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学生的毕业论文种在校园外被吃掉,他还怎么毕业呢? 最近大家都被这名大学生的论文事情给吸引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当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好笑的是他的毕业论文竟然被鸡给吃掉了,那么他的毕业确实是会受到影响,所以说农业大学的学生想要毕业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确确实实是需要自己去种植的,最近我们也刷到了非常多的视频,真的是感觉又好笑又心酸。经过相关报道显示他将会被延期毕业一年。
所以通过这件事情我想引起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希望更多的想要读农业大学的学生,一定要在进入农业大学的时候和自己的学长学姐多了解一些关于毕业论文的事情,以及如何种植才会比较安全,因为有些人可能是需要1~2年的种植时间,所以劳动成果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需要记录每个成长阶段的事情来扩充他们的毕业论文内容,所以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说,要想读农业大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一方面要会种植,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农作物被吃掉有一部分学生也反映自己的农作物被别人给破坏,这也是常见的事情。
同时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引起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对于毕业的学生一定要及时的提供一些合理的种植场所,并且能够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毕竟学生读4年大学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一旦被破坏,那么对于他们的毕业所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对于学校而言提供一些合理的种植场所,我觉得是十分必要的事情,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所有的农业大学都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学生的4年大学是非常关键的,不要因为没有相应的种植场所导致辛辛苦苦栽培的植物被破坏影响毕业。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
紧张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有准备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我们该怎么去写毕业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排版与装订
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各用2.4cm。
2、行距:全部采用1.5倍行距。
3、页码:每页下端居中,全部采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1,2,3等,不要写“第1页”或“-1-”等。
4、页眉:全部不加页眉。
5、分页: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等各部分都应分页。
6、页面大小:全部采用A4纸。
7、封面用230克浅蓝色虎纹纸。
8、装订:一律左侧装订。
二、封面
1、学生可根据论文内容,分别选用“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论文”或“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设计”封面,封面格式可从校园网教务处网页“表格资料”中下载,并按格式填写内容,网址为:
2、题目
(1)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如题目太长,建议采用副标题。如2人或多人同做一个大项目论文(设计),题目相同时一定要采用副标题。
(2)在校园网上下载封面后,在题目栏和副标题栏输入汉字后,即可自动生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副标题。
3、作者姓名
在“作者姓名”栏输入学生姓名后即可自动生成“作者姓名”,学生姓名前不要加“学生”或“作者”等字。
4、指导教师
(1)在“指导教师”栏输入教师姓名和职称后,即可自动生成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
(2)如多位教师指导,可在“指导教师”栏继续输入,最多可输入3位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职称应用全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不能用“高工”等简称,副教授不能写“付教授”。
5、学院名称
在“学院名称”栏输入学院全称,即可自动生成。
6、专业名称
在“专业名称”栏输入专业全称,即可自动生成。
7、论文提交日期
在“论文提交日期”栏,用阿拉伯数字输入年月日后,即可自动生成。
8、论文答辩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手工填写(黑色墨水)。
9、答辩委员会主席和评阅人用手工填写,只填姓名,不填职务。
三、摘要
1、摘要置于封面之后,自成一页。
2、摘要页不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3、“摘要”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留4个字距。
4、摘要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5、摘要字数为600字左右。
6、“关键词”三个字用黑体小4号字,与摘要正文左对齐。
7、关键词3-6个,宋体小4号字,各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距,且不加标点符号。
四、目录
1、目录置于摘要之后,“目录”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
2、目录中之中文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3、目录中各层次标题与正文层次标题同,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如
2
2.1
2.1.1
2.1.1.1
一般不要超过4级层次。
4、层次标题序号一律左对齐,页码右对齐,中间用小黑点连接。
5、摘要不编入目录中。
6、致谢、参考文献、英文摘要、附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律不编序号。
五、正文
1、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以不超过15字为宜,题末不加标点符号。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字连续编号,如:“1”,“2.1”,“3.1.2”,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写标题。一级标题从前言起编,一律用黑体4号字,左顶格。
2、二级标题用黑体小4号字,左顶格。
3、三级标题用楷体小4号字,左顶格。
4、正文其他部分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5、各级标题与段落之间不留空行。
6、图、表与正文之间上下各空一行。
7、图应有图题,放图下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图1,图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图题。
8、表应有表题,放表上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表1,表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表题。
9、表一律采用三线表。
10、图题、表题与图、表之间不留空行。
11、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如果是应用计算机软件的,尽可能用公开发行的程序。如果是自编的,应在文体后的附录中列出程序。在数表中各试验数据的平均数之后应列出平均数的标准误(S.E.),而不应列出标准差(S.D.)。对各平均数的多重比较,只需用一个显著水平(α=0.05,α=0.01,或α=0.001),应使用邓肯氏新复极差检验法(DMRT 法)。
12、文中所用的量度单位按“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中“附录B量和单位”的规定,如公斤用kg,公里用km,毫克用mg,千瓦用kW等。
13、文中如果采用英文字母缩写的,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就把英文的全称写出,如:GNP(Gross National Produd)、小菜蛾DBM(Diamondback Moth)。
14、文中的拉丁学名采用右斜体字母。第一次出现属名时不能用缩写字母。
15、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也可采用顺序编码制。
(1)著者-出版年制
