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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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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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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时,若不考虑逻辑上有关外延和内涵的恰当运用,则有可能出现谬误,至少是不当。如:'对农村合理的全、畜、机动力组合的设计'这一标题即存在逻辑上的错误。题名中的'人',其外延可能是青壮年,也可以是指婴儿、幼儿或老人,因为后者也?quot;人',然而却不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显然不属于命题所指,所以泛用'人',其外延不当。同理,'畜'可以指牛,但也可以指羊和猪,试问,哪里见到过用羊和猪来犁田拉磨的呢?所以也属于外延不当的错误。其中,由于使用'劳力'与'畜力',就不会分别误解成那些不具有劳动能力和不能使役的对象。论文题目虽然居于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醒目位置,但仍然存在题目是否醒目的问题,因为题目所用字句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是否醒目,其产生的效果是相距甚远的。正文是一篇论文的本论,属于论文的主体,它占据论文的最大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因此,要求这一部分内容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力,主题明确。为了满足这一系列要求,同时也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人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自然段。每一逻辑段落可冠以适当标题(分标题或小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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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门诊护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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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舒适护理模式在门诊手术中的应用研究

1、选题意义和背景

1 研究目的。

探讨舒适护理模式对门诊手术患者术前焦虑情况、围手术期血压和心率情况、术后晕厥发生情况及术后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评价的影响,为进一步开展门诊手术患者舒适护理提供科学依据。

2 研究的意义。

2.1 与整体护理的目的相一致。

舒适护理模式与整体护理模式相比较,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患者不愉快的程度,保持最愉快的身心状态,从而使患者尽快恢复健康。整体护理模式更加强调理论化,而舒适护理模式更实际、更直观、可操作性更强、更加个性化,如果将舒适护理模式与整体护理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整体护理内容将更加丰富地拓展,护理专业的发展方向将更明确,患者将更加受益。

2.2 舒适护理改变了护理理念。

传统的护理理念对患者的舒适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已经无法满足患者在舒适方面的需求。舒适护理模式要求护理人员考虑细致周到,全面的为患者提供舒适的护理服务,以患者满意为工作重点,它要求护理人员从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的制定到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实施,都要以患者舒适为首要的操作原则。有研究显示,将舒适护理的理念进一步应用于临床,运用舒适护理模式在围手术期患者身上进行护理干预,保证了围手术期舒适护理的顺利实施,为患者术后康复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与满意度。

3.3 舒适护理能多角度满足患者的需求。

舒适护理模式要求护理人员从细微之处着眼,及时寻求舒适问题的方法,并加以解决,以满足患者的舒适需求。门诊手术室护理中运用舒适护理模式,能够使患者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感和安全感,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促进术后康复;将术后患者处于平卧位、实施放松疗法等舒适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有效地改善患者恶心呕吐和疼痛感。

3、论文综述/研究基础

1 国外研究进展。

南丁格尔曾强调病房的环境应清洁适宜,她的此种观点成为早期舒适护理萌芽;有关舒适护理的报道出现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 Kolcaba在 1995 年提出舒适护理的定义,认为舒适护理是对护理艺术追求的体现,护理人员要将患者的舒适感受与基础护理及其研究充分地结合。舒适护理模式的应运而生,使护理领域开始有目的地将此模式进行应用和推广。

1.1 临终舒适研究。

某些医疗机构十分重视舒适护理,他们向癌症、临终患者提供舒适护理服务,并设置舒适护理病房(Comfort care uint),目的是对他们进行临终舒适关怀,如使用麻醉剂和镇痛药物以减轻患者的疼痛和呼吸困难,使临终患者处于较高的生活质量,不再痛苦而终;据夏威夷法律规定,患者有权选择临终时是否被复苏,患者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中安详的离世;大量患者和医生认为,患者在最后的日子里接受侵入性治疗,肯定会产生痛苦、恐惧心理,患者对临终舒适应具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医生也应协助授权。研究显示,现如今护理人员角色服务范围进一步得到拓展,不光要为临终患者做好舒适护理,还需帮助他们抉择临终方式。

1.2 舒适调整护理研究。

舒适护理的对象是所有有护理需求的患者。舒适护理模式的实施可提高患者在接受护理时的依从性,使患者主动参与到医疗护理活动中来。Kirchhoff指出舒适护理重点应该为能否够对患者提供恰到好处且合适的照护,希望将安慰疗法和治疗护理充分的融合,并调整至最佳状态,使患者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教育和支持都非常重要;Janice研究显示,对住院患者而言,为其创造舒适的环境是重要的护理工作,将患者置于明暗度、气味、声音、温湿度等适宜的感觉刺激的环境中,有利于患者恢复健康,而缺乏适当的刺激却容易引起患者厌倦及压抑,如向婴幼儿提供喜欢的玩具、活动的音乐盒等都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有帮助。

有研究指出,舒适护理可以提升患者的舒适水平,又可以使患者主动参与其中,而一旦减少舒适护理容易引起患者身心失调。无论疾病治愈与否,护理人员均应积极向患者提供恰当的舒适护理措施,以缓解其焦虑、疼痛等不适症状。

