]. 外语教学,2001,(9). [4] 西沃卡•朱丽安. 美国广告200年经典范例[M]. 周向民译.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9.任务书单面打印,共两页。 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三峡大学学位证授予条件为: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2、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实践环节的学习,考核全部合格,取得本学科、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及以上;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合格。

扩展资料:

三峡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时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各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外语水平统测达不到学校相应规定标准者;

第七条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后表现优秀获得校三好学生;或经学院考核表现优良且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三峡大学科学院官网-三峡大教字[2006]18号

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修业期满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2.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3.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者;

4.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见第五章)

扩展资料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学校起源于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介绍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三峡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请假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第五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复核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第六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经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合格但未在下一年级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按规定程序报到与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与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规定缴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经学校确认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暂缓办理注册手续,待办理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有关手续后注册。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未办理有关暂缓注册手续者,按自行退学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欠缴国家规定的学费等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参加选课与随堂听课,但不享有在校生的其它权利。待学生注册后,才享有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九条 学院对已注册的学生应在其学生证中“注册记录”页上作相应记载。未注册的学生,由学院汇总名单于开学后3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学习纪律

第十条 学校实行“选课制”,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参照相应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修读相应课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所选课程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应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并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之一。任课教师应按正式下达的班级学生名单或选课后的教学班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记载,考勤可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当学期的最后考核。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课程考试(或考查)时应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场违纪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该门课程考核无效,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三峡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不得擅自离校。学生请事假、病假按《三峡大学关于学生请销假审批和管理办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处。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按《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章 课程与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设置的各类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下同)和部分课外活动均规定一定的学分。学生必须修读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修满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七条 学校提供给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等。学生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全部必修课程和各类选修课程,获得必修课学分和规定的各类选修课学分。

第十八条 学生选课按照《三峡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学分是用于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分为课内学分和课外学分。课内学分是指修读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每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

课外学分是学生在课程学习之外,参加各类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学生应按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修满课外学分。课外学分的计算方法按《三峡大学课外学分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生学籍异动和毕业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的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其成绩评定,由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确定以各阶段检查结果为依据。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因课程性质而异,一般控制在30%----50%,具体比例由学院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考查课一般不进行正式的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其考核成绩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平时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成绩综合确定。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每学期停课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学生成绩按一定的对应关系折合成相应绩点。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 五级制成绩 绩点 95~100 优 4 90~94 优 3.7 87~89 良 3.3 83~86 良 3.0 80~82 良 2.7 77~79 中 2.3 73~76 中 2.0 70~72 中 1.7 60~69 及格 1.0 < 60 不及格 0 第二十三条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所对应的绩点,即为该课程所取得的学分绩点。学生某一阶段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数(包括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即为该生此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学生所修读的必修课、限选课的考核成绩均须纳入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之中。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二十四条 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期计算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按学年计算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计算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计算为毕业平均学分绩点。

第二十五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确定能否超前选课及申请自修、辅修第二专业、攻读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凡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学生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应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该学期最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办理了缓考审批手续的学生,登记成绩时,应注明“缓考”字样。无故缺考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者,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后,由学院及时在教务网上登录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查卷申请,按照《三峡大学考生复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试卷复查手续。学生本人不得私自请求教师查阅试卷。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按照《三峡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稿)》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应按规定参加CET4级考试;主修其它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应参加所修其它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第六章 自主选课与自修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及身体状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除根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修必修课、选修课外,还可以按规定超前选修或自修相关课程。

第三十二条 超前选修是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选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下一学期或后一学年的课程。凡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3.0者,在下一学期可增选一定数量学分的课程,增选学分的选课应听取导师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有余力且已修满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时,学生可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本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必修课或限选课,通过自学确已掌握,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 及以上者,可以自修本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后续课程。申请自修后续课程按《三峡大学关于课程自修与重新学习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下列课程和教学环节不得申请自修:

(一)军事理论课、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实验课等;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军事训练、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选修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有局部冲突时, 经申请批准,可以采取交叉听课的方式学习,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理论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之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优先参加考试,其次为参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再次为参加理论课听课学习。