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时,引用文献的标注内容,由著者姓氏和出版年构成。若引文时只写作者,则在其后加圆括号写出文献的出版年,若引文时只引成果内容而未引出作者,则在其后用圆括号标注作者姓名和出版年,之间用“,”号相隔。例如:
……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长期研究(O’Callaghan,et al,1965;曾德超等,1979;马廷玺,1978)。TH西涅阿科夫等(1981)曾建立了用解析法所需要的6个线性方程式。
……按曾德超(1986)提供的'参数设计出样机。悬挂机构的设计采用数值计算方法(Fox et al,1982)……
(2)顺序编码制:
采用顺序编码制时,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角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
六、致谢
1、致谢置于正文之后,“致谢”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
2、致谢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七、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四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1个字符。
2、参考文献只列入与论文(设计)研究关系密切的公开发表的主要文献。
(1)“著者-出版年”制参考文献编写格式:中文的先列,外文的后列。中文以作者姓氏笔划为序,外文(先英文,后日文、俄文、法文、德文,其他文字)以姓氏的第一字母为序。如果作者为3人和3人以下的,全部作者列出;3人以上的作者只列前3人,并在第三者后写“等”字,各参考文献前不加序号。
参考文献如为期刊,可按以下格式列出:
作者姓名. 出版年.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如期刊无卷号,则为“(期号):起止页码”)。 例如:
庞雄飞. 1990. 种群数量控制指数及其应用. 植物保护学报,17(1):1-6
参考文献如为专著,可按下列格式列出:
作者姓名. 出版年. 专著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名. 起止页码 例如:
Osamu Kitani. 1999. CIGR Handbook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Michigan:
ASAE. 139-163
(2)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编写格式:各条文献按在正文中的文献序号顺序排列,项目应完整,内容应明确,各个项目的次序和著录内容应符合规定。
参考文献为期刊时,按下列格式列出:
著者(外文姓前名后,3人和3人以下作者全部列出,3人以上作者只列前3人,后写“等”字). 题名. 期刊名. 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如期刊无卷号,则为“出版年,(期号):起止页码”,例如:
庞雄飞. 种群数量控制指数及其应用. 植物保护学报,17(1):1-6
参考文献为专著时:
著者. 书名. 版次(第1版不标注).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
Osamu Kitani. CIGR Handbook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Michigan:
ASAE,1999. 139-163
八、英文摘要
1、英文摘要上方应有论文的英文题目,采用Times New Roman 4号字,加黑,居中排列,题目中的每一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Meliorating of Nutritive Soil Modifier on Acid Soil。
2、作者只写学生名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小4号字,居中排列,姓和名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 Song Nianxiu。
3、作者单位应包括学院、学校、广州、邮编,前后用括号,如(College of Science,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42,China)。
4、英文摘要前“Abstract:”与摘要用同一号字号,加黑,左对齐。
5、英文摘要中,英文的写作要符合科技英语的写作习惯,不要用第一、二人称,应用第三人称;表达的意思要简明、通顺,没有重大的语言错误。
6、“Key words:”与摘要要用同一号字号,加黑,左对齐。各关键词之间距离2个字符,不加标点符号。
九、附录
如有附录,放在英文摘要后,并应编入目录中。
十、英文缩略词或符号表
如有英文缩略词或符号表,应放在中文摘要之后,目录之前。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面。
2、评定内容一般用手写,也可打印。
3、评分标准: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绩可用百分制记分,总成绩用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4、答辩委员会签名一般由主席签名。
知识扩展:安徽农业大学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论文格式
1、论文开本大小:210mm297mm(A4纸)
版芯要求:左边距:30mm,右边距:25mm,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页眉边距:23mm,页脚边距:18mm
2、题目:黑体,三号,居中;
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宋体,小四号;单位,宋体,小五号;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和关键词宋体五号加黑,内容小五号;
标题:论文原则上只分至三级标题。
一级标题:黑体,四号或14pt,左对齐,行距25磅
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或12pt,左对齐,行距20磅
三级标题:黑体,五号或10pt,左对齐,行距16磅
为便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或特殊的排版需要,段前、段后及字间距可适当调节,
3、正文字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行间距为18磅;图、表标题采用小五号黑体;表格中文字、图例说明采用小五号宋体;表注采用六号宋体。
4、文中表格均采用标准表格形式(如三线表,可参照正式出版物中的表格形式)。
5、文中英文、罗马字符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按规定应采用斜体的要采用斜体(如:拉丁文)。
6、封面、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采用学校的统一模板和格式。
二、毕业论文的组成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格式应按下列次序:
1、论文题目
2、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
3、中文摘要
4、关键词
5、前言
6、正文
7、参考文献
8、英文(外文)摘要
9、致谢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包括:
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开题报告,和目录页等;
2、主体部分: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前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英文(外文)摘要,致谢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理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
3、附录部分: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翻译论文、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
4、结论: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
1、 封面
2、 开题报告
3、 目录页
4、 正文
5、 指导教师审阅意见
6、 评阅人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7、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四、论文提交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组提出的要求认真进行论文修改,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规范进行排版,按顺序装订后上交一份完整的纸质论文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到学院。
1、电子版学位论文应与印刷本内容一致;
2、电子版学位论文应集合为一个word电子文档。电子版论文一律以姓名专业.doc命名。如:张环工.doc。
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后认真检查自己的论文书写格式,如有不规范的将视为不符合要求论文处理。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的论文按照规范书写,装订,上报。