2 国内研究进展。

2.1 以研究具体的舒适护理措施为主。

目前,虽然有关各种疾病的舒适护理报道较多,但是舒适护理是否可以作为一种护理模式,将其确立下来尚有待商榷,国内尚无关于住院患者舒适护理系统性研究的报道,关于舒适护理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处于初级阶段。罗珊、马凤婵针对患者的特点,将舒适护理模式运用于肾移植术后的患者中,将患者的主观意愿确立为护理人员为其实施护理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给予患者连续细致的护理,减轻了患者的不适及心理压力,增强了患者的舒适感,将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提高至 96.6%,使患者能够在身心、社会及精神等方面都感到满意,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李琳进行的关于呕吐患者的舒适护理研究,对其实施松弛疗法,让患者平卧,并调高病室内的温度至 17℃~18℃,略低于普通病室温度,综合应用各种舒适护理措施,可有效减轻患者因呕吐带来的痛苦感受。

3. 建立舒适护理病房。

目前,某些疗养性质的医疗机构也非常关注舒适性服务的建设,对舒适性护理服务理念进行界定,对舒适性护理服务文化进行营造,对舒适性护理服务具体措施进行规范,建立了特需病房的基础上的舒适护理病房,以便向患者提供更好的舒适护理服务,满足患者的各项舒适需求。疗养性质的舒适护理服务与现在的医学模式转变相适应,充分展现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创造出了和谐融洽的护患关系氛围,赢得了广大疗养人员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国内外大量研究显示,舒适护理已经有效地应用于广大的临床护理工作,而且呈现出范围逐渐扩大的趋势,但多数研究和应用均集中在对问题的质性描述方面,多集中于陈述关于通过舒适护理在各领域的具体实践,使患者处于最佳的舒适状态,意义显着,而设计缜密的量性研究研究很少,主观判断较多,过于形式化,无法为广大医务人员提供具有临床实践意义的循证医学依据;另外,目前对舒适护理的研究对象的选择多局限于患者身上,而护理人员作为与患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医疗护理服务的提供者,她们的舒适程度也将直接影响到医院舒适护理的开展,现阶段对护理人员自身进行的舒适研究的相关报道较少。总之,关于舒适护理服务还存在较多的空白,需要后续研究加以完善。

4、论文提纲

第 1 章 绪论

1.1 护理模式的定义及发展

1.2 舒适护理模式概述

1.2.1 护理与舒适

1.2.2 舒适护理的概念

1.2.3 舒适护理的内涵

1.2.4 舒适护理的分类

1.2.5 舒适护理模式的特点

1.2.6 舒适护理模式的可行性

1.2.7 影响实施舒适护理的各种因素

1.3 舒适护理模式的研究进展

1.3.1 国外研究进展

1.3.2 国内研究进展

1.4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4.1 研究目的

1.4.2 研究的意义

第 2 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2.1.1 患者来源

2.1.2 纳入标准

2.1.3 研究对象的排除标准

2.1.4 分组方式

2.2 研究工具与评价指标

2.3 干预措施

2.3.1 手术前舒适护理干预

2.3.2 手术中舒适护理干预

2.3.3 手术后舒适护理干预

第 3 章 结果

3.1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3.2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的手术方式情况比较

3.3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手术前焦虑状况比较

3.4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围手术期血压水平状况比较

3.5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围手术期血压与基础血压差值情况比较

3.6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围手术期心率状况比较

3.7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围手术期心率与基础心率差值情况比较

3.8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比较

3.9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手术后晕厥的发生情况比较

第 4 章 讨论

4.1 舒适护理模式对患者手术前焦虑水平状况的影响

4.2 舒适护理模式对患者围手术期血压与心率的影响

4.3 舒适护理模式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评价的影响

4.4 舒适护理模式对患者术后晕厥的影响

4.5 影响舒适护理模式的因素

4.6 促进舒适护理模式开展的有效手段

第 5 章 结论与展望

5、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将 2012 年 6 月~2013 年 12 月在解放军第 208 医院接受门诊手术的 100 例患者按就诊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单号为干预组,双号为对照组,每组各 50 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术式具有可比性(P>0.05)。对干预组患者实施舒适护理模式,对照组实施普通护理模式。

术前用 Beck 焦虑量表对患者进行术前焦虑测验和评估;使用多功能监护仪测量患者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的'血压和心率;观察患者术后发生晕厥的情况并记录;手术后护理人员向患者发放问卷调查表,以获得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评价。采用 SPSS17.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定量资料采用 t 检验或秩和检验,定性资料两组间的比较采用 χ2检验,以P<0.05 为有统计学意义。

6、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舒适护理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一方面,舒适护理强调护理人员要加强相关内容的研究,并将所得成果回馈给患者,使患者受益,但现行的护理管理体制、护理人力资源、护理人员受教育程度、先进的护理产品准入等问题,均制约着护理人员做相关方面的研究;另一方面,舒适护理计划的实施,要求患者、家庭成员与护理人员一起共同努力,以便满足患者及其整个家庭的身心、社会、精神等多方面的需求。总之,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开展舒适护理模式,要求医院从方方面面,从硬件到软件,从医疗设施的投入到使用的护理措施等均能够使患者的舒适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7、预期的结果

1. 干预组运用舒适护理模式干预前,与对照组在血压、心率及焦虑得分无显着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2. 干预组运用舒适护理模式干预后,患者术前焦虑得分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1.

3. 干预组运用舒适护理模式干预后,与对照组患者术中血压和心率差异具有显着性,血压值均低于对照组(P<0.01);干预组患者术中心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

4. 干预组运用舒适护理模式干预后,与对照组患者术后收缩压、舒张压、心率经统计分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5. 干预组运用舒适护理模式,术后与对照组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率存在差异(P<0.05)。

6. 干预组与对照组患者术后晕厥发生率无统计学意义( P>0.05)。

8、论文写作进度安排(略)

9、参考文献

[1]白继荣。基础护理学[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7:80-81.