第七章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

第三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增强对未来的适应性,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即在保证修好所学专业(主修专业)的前提下,让学有余力本科生按照自己的志趣和意愿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即辅修专业)。

第三十八条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一学年修满45学分或第二学年结束后修满90学分,学有余力,对辅修(双学位)专业有特别兴趣和一定基础者,经导师同意,从第三学期开始可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四十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按《三峡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管理。

第四十一条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工作,一般由开设学院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中进行。

第八章 重新学习、重考与缓考

第四十二条 除全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外,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1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新学习该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按该轮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环节。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不合格者可重选或另选。

重新学习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再次重新学习,直至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该门课程学分为止。

第四十三条 学生对所修读课程考试成绩(指及格及以上)不满意者,可申请在该门课程下一轮次考试时重考,重考成绩较前次考试成绩高者,可以重考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

第四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缓考。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期末考试有冲突时,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考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准许正常缓考。

第四十五条 缓考不单独命题,应与该门课程的下一轮次考试同堂、同卷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

第四十六条 学生考试作弊,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记“0”分。以后视其表现,由学院决定是否给其重新学习机会。

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七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规划,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办理。具体按《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

第四十八条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四十九条 因地理、身体或学业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不宜在本校学习,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者;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应作退学处理者;

(六)无正当理由者。

第五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

(一)学生在本省转学,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湖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并批准。

(二)学生跨省转学,须由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通知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和学校,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区公安等部门,学生方可按规定具体办理转学事宜。

第十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五十二条 学生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含六周)以上者,应予休学。

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可申请休学。

第五十四条 因其它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应予休学。

第五十五条 休学日期从办妥手续之日算起,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超过批准的休学期限如需继续休学者应重新办理手续,否则按第六十六条第四款办理。休学连续休学期限不得超过2 学年。

第五十六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因病休学的须提供病情诊断证明等,其它原因休学的须监护人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并填写《三峡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同意。

(二)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四)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返校上课、考试。

第五十七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1年。

第五十八条 休学学生必须于批准休学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由教务处发给休学证明,并须按时离校。

第五十九条 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期满,应按规定日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关于休学期间政治表现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经学院审查、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其中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治疗痊愈证明,并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

(二)复学学生,应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按复学年级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十条 休学学生复学后,须修读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且未修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一章学习期限、学业警告制度、延长学习期限与退学

第六十一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生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均按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等情况,可以按相应规定缩短或延长学习期限。4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8年,5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8年。

第六十二条 为督促学生自觉学习,认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学业警告制度,即对一学年所获得的课内学分数少于20 学分者;或两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40学分者、或三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60学分者、或四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80学分者、或五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100学分者(对五年制专业),由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警告通知书。

第六十三条 本科生在校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含延长学习期限、休学年限)。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

(一)在规定的标准学制时间内,未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未达到退学标准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者;

(三)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未完成相应人才培养计划者;

(四)自愿放慢学习进程者。

第六十四条 非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期开学前集中办理;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年末集中办理,延长学习期限以学期为单位申请。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应填写《三峡大学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第六十五条 延长学习期限(不含由于休学而延长学习期限)者,对延长学习期限的学习阶段,须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六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

(一)在校期间第二次达到学业警告标准者;

(二)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包括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四)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

(八)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六十七条 学生退学处理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十八条 学生退学的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退学学生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因病或伤残退学者,由其监护人负责带回。

(四)退学学生应在收到退学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办完离校手续。已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按有关规定偿还贷款。

(五)学校不负责解决学生退学后的安置问题。

第六十九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退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按《三峡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七十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德育、体育合格,在本条例允许的修业期内修满相关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时,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可按《三峡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第七十一条 对在标准学制内提前1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提前办理毕业手续。

第七十二条 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取得第一专业毕业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

第七十三条 修满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符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者,授予三峡大学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

第七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生在离校1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或补作不合格实践教学环节,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第七十五条 按本细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必须退学的学生,凡学满一学年及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在校期间未学满一学年及开除学籍者发给学习证明。

第七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七十七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湖北省教育厅。

第七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七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并到学校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教务处核实后,发给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本规定从发文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三峡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峡大教字〔2002〕25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2、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有课程的学分。3、在校期间始终诚实没有学术不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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