拓展资料:
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简称“华农”,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为广东省“211工程”、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111计划”,粤港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始创于1909年的广东全省农事试验场暨附设农业讲习所。1952年,由原中山大学农学院、岭南大学农学院和广西大学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及病虫害系的一部分合并成立华南农学院,隶属农业部主管。1984年,更名华南农业大学。2000年,学校由农业部划归广东省主管。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天河校本部4457余亩,增城教学科研基地3804余亩,学校建筑总面积142万平方米;设有25个学院(部),102个本科专业;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教职工约3386人,其中专任教师2325人,博士生导师309人;有全日制在校生4.8万余人,其中本科生3.8万余人,研究生1万余人。
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下面我以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为例,为大家展开介绍。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记录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文献,也是学生申请学位的基本依据。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特制定《沈阳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与格式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是:
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任务书、选题审批表、指导记录、考核表、中(外)文摘要、关键词和目录等。
2.主体部分:包括前言、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
(一)前置部分
1.封面:由学校统一设计。
2.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并根据已确定的论文(设计)课题下达给学生,是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从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依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学生姓名、下发日期、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起止时间等。
3.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4.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5.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
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审意见分别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填写,答辩委员会意见、评定成绩以及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等材料应由答辩委员会填写。
6.中(外)文摘要
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及结论的简明概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其内容包括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试(实)验方法、结果、结论和意义等。中文摘要不少于400字;英文摘要必须用第三人称,采用现在时态编写。
7.关键词
关键词均应为专业名词(或词组),注意专业术语的通用性,数量一般为3-5个;外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8.目录
目录由论文(设计)的章、节、附录等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
(二)主体部分
1.前言(引言或序言)
简要说明本项研究课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学术、实用价值),本项研究的前人工作基础及其欲深入研究的方向和思路、方法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2.正文
正文是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部分,应占主要篇幅。正文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书写工整,符合学科及本专业的有关要求。论文(设计)中的用语、图纸、表格、插图应规范、准确,量和单位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已废弃的单位。凡有法定符号代表量和单位的,均用法定符号表示,引用他人资料要有标注。
(1)农科类
农科类毕业论文的正文部分,一般应包括:
a.材料与方法
材料主要描述用于试(实)验的生物、试剂、工具及主要配套用具等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方法包括试验的设计方案和主要仪器安装,操作方法以及与试验有关的环境条件等。
b.结果与分析
结果与分析部分指对本试(实)验观测所获得的数据(现象、图像),经过初步整理加工,对其结果进行逐项(条)分析,用文字加以表述。这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内容,需要较详细、实事求是地阐述。
c.结论与讨论
结论是指对试验结果分析后的概述,一般是按一定的逻辑关系,先后归纳成结论性条文。讨论通常是对某些不成熟的结论,或经过本试验尚不能做出明确结论的现象或问题,加以推断性的解释。有的甚至对与前人持有不同观点的结论,发表商榷性意见,同时还可以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农科类毕业论文总字数在10000字以上。
(2)工科类
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部分,一般应包括:
a.设计方案论证:应说明设计原理,进行方案选择,论述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及特点。
b.计算部分:这部分在设计说明书中应占有相当的比例。一般应包括机器系统性能参数的选择与计算;主要零部件结构参数的选择与计算;各零件材料的选择等。在说明书中要列出各工作条件、给定的参数,计算公式以及各主要参数计算的详细步骤和计算结果。对应用计算机的设计还应包括各种软件设计。
c.结构设计部分:应包括机械结构设计、各种电气控制线路设计及功能电路设计、计算机控制的硬件装置设计以及以上各种设计所绘制的图纸等。
样机或试件的各种实验及测试情况:包括实验方法、线路及数据处理等。
d.方案的校验:说明所设计的系统是否满足各项性能指标的要求,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e.结论:概括说明本设计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特色,有何创新,性能达到何水平,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特别是对设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重点阐述并加以研究。
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字数在10000字以上,机械类专业学生还要至少要独立完成零号图纸2张,电气类专业学生要有完整的'系统电气原理图或电气控制系统图。
(3)经管类
经管类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论文选题新颖,符合专业学科要求,具有逻辑性、结构严谨、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研究与写作方法规范。
经管类毕业论文字数在10000字以上。
3.参考文献
列出的参考文献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且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按中文在前英文在后的顺序编号;或按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
期刊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不超过3人,多者用等或etal表示).题(篇)名[J].刊名(版本),出版年,卷次(期次):起止页次.
图书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次.
论文集类文献书写方法:[序号]作者.篇名[A].编著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次.