[2]陈蓓敏,陈清。护理模式的实施现状与分析[J].护理研究。2007,21(4):1039-1041.

[3]陈霞。医学模式的发展对护理模式发展的影响[J].医学信息,2007,20(1):66-67.

[5]萧丰富。萧氏舒适护理模式[M].台湾:华杏出版社,1998:5.

[6]张宏。舒适护理研究进展[J].国外医学护理分册,2001,2(16):15-16.

[7]初秋英,古娜依。浅谈舒适护理[J].新疆中医药,2005,23(4):53-54.

[8]周艳,刘晓丹,李勤,等。舒适护理的人文底蕴[J].护理研究,2008,22(12):3105-3106.

[9]谢玉兰。舒适护理在化疗病房的实施体会[J].护理与康复,2005,8(20):1721-1722.

[10]魏天星。临床实施舒适护理的探讨[J].上海护理,2005,5(1):62-63.

[11]唐永云,乔昌秀,李丽。萧氏舒适护理模式[J].全科护理,2009,7(4):992-993.

[12]廖红辉。拓展舒适护理研究提供优质护理服务[J].黑龙江护理杂志,1999,5(7):40-41.

[16]龚梅,王玥珏,徐悦。新生儿舒适护理研究进展[J].护理研究,2007,21(1B):95-96.

[17]苏冬梅,胡晓英,杨琼等。护理管理在创建舒适护理模式中的作用[J].护理管理,2004,19(15):36-37.

[15]周锦云,张晓娜,李婧岩。早产儿胃食管反流的诊断及体位疗法[J].铁道医学,2000,28(6):377.

[19]岳晓香,吕慧君。神经外科舒适护理[J].医药论坛杂志,2005,26(4):75.

[20]康华之。疗养舒适护理管理初探[J].护理管理杂志,2003,9(3):40-42.

摘要 :[目的]观察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在眼科门诊护理中应用的效果。[方法]将200例眼科门诊病人按就诊时间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100例,对照组行常规护理,观察组实施顾问式全程护理,比较两组病人对护理的满意度评价及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病人对护士护理技术、健康指导、心理护理、热情服务、形象感觉、服务态度护理工作满意度显著提高,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观察组护理意外事件、信息核查不到位、护理投诉、护患纠纷差错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能有效提高眼科门诊病人护理质量,减少门诊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提高病人满意度。

关键词 :眼科门诊;护理质量;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R473.7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4748.2016.14.035 文章编号:1674-4748(2016)14-1485-02

眼科门诊病人由于发病突然,大多数病人可出现全身性病理症状,病人容易出现焦虑、抑郁情绪,加之病人及其家属对疾病治疗期望值过高,因此容易导致护患关系紧张[1]。研究表明,对眼科门诊病人应用科学、有效的护理措施可提高护理质量,降低眼科门诊护理风险[2]。顾问式护理服务是以顾客的形式帮助病人解决相关咨询问题的一种护理服务模式。通过对病人实施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能有效提高病人与护士间的沟通能力,确保病人能获得最佳的护理方法,提高病人对护理质量的满意度,减少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3]。本研究将探讨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在眼科门诊护理中的应用,旨在为眼科门诊临床护理提供指导。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1年6月—2013年6月选取我院眼科门诊病人200例,其中男110例,女90例;年龄42.3岁±3.4岁;疾病种类:干眼症28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48例,沙眼52例,青光眼72例。将2011年6月—2012年5月治疗的100例病人设为对照组,将2012年6月—2013年6月治疗的100例病人设为观察组,两组病人均为同一组医生、护士负责治疗与护理。两组病人性别、年龄、文化、疾病类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干预方法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包括对病人行视力、眼压、血糖、血压等常规性检查,对病人行眼部护理、预防感染、用药指导、病情观察等。观察组实施顾问式全程护理,具体内容如下。

1.2.1.1建立护理顾问团队顾问团成员主要由眼科门诊资深护士、眼科门诊护士长、眼科住院部专科护士组成,护士学历均为大专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在3年以上,具备眼科专科操作技能,如裂隙灯的应用、眼压的观察及测量,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及奉献精神。

1.2.1.2门诊服务病人首次就诊时由眼科中心护士热情接待,向病人介绍医院相关专家优势及擅长内容,根据病人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专家就诊。当病人在候诊区时由专科护士与病人进行交流,了解病人心理需求,向病人介绍疾病、健康饮食等相关情况。对病人不良生活方式进行干预,向病人提供眼科疾病宣传资料,指导病人进行早期疾病筛查。病人就诊后对其进行相关检查、用药知识、入院流程等方面指导。1.2.1.3心理护理初诊病人对自身疾病缺乏了解,在候诊过程中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的情绪,容易引起医患矛盾。因此护理人员应针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回答。护士应帮助病人参与诊疗,对就诊病人进行心理疏导,减轻病人心理不适感。1.2.1.4输液护理穿刺时护理顾问在旁应采取安慰性语言消除病人对穿刺的恐惧感。输液过程中对病人加强巡视,密切留意病人输液过程中是否出现不适感,对出现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立刻停止输液。

1.2.1.5输液后护理由护理顾问向病人询问护理需求,尽可能满足病人个人需求,同时嘱病人输液结束后留在门诊观察20min后方能离开。

1.2.2评价指标:

①护理满意度:由病人采用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对门诊护士应用顾问式全程护理前后门诊护理技术、健康指导、心理护理、热情服务、形象感觉、服务态度6个项目进行调查,每个项目满分10分,分数越高表示满意度越高。

②对两组护理意外事件、信息核查不到位、护理投诉、护患纠纷等情况进行比较。1.2.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t检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讨论

眼睛作为人体视力器官,当病人视力受损或出现障碍时,对病人身心容易造成较大的打击,病人容易产生负性情绪,从而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容易引起护患纠纷[4]。传统的护理模式只能解除疾病对病人造成的影响,并不能改善心理、精神等方面对病人造成的心理影响,使病人对护士的需求与实际需求产生心理差距,从而引发护患纠纷[5-6]。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贯穿在病人整个康复及医疗护理过程中,其核心是尊重病人生命价值,并为病人营造高层次的人文关怀及服务理念,充分体现优质护理服务的内涵[7-8]。同时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作为新型的护理服务模式,获得眼科门诊病人及其家属的支持及配合,提高了眼科门诊护理服务质量及病人满意度,从而提高了医院及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专科护士的培养及发展[9]。本院为了验证顾问式全程护理的效果,以眼科门诊作为试点,经过1年多的实践表明,顾问式全程护理能有效提高护理质量,使门诊护理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及严谨化。本研究中观察组病人对护士主动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解决问题能力、与医生配合度、与病人沟通能力等方面评价均高于对照组,表明顾问式全程护理能提高护士工作责任心及工作技能,将被动的护理工作变得主动,从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10]。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眼科门诊护理意外事件、信息核查不到位、护理投诉、护患纠纷差错发生率显著下降,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顾问式全程护理能有效提高护理质量,减少工作差错发生,从而促进门诊护理工作的开展。此外,为提高顾问式全程护理工作质量,在实施前应对护士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护士对顾问式全程护理理念的了解,使顾问式全程护理能更好地开展及实施,提高护理效果。综上所述,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能有效提高眼科门诊病人护理质量,有利于降低门诊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提高病人满意度。尽管顾问式全程护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眼科门诊的护理质量,但由于实践时间尚短,工作中仍呈现一定的不足,对于如何更好地提高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在日后护理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及规范。

参考文献:

[1]王菊珍,谢秋菊.眼科门诊优质护理服务措施的实施[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2,9(21):91-92.

[2]林丽萍,黄玩英,吴素虹,等.眼科门诊治疗室精细化管理的成效[J].现代医院,2012,12(9):81-83.

[3]孙伍花,胡玉龙.顾问式全程护理服务在青光眼病人中的应用[J].全科护理,2012,10(28):2644-2645.

[4]林丽萍,黄思建,吴素虹,等.眼科门诊优质护理模式探讨[J].现代医院,2013,13(1):107-109.

[5]杨君.人性化护理服务模式在眼科门诊护理管理工作中的应用[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4,17(6):826-828.

[6]凡荣欢,肖建华,郭琼玲,等.优质护理服务管理在眼科门诊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4,20(23):109-110.

[7]王岩,李俊莲.护理风险管理在眼科门诊就诊中的应用效果[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2,31(11):2089-2090.

[8]张静女.眼科门诊实施护理干预的临床效果观察[J].中外医疗,2012,31(16):156-157.

[9]曲峰.眼科门诊健康教育的临床护理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30):231-232.

[10]杨赛,李素云,习辉,等.创新病房设置顾问护士提供全程服务的实践[J].护理学杂志,2015,30(6):49-51.

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执法环节。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法制教育。医患纠纷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劳动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保证企业实现长远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社会关注力度逐步加大,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压力仍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发展,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利益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立足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改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新突破,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大中型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在小餐饮、小商店、建筑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通过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引导和督促自由职业者、隐性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加入社会保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灵活调整工作时间,满足企业生产需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2、大力推进协商机制建设。以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努力促进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一是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将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福利待遇等作为协商的重点内容,通过协商预防和解决争议。在推动单个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健全劳动者表达意见的渠道,增强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能力,落实劳动者民主管理权利。三是进一步发挥各级社团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努力发挥工商联、台办、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指导协调企业建立合理规范的管理结构,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充分提高主动监察意识,确保劳动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一是做好劳动纠纷预控工作。对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苗子性、隐患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月报、旬报制度,在一些重要时期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对一些可能引发矛盾的突出问题建立快报制度。对上报的情况并结合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突出矛盾与趋势性情况,形成分析材料与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及形成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结合不同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各个时期的劳动关系的特点,重点开展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按照“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的要求,做到及时介入、有效疏导、快速处置。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用足、用好欠薪保障金等政策,及时、有效处理好群体性劳动纠纷。4、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格局工作效能,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一是提高劳动仲裁调解率,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资矛盾;二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三是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通过加快完善工业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加大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工业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和谐发展环境。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务工人员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就医、子女就读等权益。6、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在后危机时期,要将维护外来农民工基本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理念,注重职工全面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同时,引导职工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融入城市、适应社会能力,增强抗压耐挫心理素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同时,要健全企业党群组织,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职工归宿感和认同感。

人力资源论文参考文献2017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1] 李小安.民营企业如何突破四大“瓶颈”闭.商业研究,2008, (5).

[2] 风杰中.《小企业创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M]. 2006.

[3] 刘昊.中小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设阴[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2, (6).

[4] 薛建刚.我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探析[J].科技资讯,2009, (4).

[5] 徐红.李涛浅析中小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 (6).

[6] 石磊,罗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战略的匹配性研究[J].商业时代,2007, (9).

[7] 庄彪.完普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的措施[J].商场现代化,2008 (10).

[8] 清华.对我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J].现代营销,2010, (2).

[9] 李长禄,尚久悦.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J]..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10] 曾漫丰.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及改进对策[D].