4.附录
附录的主要内容有: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装配图等。
5.致谢
向指导教师,曾经支持和协助自己完成论文课题研究工作的教师、技术人员以及合作伙伴等人表示谢意,致谢写在毕业论文的最后。
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装订的格式规范
第一部分:封面
1.封面:由学校统一设计。
2.封皮颜色按学位种类划分,农科类用绿色封皮,工科类用黄色封皮,理科类用灰色封皮,管理学用粉色封皮。
3.需填写的项目一律电脑打印,不得手写。
第二部分:目录
目录(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中文摘要(关键词)(小四号,宋体,下同)…(页码)
外文摘要(关键词)………………………………(页码)
前言…………………………………………………(页码)
1 XXXXXX(一级标题)……………………………(页码)
1.1 XXXXXX(二级标题)…………………………(页码)
1.1.1 xxxxxx(三级标题)…………………………(页码)
1.1.1.1 xxxxxx(四级标题)………………………(页码)
参考文献……………………………………………(页码)
致谢…………………………………………………(页码)
第三部分:摘要与关键词
1.中文摘要与关键词(单独用页)
摘要(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摘要内容(五号,宋体)
关键词标题(五号,宋体,顶格,加粗)
关健词内容(五号,宋体,词间用分号隔开)
2.外文摘要与关键词(单独用页)
外文摘要标题(三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加粗,居中)
外文摘要内容(五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
外文关键词标题(五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顶格,加粗)
外文关键词内容(五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每个词组(或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词组(或词)间用分号隔开)
第四部分: 论文(设计)主题
1.标题
标题一律采用本规范中目录部分的样式,最多分四级。
一级标题,三号字,宋体,顶格,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字,宋体,顶格,加粗
三级标题,小四号字,宋体,顶格,加粗
2.正文
小四号字,宋体。
3.引文注释
引文后注释标示示例:激光平地技术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土地平整的精度,激光感应系统的灵敏度至少比人工肉眼判断和操作人员手动控制的准确度提高10~50倍,是常规平地技术所不及的[1]。这里[1]是右上标,其中[1]表示正文后面的参考文献中的第1个文献。
4.图表
正文中图、表均需编排序号,有图、表题目及说明(五号、宋体、加粗)。文中所列图形应有所选择,照片不得直接粘贴,须经扫描后以图片形式插入,插图宽度一般不超过10cm。标目中物理量的符号用斜体,单位符号用正体,坐标标值线朝里。标值的数字尽量不超过3位数,或小数点以后不多于1个0。如用30km代替30000m,用5μg代替0.005mg等,并与正文一致。中英文、罗马字符应统一,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斜体(单位符号、缩写等除外)。
第五部分: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参考文献内容(五号、宋体;英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
第六部分:附录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内容的格式与正文相同。
第七部分: 致谢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内容的格式与正文相同。
第八部分:版面要求
论文开本大小:210mm×297mm(A4纸)
版芯要求:左边距:25mm,右边距:25mm,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页眉边距:23mm,页脚边距:18mm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1.25倍
页眉页角:
从中文摘要开始,直到致谢为止;页眉的奇数页书写
沈阳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页眉的偶数页书写论文题目。在每页底部居中加页码。(宋体、五号、居中)
四、论文(设计)装订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
紧张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有准备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我们该怎么去写毕业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排版与装订
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各用2.4cm。
2、行距:全部采用1.5倍行距。
3、页码:每页下端居中,全部采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1,2,3等,不要写“第1页”或“-1-”等。
4、页眉:全部不加页眉。
5、分页: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等各部分都应分页。
6、页面大小:全部采用A4纸。
7、封面用230克浅蓝色虎纹纸。
8、装订:一律左侧装订。
二、封面
1、学生可根据论文内容,分别选用“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论文”或“华南农业大学毕业设计”封面,封面格式可从校园网教务处网页“表格资料”中下载,并按格式填写内容,网址为:
2、题目
(1)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如题目太长,建议采用副标题。如2人或多人同做一个大项目论文(设计),题目相同时一定要采用副标题。
(2)在校园网上下载封面后,在题目栏和副标题栏输入汉字后,即可自动生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或副标题。
3、作者姓名
在“作者姓名”栏输入学生姓名后即可自动生成“作者姓名”,学生姓名前不要加“学生”或“作者”等字。
4、指导教师
(1)在“指导教师”栏输入教师姓名和职称后,即可自动生成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
(2)如多位教师指导,可在“指导教师”栏继续输入,最多可输入3位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职称应用全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不能用“高工”等简称,副教授不能写“付教授”。
5、学院名称
在“学院名称”栏输入学院全称,即可自动生成。
6、专业名称
在“专业名称”栏输入专业全称,即可自动生成。
7、论文提交日期
在“论文提交日期”栏,用阿拉伯数字输入年月日后,即可自动生成。
8、论文答辩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手工填写(黑色墨水)。
9、答辩委员会主席和评阅人用手工填写,只填姓名,不填职务。
三、摘要
1、摘要置于封面之后,自成一页。
2、摘要页不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3、“摘要”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留4个字距。
4、摘要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5、摘要字数为600字左右。
6、“关键词”三个字用黑体小4号字,与摘要正文左对齐。
7、关键词3-6个,宋体小4号字,各关键词之间空2个字距,且不加标点符号。
四、目录
1、目录置于摘要之后,“目录”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
2、目录中之中文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3、目录中各层次标题与正文层次标题同,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排序,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圆点“.”相隔,如
2
2.1
2.1.1
2.1.1.1
一般不要超过4级层次。
4、层次标题序号一律左对齐,页码右对齐,中间用小黑点连接。
5、摘要不编入目录中。
6、致谢、参考文献、英文摘要、附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律不编序号。
五、正文
1、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以不超过15字为宜,题末不加标点符号。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字连续编号,如:“1”,“2.1”,“3.1.2”,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写标题。一级标题从前言起编,一律用黑体4号字,左顶格。
2、二级标题用黑体小4号字,左顶格。
3、三级标题用楷体小4号字,左顶格。
4、正文其他部分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5、各级标题与段落之间不留空行。
6、图、表与正文之间上下各空一行。
7、图应有图题,放图下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图1,图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图题。
8、表应有表题,放表上方居中,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表1,表号后不加任何符号,空1个字距写表题。
9、表一律采用三线表。
10、图题、表题与图、表之间不留空行。
11、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如果是应用计算机软件的,尽可能用公开发行的程序。如果是自编的,应在文体后的附录中列出程序。在数表中各试验数据的平均数之后应列出平均数的标准误(S.E.),而不应列出标准差(S.D.)。对各平均数的多重比较,只需用一个显著水平(α=0.05,α=0.01,或α=0.001),应使用邓肯氏新复极差检验法(DMRT 法)。
12、文中所用的量度单位按“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中“附录B量和单位”的规定,如公斤用kg,公里用km,毫克用mg,千瓦用kW等。
13、文中如果采用英文字母缩写的,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就把英文的全称写出,如:GNP(Gross National Produd)、小菜蛾DBM(Diamondback Moth)。
14、文中的拉丁学名采用右斜体字母。第一次出现属名时不能用缩写字母。
15、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也可采用顺序编码制。
(1)著者-出版年制
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时,引用文献的标注内容,由著者姓氏和出版年构成。若引文时只写作者,则在其后加圆括号写出文献的出版年,若引文时只引成果内容而未引出作者,则在其后用圆括号标注作者姓名和出版年,之间用“,”号相隔。例如:
……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长期研究(O’Callaghan,et al,1965;曾德超等,1979;马廷玺,1978)。TH西涅阿科夫等(1981)曾建立了用解析法所需要的6个线性方程式。
……按曾德超(1986)提供的'参数设计出样机。悬挂机构的设计采用数值计算方法(Fox et al,1982)……
(2)顺序编码制:
采用顺序编码制时,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角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
六、致谢
1、致谢置于正文之后,“致谢”两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4个字距。
2、致谢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七、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四字用黑体4号字居中,字与字之间空1个字符。
2、参考文献只列入与论文(设计)研究关系密切的公开发表的主要文献。
(1)“著者-出版年”制参考文献编写格式:中文的先列,外文的后列。中文以作者姓氏笔划为序,外文(先英文,后日文、俄文、法文、德文,其他文字)以姓氏的第一字母为序。如果作者为3人和3人以下的,全部作者列出;3人以上的作者只列前3人,并在第三者后写“等”字,各参考文献前不加序号。
参考文献如为期刊,可按以下格式列出:
作者姓名. 出版年.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如期刊无卷号,则为“(期号):起止页码”)。 例如:
庞雄飞. 1990. 种群数量控制指数及其应用. 植物保护学报,17(1):1-6
参考文献如为专著,可按下列格式列出:
作者姓名. 出版年. 专著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名. 起止页码 例如:
Osamu Kitani. 1999. CIGR Handbook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Michigan:
ASAE. 139-163
(2)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编写格式:各条文献按在正文中的文献序号顺序排列,项目应完整,内容应明确,各个项目的次序和著录内容应符合规定。
参考文献为期刊时,按下列格式列出:
著者(外文姓前名后,3人和3人以下作者全部列出,3人以上作者只列前3人,后写“等”字). 题名. 期刊名. 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如期刊无卷号,则为“出版年,(期号):起止页码”,例如:
庞雄飞. 种群数量控制指数及其应用. 植物保护学报,17(1):1-6
参考文献为专著时:
著者. 书名. 版次(第1版不标注).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
Osamu Kitani. CIGR Handbook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Michigan:
ASAE,1999. 139-163
八、英文摘要
1、英文摘要上方应有论文的英文题目,采用Times New Roman 4号字,加黑,居中排列,题目中的每一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Meliorating of Nutritive Soil Modifier on Acid Soil。
2、作者只写学生名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小4号字,居中排列,姓和名的第一个字母用大写:如 Song Nianxiu。
3、作者单位应包括学院、学校、广州、邮编,前后用括号,如(College of Science,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42,China)。
4、英文摘要前“Abstract:”与摘要用同一号字号,加黑,左对齐。
5、英文摘要中,英文的写作要符合科技英语的写作习惯,不要用第一、二人称,应用第三人称;表达的意思要简明、通顺,没有重大的语言错误。
6、“Key words:”与摘要要用同一号字号,加黑,左对齐。各关键词之间距离2个字符,不加标点符号。
九、附录
如有附录,放在英文摘要后,并应编入目录中。
十、英文缩略词或符号表
如有英文缩略词或符号表,应放在中文摘要之后,目录之前。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面。
2、评定内容一般用手写,也可打印。
3、评分标准: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绩可用百分制记分,总成绩用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4、答辩委员会签名一般由主席签名。
知识扩展:安徽农业大学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论文格式
1、论文开本大小:210mm297mm(A4纸)
版芯要求:左边距:30mm,右边距:25mm,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页眉边距:23mm,页脚边距:18mm
2、题目:黑体,三号,居中;
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宋体,小四号;单位,宋体,小五号;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和关键词宋体五号加黑,内容小五号;
标题:论文原则上只分至三级标题。
一级标题:黑体,四号或14pt,左对齐,行距25磅
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或12pt,左对齐,行距20磅
三级标题:黑体,五号或10pt,左对齐,行距16磅
为便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或特殊的排版需要,段前、段后及字间距可适当调节,
3、正文字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行间距为18磅;图、表标题采用小五号黑体;表格中文字、图例说明采用小五号宋体;表注采用六号宋体。
4、文中表格均采用标准表格形式(如三线表,可参照正式出版物中的表格形式)。
5、文中英文、罗马字符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按规定应采用斜体的要采用斜体(如:拉丁文)。
6、封面、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采用学校的统一模板和格式。
二、毕业论文的组成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格式应按下列次序:
1、论文题目
2、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
3、中文摘要
4、关键词
5、前言
6、正文
7、参考文献
8、英文(外文)摘要
9、致谢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包括:
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开题报告,和目录页等;
2、主体部分: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前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英文(外文)摘要,致谢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理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
3、附录部分: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翻译论文、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
4、结论: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
1、 封面
2、 开题报告
3、 目录页
4、 正文
5、 指导教师审阅意见
6、 评阅人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7、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四、论文提交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组提出的要求认真进行论文修改,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规范进行排版,按顺序装订后上交一份完整的纸质论文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到学院。
1、电子版学位论文应与印刷本内容一致;
2、电子版学位论文应集合为一个word电子文档。电子版论文一律以姓名专业.doc命名。如:张环工.doc。
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后认真检查自己的论文书写格式,如有不规范的将视为不符合要求论文处理。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的论文按照规范书写,装订,上报。
拓展资料:
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简称“华农”,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为广东省“211工程”、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111计划”,粤港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始创于1909年的广东全省农事试验场暨附设农业讲习所。1952年,由原中山大学农学院、岭南大学农学院和广西大学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及病虫害系的一部分合并成立华南农学院,隶属农业部主管。1984年,更名华南农业大学。2000年,学校由农业部划归广东省主管。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天河校本部4457余亩,增城教学科研基地3804余亩,学校建筑总面积142万平方米;设有25个学院(部),102个本科专业;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教职工约3386人,其中专任教师2325人,博士生导师309人;有全日制在校生4.8万余人,其中本科生3.8万余人,研究生1万余人。