[11] 张清华.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4, (7).

[12] 魏明.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2, (3).

[13] 清华.对我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J].,学苑版.

[14] 郭晶.钱谈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9 (3) .

[15] 朱晓敏.浅谈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田社会科学家[J].,2005 (2).

[16] 王洋.谈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田现代经济信息[J].,2010, (9).

[17] 瞿群臻.基于三类型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剖析[J].生产力研究,2005.

[18] 李书治.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探析[J]..民营经济,2007, (4).

[19] 徐红,李涛.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 5) .

[20] 李亚.中国民营企业的治理机制研究[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05 ,(7).

[21] 曾亮.浅析中小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 (8)

[1]李娜.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理论向实务演变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山西:太原理工大学,2010.

[2]张文贤.人力资源会计[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3][美〕埃里克瓜弗兰霍尔茨著,陈仁栋译,‘常勋,余绪缨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M].上海: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6.

[4]许静.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人力资源,2011, (4): 85.

[5]提拉依木.高校人力资源会计运用的研究[D].江苏:河海大学,2005.

[6]张文贤.人力资本[M].四川:四川出版集团,2008. 1-9.

[7] 一涛.基于薪酬激励视角的高校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模型构建[D].湖北:.武汉理工大学,2008.

[8]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9] AAA.A Statemen of Basic Accounting Theory 1966 Ch.5.

[10]邵文波.人力资源会计计量与核算相关问题研究[D].河南:河南大学,2008.

[11]刘仲文.人力资源会计[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 18.

[12] 苏品.人力资产会计核算制度设计[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09.

[13] 秀娇.对高校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核算的探讨[J}.财会研究,2010, (20 ): 29-34.

[14]宋粉鲜.民办高校人力资源会计的构建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7.

[15]倪素清.论人力资源会计[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 (5): 71-78

[16] 孟利琴.人力资本理论综述_基于人力资源会计困境视角[J].会计师,2010,(12 ): 11-12.

[17]罗新华.人力资本会计确认与计量实证研究[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2008.

[18]李馨.从人力资本到组织资本[D].山东:中国海洋大学,2009.

[19]朱浩.论高等学校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若干问题与管理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03, 23 (5):87-89.

[20]陈仲常.高校人力资本特征及激励机制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 8 (1):123-124.

[21]张文贤.人力资源会计制度设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 34-36.

[22]任润竭.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与计量[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 (11): 147.

[23] 徐文奎.人力资源会计计量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 (2 ): 103-104.

[24] 周占文 主编. 《人力资源管理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4

[25] 陈刚 吴焕明著. 《人力资源管理方法》 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3

[26] 施必善编著. 《人力经理必做的100件事》 中国致公出版社 2002

[1]薛璟.工作价值观的.研究现状与发展方向[J].社会心理科学.2013(02)

[2]毕楠.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与作用机理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2(07)

[3]金盛华,李雪.大学生职业价值观:手段与目的[J].心理学报.2005(05)

[4]张生太,梁娟.组织政治技能、组织信任对隐性知识共享的影响研究[J].科研管理.2012(06)

[5]麦影.企业社会责任、组织信任对组织绩效的影响[J].商业时代.2012(03)

[6]常凯.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纳入我国的劳动法制轨道[J].中国共产党政干部论坛.2004(03)

[7]屈晓华.企业社会责任演进与企业良性行为反应的互动研究[J].管理现代化.2003(05)

[8]陈秀娣.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探索[J].现代商业.2011(27)

[9]周祖城.走出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丛林[J].伦理学研究.2011(03)

[10]张兆国,尹开国,李庚秦.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J].会计论坛.2009(02)

[11]霍娜,李超平.工作价值观的研究进展与展望[J].心理科学进展.2009(04)

[12]凌玲,凌红.工作满意度、组织信任和组织承诺关系的实证研究[J].企业经济.2009(01)

[13]曹科岩,龙君伟,杨玉浩.组织信任、知识分享与组织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科研管理.2008(05)

[14]郝云宏,汪月红.企业员工责任对其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4)

[15]杜鸿儒,阮金钟.组织支持感与员工工作态度:组织信任中介作用的实证研究[J].南大商学评论.2006(04)

[16]贾良定,陈永霞,宋继文,李超平,张君君.变革型领导、员工的组织信任与组织承诺--中国情景下企业管理者的实证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6)

[17]黄素芳,詹颖.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企业内部社会责任体系建设[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09)

[18]李峰.企业道德建设对员工满意度影响机制的实证研究--基于员工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介效应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03)

[19]刘家凰,吕春晓,吴爽.员工组织信任对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及情感承诺的中介作用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1(01)