下面是关于2018年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欢迎浏览阅读。
安徽农业大学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政府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是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体现在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成果的水平上,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为此,对我校学位论文格式和书写规范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版式、格式
1、论文开本及版芯论文开本大小:
210mm×297mm(A4纸)版芯要求:左边距:30mm,右边距:25mm,上边距:30mm,下边距:25mm,页眉边距:23mm,页脚边距:18mm
2、凡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
3、标题:论文原则上只分至三级标题。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或16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居中二级标题:黑体,四号或14pt,左对齐,行距25磅三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或12pt,左对齐,行距20磅为便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或特殊的排版需要,段前、段后及字间距可适当调节。
4、正文字体: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0磅;图、表标题采用小五号黑体;表格中文字、图例说明采用小五号宋体;表注采用六号宋体。
5、博士学位论文页眉、页脚文字均采用小五号宋体,页眉左侧为“安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右侧为一级标题名称,其它学位论文不注页眉,双面复印,页码页底居中排列。
6、文中表格均采用标准表格形式(如三线表,可参照正式出版物中的表格形式)。
7、文中所列图形应有所选择,照片不得直接粘贴,须经扫描后以图片形式插入。
8、文中英文、罗马字符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按规定应采用斜体的要采用斜体。
二、学位论文的各组成部分与排列顺序
学位论文,一般由封面、独创性声明及版权授权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主要符号表、文献综述、引言、正文、讨论、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和作者简历、成果清单等部分组成,并严格按上述顺序排列,“文献综述”在学位论文中是独立的部分,不得以引言标题出现,引言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1、封面:不同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1-1、附件1-2)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题目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切题、简洁,不超过25字,可分两行排列,中英文对照;(2)未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且在研究生处备案的合作指导教师,不得在学位论文上署名;署名的合作指导教师人数仅限1人;(3)学科门类: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位级别: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4)专业名称、专业领域名称、研究方向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和培养方案填写;(5)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要求填写;(6)密级:涉密论文,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密级范围和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密级,并注明相应保密年限;(7)日期: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包括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封面用白色铜板纸,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湖水兰色,专业学位论文封面为绿色。
2、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见附件2)附于学位论文摘要之前,需研究生和第一指导教师本人签字。
3、中文摘要(见附件3):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结果和结论,应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精炼。摘要应当具有独立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论文所能提供的主要信息)。
为便于文献检索,应在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20字以内。
4、英文摘要(见附件3):与中文摘要对应。
5、目录(见附件4):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一般列至三级标题,以阿拉伯数字分级标出。
6、插图和附表清单:论文中如果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列于目录页之后。图表的清单应有序号、图表名称和页码。
7、符号、标志、缩略词、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注释说明,可以集中列于图表的清单之后。
8、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有综合性(对所有研究成果的综合,而不是局部概括;对全部研究成果的介绍采取分类分别归纳综合的方式,而不是不分轻重逐一道来)、描述性(应用转述性语言进行描述性说明。引文要新、精,转述要抓精髓、抓要点)、评价性(不能限于介绍研究成果,传递学术信息,还要对各种成果进行恰当的中肯的评价,反映作者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文献综述是学位论文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允许将综述内容融入引言部分撰写。
9、引言:在论文正文前。内容包括:该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本研究要解决的问题等。
10、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的性质而不同,一般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或调研方法、对实验结果或调研结果的分析与讨论,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方面。内容应简练、重点突出,不要叙述专业方面的常识性内容。各章节之间应密切联系,形成一个整体,切忌条块分割。
11、结论:结论应明确、简练、完整、准确,要认真阐述自己的研究工作在本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自己新见解的意义。应当严格区分研究生的成果与导师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如果是探索性而不可能得出明确结论的研究课题,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12、参考文献: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标明出处。所有引用过的文献,应按引用的顺序在文中编号排列。参考文献一律放在结论之后。参考文献应实事求是标注。
13、附录:凡不宜放在论文正文中,但又与论文有关的研究过程或资料,如较为冗长的公式推导、重复性或者辅助性数据图表、计算程序及有关说明、调查材料等,均应放入附录。附录以“附录A,附录B”形式标注。
14、致谢:致谢对象仅限于对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完成等方面有较重要帮助的人员,切忌客套。
15、作者简介: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最后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工作经历;在学期间参加的研究项目、发表论文数、申请专利数、获奖情况等。学术论文应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函。
16、在学期间发表的论着及科研成果清单:着作及学术论文等的书写格式要求与参考文献相同。
三、书写要求
1、语言表述论文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词语。
论文中如出现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新概念,应作相应解释。
2、层次和标题层次应清楚,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体格式如下:
1□□□□(一级标题,居中,单列一行)
1.1□□(二级标题,左对齐,单列一行)1.1.1□□(三级标题,左对齐,单列一行)其它小标题或需突出的重点,可用小四号黑体(或小四宋体加粗)书写,可单列一行,也可放在段首。
3、篇眉和页码博士学位论文从第一章开始书写篇眉,硕士论文不须篇眉。页码从第一章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第一章之前的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
4、图、表、公式等图形要精选,要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形坐标比例不宜过大,同一图形中不同曲线的图标应采用不同的形状或不同磅值的连线。图中术语、符号、单位等应与正文中表述一致。
图序、标题、图例说明(中英文对照)居中置于图的下方(图例说明可视版面情况置于图右侧)。
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表序、标题(中英文对照)居中置于表的正上方。表注置于表的下方。
图、表应与说明文字相配合,图形不能跨页显示,表格原则上要放在同一页内显示。
公式一般居中对齐,公式编号用小括号括起,右对齐,其间不加线条。
文中的图、表、公式、附注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按章节编号,如图1-1,表2-2,公式(3-10),也可全文按流水号编排,如表(图,公式)1-1,1-2??,1-N.
5、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按文中引用顺序编码,建议根据《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的要求书写参考文献。作者姓名写至第三位,余者写“等”.
几种主要参考文献着录参考格式:
连续出版物:序号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专(译)着:序号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
页码论文集:序号作者。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序号作者。文题:[XX学位论文].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专利:序号申请者。专利名。国名,专利号,出版日期 技术标准:序号发布单位。技术标准代号。技术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举例如下:
[1]张三,李四,王五等。禽流感快速检测及防治方法。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4,2(5):10~14
[2]张三。粮食干燥原理及品质分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57~108
[3]陈忠和。中国股市的风险投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02
[4]刘三全,夏太初。一种保健有机茶饮料制备方法。中国专利,991057077,1994-07-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GB2400~24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量与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5-10-016、量和单位应严格执行GB3100~3102:93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参阅《常用量和单位》。计量出版社,1996)。单位名称的书写,可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
四、电子文档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和电子版论文摘要要求如下:
1、电子版学位论文应与印刷本内容一致,一式两份。
2、电子版学位论文应集合为一个word电子文档。电子版论文一律以“姓名专业。doc”命名。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四、课题研究的方法。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五、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组长组织人员汇总和整理。七、课题的经费估算。一个课题要开展,必然需要一些经费来启动,所以最后还应该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课题所需要 的资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资料需要多少钱,实地调查的外出经费,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课题组所要占用的场地费,有些课题还需要购买一些相关的材料,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印刷费等等。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课题研究势必举步维艰,捉襟见肘,甚至于半途而废。因此,课题的经费也必须在开题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把本课题的研究做到最好。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论文写作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专业,同学们在撰写本专业毕业论文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写作原则(1)超前性。在论文选题前,要选择具有前瞻性的题目,即对我国职能部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题。(2)实用性。我们在做论文写作时切忌空谈,切忌重复已过时的东西,要选择工作中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现实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新的见解。(3)时间性。特别提醒撰写方面论文的同学,由于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现行制度,因此,我们在进行论文写作时要注意参考2001年以后刊物发表的文章。如:写信息失真方面的文章同学注意。自从现行制度颁布后,从制度层面已将信息造假问题杜绝了,建议这方面的论题就不要再选了。(4)观点正确。论文写作时,其观点不要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相违背。(5)论题要严格限定在、财务、审计和电算化方面;或写财务专业与其他学科交叉方面的论题。如:“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等。其主旨必须体现出财务专业的内容。否则就离题了。二、构思1、选题(1)不是所有刊物发表的题目都适合我们写。因为专业本科论文完成字数要求在8000至10000字之间,而有些发表的论文题目写作字数达不到我们规定字数要求,故并不适合我们选用。(2)若写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方面论文时,要突出所学财务专业理论与方法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离开这一指导作用,论文将变成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3)要注意审题。有的同学为了追求题目新颖,确定题目时,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如:有的同学把题目定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创新”。我们知道,对于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完整的规定,该题属于探讨性问题,更无从在此基础上创新了。(4)论题要有探讨价值。论文的写作要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定或解决企业财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对象,如:“浅谈我国的财务分布报告”。该题针对我国现行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对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分布报告》征求意见稿有一定参考价值。相反,有一些同学《关于人员职业道德》、《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类题目写起来很空,又没有实际内容。因此,建议同学们不要选择这些题目作为论文来写。2、写作过程一旦确定题目后,就要开始写作了,写作的时候要注意:第一,确定题目;围绕题目搜集有关资料;第三,对相关资料进行筛选;第四,根据筛选后的资料确定论文提纲,在提纲中把自己的观点融入其中;第五,依据详细提纲开始论文写作。同学们在收集资料时,可以到北京图书馆查找一下刊物:《研究》、《财务与》、《财务与导刊》、《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中国农业》、《现代》、《天津财会》等,还可以参考各财经院校学报有关财务方面的文章。三、应注意的问题(1)题目和内容要一致。如:有的同学在写“试论企业内部控制”一题时,夹杂了许多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内容,表现出题目与内容相脱节,从而消弱了主题。(2)论文结构要严谨。论文提纲确定后,要看看其结构是否合理。举例说明:“试论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一般结构应为:审计风险的定义。进行各国审计风险定义比较,通过比较得出结论;审计风险的特征。对特征进行详细说明;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对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审计风险的控制。主要把控制审计风险的步骤写出来;审计风险的防范。把防范的主要措施写出来。举例:例如,在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现行制度中那些不够规范的方面还需改进,怎样改进。国际上成功范例给我们的启示。(3)文章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4)论文写作要能够反映出当前我国财务领域关注的问题,要看近几年的相关刊物。