[论文摘要]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现实的不平等性,劳动法越来越多地表现出“私法公法化”的趋势。我国《劳动法》不仅要符合私法原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带有行政法的色彩,呼唤更多的公权力的介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关于劳动合同关系建立的规定并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要式主义,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也略显宽泛,所以应在完善劳动立法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以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用工制度的基础,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但是我国《劳动法》远不健全,行政部门对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结合我国劳动法司法实践,试图探析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不揣浅见,以抛砖引玉。一、劳动合同制度中劳动关系建立之规定的缺憾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合同。”明确了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严格规定体现了法律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化的趋势,显然是进步的。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劳动部的有关解释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和职工应尽快补办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部《对浙江省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应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前面问题的解释中也暗含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可,这是和《劳动法》第十六条相悖的。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和《劳动法》相比显然是下位法规,换言之。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劳动法冲突时应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固然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融合,但我们可以说,《劳动法》主要包含了实体性规范,具体的适用还要依靠行政规范中程序性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上,相关行政规范和《劳动法》冲突就很难保证第十六条的实施。进一步说,实体性的规定如果缺乏程序的保障,往往趋近于空谈。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完美的立法期望在僵硬的现实面前变成了零。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的权益常无从保障。通观《劳动法》的条文,我们很难找到用人单位不履行主动订立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虽然《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权利救济的途径,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便很难举证。劳动合同应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和记录,也是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佐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法》中占重要地位,但没有相应的“责任条款”便意味着第十六条成了实质上的任意性规范,是有悖于立法者的初衷和《劳动法》的法律精神的。从法理上讲,只规定第一义务而无第二义务即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残缺的。这里,我们并未忽视《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1995年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定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这两项规定的理解中,有4个问题值得思考: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主动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纠纷中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第七十九条却忽视了这一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劳动法》在这一点上是有缺憾的结论。其次,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现实中是不平等的,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不可能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就掌握主动,很难在仲裁和诉讼中举证用人单位拖延的故意和自己的受损范围。仲裁机关和法院在对“拖延”衡量时亦缺乏标准。再次,作为弱势群体,在当今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前提下,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往往会屈从于这种“拖延”和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劳动法》实质上是私法,但从其发展的进程来看,各国的劳动法几乎无不彰显出劳动法公法化的趋势。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着现实的不对等性,在这一前提下,对用人单位规定更多的义务,是符合平等的内在要义和公平的法律价值的。《劳动法》需要公权力的合理干预。《劳动法》仅仅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显然是不够的。最后,“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还处于“拖延状态”,劳动者何以举证自己的受损范围?即便得到了赔偿,工作因此而失去,对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更大的损失,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复杂性——姑且不谈其中的不合理的规定——更是让劳动者维权路漫漫。

电大毕业论文劳动纠纷

论夫妻财产中无形财产的有形化——以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为视论文关键词:夫妻财产 无形财产 有形化论文摘要:现行《婚姻法》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现行夫妻财产制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无形财产被忽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牺牲、付出应当作为一种财产形式的可期待利益而存在,在离婚时对其进行量化。夫妻离婚时,知识产权的可期待利益、因夫妻一方作出牺牲而导致的人力资本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公平的分割。在我国婚姻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夫妻财产制历来都是学者研究和探讨的重要问题。为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发展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从整体上来看,现行《婚姻法》加重r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调整,突出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地位。从具体内容上来看,现行《婚姻法》将夫妻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单列出来,并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同时,对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作出了更周详的规定,更加有力地保障了婚姻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增进家庭职能的原则,也显示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约定财产、约定不明财产、未列举的模糊财产等多元财产形式,反映了夫妻财产构成和动态运行的复杂性。这些都是现行《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现行《婚姻法》在是否立足圈情并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否具有一一定的前瞩性和合理的内在结构等方面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夫妻财产权利形式单一,缺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形财产的保护,离婚时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就夫妻财产制而言,其核心是夫妻财产本身。现代意义上的财产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实物形式现实存在的有形财产,一类则是主要以权利方式存在的无形财产。现行夫妻财产制中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形式以现实的有形财产为主,无形财产被忽略,从而导致夫妻离婚时,一方利用法律上的漏洞侵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造成财产分割的不平等。在一个知识经济和无形资产已经日益并且可能成为最为重要财产的社会中,如果婚姻财产的分割还仅仅局限于有形财产,那显然是一个时代的错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以无形财产的形式出现的,如:知识产权,经济补偿权,或者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民事活动使得原有的有形财产转变为无形财产,如果法律对这些无形财产不加以调整的话,就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生活中常见的情形是,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甚至个人财产来支持配偶一方的工作、学习,如进修深造、出国留学、完成学业、学习手艺等,并以牺牲自己的个人发展为代价来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家务劳动。当双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可供分割的已不多,更多的是转换成配偶一方的技能、地位、成就。而这些技能、地位、成就能在离婚后为其拥有者带来财产上的丰厚收益,另一方却已无法分享,并且丧失了自我发展的机会。而依据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均等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是很难保护作出牺牲一方的财产利益的。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牺牲、付出应当作为一种财产形式的可期待利益而存在,在离婚时对其进行量化,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一、夫妻财产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卡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则仅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即著作权)两部分。其中,工业产权又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中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者权(即邻接权)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但它与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又有所不同,物权、债权、继承权表现为单一的财产权利特征,人身权仅为单一的人身权利,而知识产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其财产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通过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等获得物质报酬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其人身权则表现为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关系,如署名权、发表权等,这些权利是不能转让、赠予、继承的。正因为这种双重性导致了知识产权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复杂性。《婚姻法》第17条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知识产权本身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得”但“将得”(可期待)的收益未有涉及。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归属的认定离不开特定的创造人的人身权益,知识产权由夫妻一方创造时,是创造人智慧的结晶,其本身的所有权只能归创造人这一方所有而不能由夫妻共有,无论知识产权的创造完成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但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性质又决定了对其收益进行分割成为可能。知识产权的收益可分成现实的已得收益及可期待的未得收益两种情形,其中,现实的已得利益又可分成婚前完成创造婚后收益和婚后完成创造婚后收益两种情形。婚后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带来的收益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人们对这一点容易达成共识,但对于婚前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在婚后所带来的收益是否归夫妻共同财产就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是产生于人身权的基础之上的,法律之所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而一方婚前智力成果的完成与对方根本不存在这种特殊性,不存在其他人有与知识产权所有人共享其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因此,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收益应为特有财产,归知识产权所有人个人所有,而不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3l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实行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这种婚后所得共同制所强调的是财产“所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于财产“所得”的原因或依据一般在所不问,因此,婚前完成创造的知识产权婚后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_4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知识产权一旦创造完成,其财产权便可相对独立于人身权,从而具有现实的可分性,这也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实质,更何况,婚后收益的获得有时也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和时间,如专利权的实施许可等,这些付出同样也离不开夫妻另一方的配合与支持。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的创造完成到其转化为财产收益需要一个过程,即有一个时间差,因此便出现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未实际取得,有可能在夫妻离婚后取得,成为可期待利益,这种利益是未曾实现的财产利益,体现出一种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直是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l5条的规定是:“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照顾。”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中的已得收益可以分割,而可期待利益是不可分割的,配偶只能在分割财产时被“照顾”,这样的规定就会给创造一方以可乘之机,故意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不转化为经济利益,待离婚后再转化,或者非创造一方为了能分割到财产利益而拖着不离婚甚至阻挠对方进行创造,这既不利于把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技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保护非创造一方的财产利益。相反,如果将知识产权的可期待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防止夫妻一方利用他方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目的后提出离婚,恶意抛弃对方,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对此作出了调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对于什么是“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举例解释为:创作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已和出版社签订了合同,关于稿酬的约定也是明确的,只是尚未拿到这笔稿酬。_5_(P123)因此,知识产权的收益,既包括已经取得的收益,也包括将要取得的收益,夫妻离婚时,应将尚末实现的将得的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知识产权中已经实现的利益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未实现的将得利益如何分割则是难题。有学者提出离婚时可以通过估价评定的办法,由得到知识产权一方给予他方一半价值补偿。【刮但问题是:如何评估?评估的标准何在?应该说,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与它能带来的收益之间并不一定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上由市场环境、社会需求、工艺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某一知识产权某时某地可能一文不值,某时某地也可能价值连城,知识产权的评估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一旦一方拥有的在离婚时经过评估的知识产权在离婚后极大地升值或贬值时,对另一方或自己是很不公平的,因此,应当有适当的救济途径对这一不公平进行补救,可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千年内针对知识产午义的升值或贬值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负举汪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对夫妻财产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分割时,有一种情形是立法上的空白,那就是:创造一方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完成但未取得知识产权,在离婚后取得知识产权及其收益。比如:专利权,从完成发明到申请到专利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如果双方在一方完成发明后,还未申请到专利之前就离婚,一方在离婚后取得了专利权并进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从而获得收益,另一方如不能对此收益请求分割,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法律应允许其在离婚后的一定期限内请求对此收益进行分割。另外,还经常有人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人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存在,这些情形常会引起知识产权人与侵权人之问、知识产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问的纠纷,双方因此会获得一定的赔偿,该赔偿的权利与义务的归属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或承手H,还是归双方所有l或承担,法律对此未有规定。笔者认为,对该赔偿的权利和义务的归属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的时间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为标准来确定。如发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反之,则归夫妻个人所有或承担,这样可防止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人故意将本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拖延止离婚后才提起。二、离婚时的经济补偿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第40条首次对家务补偿作出了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清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一规定具有极其秉要的意义,意味着我国法律对家务劳动做出了价值肯定的评判。在家庭生活中,日常家务、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家务劳动是维持共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家务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但一方通过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使另一方能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其在工作中创造的财富包含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贡献;另一方面,一方较多地承担了家务劳动,也减少了家庭开支,从而间接增加了家庭财富。如果法律对家务劳动不予以价值上的肯定评价,那么夫妻一方可以无偿地剥削另一方的劳动,不利于对承担家务劳动一方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现行《婚姻法》中作出的家务补偿规定是法律进步的表现,但这一进步还有值得思考的空间。这一规定只能适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书面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时,才适用家务补偿。笔者认为,家务补偿只适用于分别财产制而不适用于共同财产制,其适用范围有点窄,这对共同财产制下承担家务劳动一方利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大。因为我国实行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这意味着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能适用家务补偿的规定,根据中国的传统习惯,在实际生活中,夫妻用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还并不是很多,因此,这一规定的现实操作性还不是很强,法律应当允许在共同财产制下也能适用家务补偿的规定。《婚姻法》虽对家务补偿作出了规定,但对如何补偿却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对家务劳动货币化,可以夫妻住所地的家政市场的月工资标准作参照进行补偿。事实上,在很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圈家都对家务劳动给予了与职业劳动等同价值的评价,无论犬妻双方是否均外出工作,是否有经济收入,对家庭所作的贡献视为相同。在我国,依照现行《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适用男女平等、双方均等分割原则,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这些离婚财产分割原则隐含着保护无社会工作、承担主要家务劳动一方的利益(主要是妻子一方),即无工作一方即使没有收入来源,也Xq"X,j"方所得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表面上看,这样保护了无工作一方的利益,但仔细分析,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从工作的另一方获得的财产只是对其过去从事家务劳动付出的回报,而对其从事家务劳动所损失的人力资本却得不到补偿,也无法分享因其贡献而增加了人力资本这一方的预期利益。所谓人力资本,是指工作机会、劳动技能等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足一种无形财产。一方之所以牺牲自己参加社会工作、提高劳动技能从增加人力资本这样的机会为对方增加人力资本作出了贡献,是因为其相信在婚姻生活中,自己n以分享因对方增加人力资本而带来的利益,这种现实的或可期待的将来的利益是促使其作出牺牲的一个强大动力。因为婚姻一经形成,如何分配婚姻资源的问题便在夫妻之问出现,而婚姻资源的共享有利于实现史夫和妻子的共收益的最大化,妻子在劳动力市场和家庭之问分配她的时间,以实现家庭总收益的最大化,婚姻的最佳状态,对她及其配偶而言,意味着她将时间花费在家务上,所导致的劳动力市场收入和收益能力的减少正好被更多的家庭产出和丈夫更高的劳动力市场收入所弥补。_8](PI96)如果夫:妻一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将求两人不太可能离婚或者就算离婚两人在财产分割方面达成合约不存在较大障碍,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的话,那他(她)就很有可能去作出牺牲。反之,如果因这些牺牲而导致自己的人力资本损失,而对方基于自己的牺牲而增加的人力资本的预期利益在离婚时得不到肯定和合理的分配的话,那么夫妻任何一方都不会愿意为家庭利益而作出牺牲。因此,离婚时,因夫妻一方作出牺牲而导致的人力资本的变化及其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在夫妻之间进行公平的分割,只有这样,夫妻一方才有可能为家庭作出更多的投入。