1.1 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的加快,人们对建立社会主义农业国的希望迫切,我国出台了许多农业扶持政策,加大了农业方面的财政支出,据统计显示,在财政支农资金方面21世纪初期与20世纪70年代同期比增加了21.06倍。近年来政府加强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与西方的大国相比,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建设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当下农业经济结构尚不完善,政府农业资金发放不及时,扶持基金利用率较低等等,这些弊端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建设的速度和幅度。在资金较为缺乏的基层,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由于资金的来源途径较单一,资金匮乏极大的影响了农业项目的顺利运作,增加了实现建设目标的难度,降低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速度。虽然我国政府部门在农业财政支出方面投入较大,但是产生的效果和收益和预期和预期相差太大,这需要政府转变工作重心,不仅要加强农业资金的投入力度更要加强资金运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例如,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农业财政支出总金额呈现增长的态势,但是农民的年收入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这种情况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投入的资金并没有转化为收益,说明资金运用过程中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因此,要想提高农民的农业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农业大国,政府应该扮演好领导者,明确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应该为投入资金的转化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使投入资金转化为农业生产效益。山西省作为我国的西北地区,农业水平较高,具有农业大省的称号。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并且自然资源丰富。为了合理的利用这些自然资源,我国在山西省建立起了五个特色的农业区:雁门关农业区、太行山、吕梁山、晋中盆地和晋南盆地。雁门关农业区是玉米生产地和草食牲畜的重要产地;太行山农业区是主要的玉米和毛猪的生产地;吕梁山生产区是主要的粮食和干果生产基地;晋中盆地成产区是主要的瓜果蔬菜、家畜、家禽、生产基地。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战略思想,建立起了一些较规范的城乡生产基地,“十二五”期间,建立起了一批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循环农业基地和示范园。现如今,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山西省党委和政府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建设作为农业建设的重心。社会主业现代农业建设阶段使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要搞的工作,决定了我国社会农业大国的建设进程。社会主义农业国的建设过程就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20世纪中叶由我国学者提出,长期受到理论家和农业实践家的关注)的过程。1.2.1 经济绩效评价在中国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的相关框架系统和评价标准尚未完善,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估体系漏洞较多。既缺乏相关理论的支持又缺少实践的支撑,仍处在探索研究阶段。我国的农业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的管理和经营水平较低。促进我国的农业发展,构建出一个完整的适合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经济效益评估体系是我国当下必须和立即进行的工作。1.2.2 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经济效益评估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它不仅丰富了农业建设的理论基础,更为今后的实践提供了依据。 一方面, 我国的农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还尚未成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财政资金的配置工作的进行。经济效益评估体系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具有重大的意义,他可以帮助人们发现影响财政资金利用率的因素,使人们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评估体系为我国农业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投入力度和利用效率方面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经济效益评估体系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从根本解决了农业财政资金利用问题,加强了项目执行力度和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有利于资金转化为具体的生产效益。,大大的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另一方面,经济效益评估体系促进了我国农业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步伐和完善了相关体系,增强了对农业绩效预算的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预算支出资金时必须负责和预算支出资金必须具有较高的效益,必须强调预算资金在资金流动的全过程中带来的影响。财政支出资金是否在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可以通过绩效评估系统进行检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程度,提高预算执行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提高社会主义人均生活水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1.3.1美国作为超级大国,农业现代建设的水平处于世界之先列。美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起步较早,可追溯到二战时期,那时国家已经将建设的重心放在灌溉系统和土地改革上,到了1972年前后,农业开发的核心开始发生了改变,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效益评估体系的建立成为当时建设的重心,具体讲,政府通过鼓励建设评估体系,提高科研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到了1990年前后,随着《二十一世纪农业系统纲要》的颁布,美国农业开发进入新的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开发,具体的形式包括:试验田、示范农场和环境保护。 与美国相比,以色列地理位置较差和气候条件恶劣,自然资源比较匮乏,但是以色列的农业十分的发达主要是因为国家比较重视科技生产力,善于将科学技术运用到农业中,建立起了现代化农业。以色列的资金评估体系较为完善,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快,灌溉技术位于世界先列并且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机械化水平较高。这样高度发达的农业不仅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水平。高度发达的农业不仅满足了本国的需求而且远销到世界各地,较为发达的生产技术被世界各国借鉴,推动了世界农业的发展。 像以色列和美国这样的国家农业之所以如此发达与本国绩效评估机制的完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一个国家绩效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水平。绩效评估系统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把估计生产能力、抗灾水平向开发技术和研发新品种、环境保护力度等方面转化;二是加强农民教育水平、建设农产品科研机构、鼓励资源开发,转变考核标准。为其他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素材。
方向,要求,还要定好关键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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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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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大专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五千字左右,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