一、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应该收费?(有无恶意提出仲裁申请的人);二、劳动仲裁提出申请时效3个月更为科学(申请的时效长不一定有利于劳动者,尤其是非公小企业);三、仲裁机构的设置与仲裁员的待遇【我国西部县仲裁呈现“三五”即:一个明确的机构、无人员、无开庭场地】(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才会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与认可);四、我国劳动仲裁的未来(是否能够真正与世界接轨,否能实现真正的一裁终局);五、怎样实现仲裁机构的合理设置(中等城市的区是否设立);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定位(该机构是司法还是行政);

案情:1997年3月,申诉人张某向某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称:1年多来自己因参加工会活动和共表团组织活动被扣去20多天工资;1997年1月结婚后因回老家探望双亲,结果婚假和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也被扣发。经多次与公司交涉没有结果,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发这部分被扣工资。调查核实情况:张某1995年大学毕业后到某化学工业公司工作。1996年11月,张某当选为所在车间工会小组长,1996年12月又被任命为团支部书记。此后,张某便经常出席工会和共青团的各种会议,参加工会和共青团的各种活动,每次公司都对张某按缺勤处理并扣发工资。张某多次找公司总经理谭某,谭某均置之不理。1997年元旦,张某结婚,并经公司同意休了婚假。婚假休完,张某又向公司申请休探亲假。公司同意了他的申请,张某再次去找公司总经理谭某,谭某却说:“你休假期间又没有上班,不劳不得,当然没有工资了!”张某无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分析意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资分配实行按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有在提供了一定数量社会劳动的前提下,才有权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则不能要求获取劳动报酬。但是,国家为了充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规定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未提供社会劳动,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其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这几种特殊情况是指:1.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2.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3.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张某作为车间工会小组长和团支部书记参加工会活动和共青团组织活动,完全属于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某化学工业公司应当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另外,张某按照有关规定休婚假和探亲假,化学工业区公司也应照常向其支付工资。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作出裁决:1.某市某化学工业公司补发张某参加社会活动和休婚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2.仲裁费50元,由某市某化学公司承担。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医患纠纷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论文名称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 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三) 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五) 论文写作的目标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 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六)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⑴对论文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⑵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七)论文写作的方法具体的写作方法可从下面选定: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八)论文写作的步骤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希望我们可以帮你。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活跃的一种人际。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理解不断深入,医学模式有了新的变化,医患关系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患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医患关系论文 范文 一: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论文

1.基础医学 教育 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 医学知识 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1.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 渠道 ,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1.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 措施 ,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2.具体对策和 方法

2.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2.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 教学方法 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2.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

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 社会实践 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医患关系论文范文二:医患关系下基础医学教育论文

1.医患关系扭曲成因

在医疗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医患关系本应该是共赢的关系,一方面医生为患者解除或者缓解病痛,从而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患者向医生求助,并支付相关费用。目前导致医患关系严重扭曲的成因复杂,涉及患者、医生、医院与政府甚至媒体各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但是调查提示导致医患纠纷的前3位原因仍然是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服务态度差、医患沟通障碍。医护工作是个“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职业,职业的属性要求从业人员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在当前大众对健康水平要求提高的形势下,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也提示医学教育应在调节医患关系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除了少数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确实存在问题以外,医疗问题的专业性导致患者缺乏了解,对医护人员期望过高,另外医生相对短缺,任务繁重,时间和精力都制约了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要想走出医患困境,必须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

2.基础医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医学知识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2.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渠道,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2.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3.具体对策和方法

3.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3.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3.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

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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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患关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立法环节。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执法环节。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法制教育。医患纠纷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开题报告主要涉及你所选的毕业论文在你的文献和理论准备下是否有写的必要,一般包括下面四个部分:一、课题的来源、研究的目的意义(包括在我国应用的前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二、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案和准备采取的措施。三、已进行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科学研究条件(包括到什么地方调查研究,在哪个实验室进行试验,主要的仪器设备),对其他单位的协作要求,指导及辅导试验,论文撰定的合作人员。三、已进行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科学研究条件(包括到什么地方调查研究,在哪个实验室进行试验,主要的仪器设备),对其他单位的协作要求,指导及辅导试验,论文撰定的合作人员。四、论文总工作量,文献阅读,科学调查,试验阶段,理论分析,论文初稿,文字总结各阶段的进度(起讫日期)和要求,预期结果。-------------------重点是第一、第二部分,尤其是文献准备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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