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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为主题的论文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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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为主题的论文主题

1、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新变化2、论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与分割3、论个人婚前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4、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5、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8、论婚姻法的社会正义价值103、我国婚俗习惯与婚姻法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研究104、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分析105、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实证分析106、论美国现代婚姻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107、关于我国婚姻法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探究和思考108、试论《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修订109、新中国婚姻法变迁之社会性别分析110、婚恋观转变与基层行政111、南京政府婚姻法的女性主义法学分析112、建国初期广州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950-1953年)113、从法理学角度看婚姻法中的“夫妻忠实义务”条款114、论我国离婚妇女权益的婚姻法保护115、我国婚姻法军婚特别保护探析116、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法研究117、土家族婚姻习俗与婚姻法的冲突和调适118、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119、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问题研究120、法律现代化语境下的权利本位121、1953年武汉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22、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述略123、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若干分析124、论变性对我国婚姻法的影响及对策125、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和婚姻立法126、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性质认定127、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研究128、改革以来中国《婚姻法》调整对婚姻稳定性影响的实证研究129、建国初期上海新婚姻法运动历史考察130、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研究131、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中的立法构想132、建国初期《内蒙古日报》对我国婚姻法的宣传133、建国初期杭州市贯彻与实施《婚姻法》研究134、论我国婚姻法的结婚禁止条

论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侵害的构成及其处罚原则【主题词】婚姻制度、侵权、处罚原则;【内容简要】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核心。重婚、事实婚、婚外同居、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构成了一夫一妻制的侵害。为了充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遏制这些现象的孳生和漫延,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这些现象进行甄别、界定,从而正确予以处罚以保护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不受侵犯……

学术堂精选了十五个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我国婚姻法与公众婚姻家庭观念变迁研究2、民国时期婚姻法近代化研究3、中国婚姻法的伦理审视4、论夫妻财产制度5、完善我国《婚姻法》中亲属制度的立法研究6、建国以来的婚姻法律与婚姻家庭变迁-从1950年婚姻法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7、对2001年《婚姻法》中夫妻忠实及相关条款的分析8、《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研究9、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归属研究10、离婚财产分割中女方权益保护研究11、西藏自治区藏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12、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研究13、夫妻财产法的伦理性分析14、《婚姻法解释(三)》热议问题的法理分析15、论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影响

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近几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新气象、新风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普通提高,家庭的职能进一步扩大。本文仅就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表现、危害性以及存在的原因、治理的对策进行粗浅的分析,以就教于方家。�一、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表现及社会危害�现行婚姻法对于调整我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确实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重婚、纳妾恶习抬头�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贯彻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重婚”。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犯罪行为,应依据刑法258条的规定追窟刑事责任。除了重婚之外,纳妾也应禁止,纳妾是指有配偶的男子又娶另外女子为偏室。�2.第三者插足、婚外情的现象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婚姻法》保护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第三者插足、婚外情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念,更败坏了社会风气,是一种违法行为。�3.非法姘居现象增多�姘居既是不道德的,也是破坏婚姻关系的不法行为,应受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禁止。目前,非法姘居现象有所增加。特别是一些富裕起来的暴发户,利用金钱玩弄女性。如广东某些长期在外从事商业活动的老板,与雇佣的女职工长期姘居、通奸。�4.一些人包养暗娼�娼妓是旧社会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决以缔了旧社会遗留的娼妓业,卖淫的丑现象早已绝迹。但近几年,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娼妓业又死灰复燃,且有发展的趋势。�总之,上述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现象,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影响了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和巩固,造成家庭悲剧。�在现实生活中,重婚纳妾表现为:一方面,一些人喜新厌旧而发生感情外移,接受第三者的感情,导致通奸继而发展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上的重婚。另一方面 ,夫妻双方感情和睦,虽然有新欢,但又舍不得抛弃原配,只得两处轮流同居。其结果,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原来的夫妻感情,使得夫妻反目,也造成了家庭的悲剧。�2.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现象,直接影响了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道德准则。�合法、文明、健康的婚姻是以夫妻双方爱情专一、相互忠诚为基础的。它既是婚姻法对人们的要求,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表现。目前,重婚、纳妾、婚外情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直接影响了社会生活的秩序。其表现可归纳为三点:�首先,一方因躲债、外出打工等原因离家出走,通过接触社会,大开眼界,思想遂发生变化,在外重婚长期不归。另一方外出寻找,找到后就易发生人身纠纷。�其次,因一方重婚、纳妾,受害的一方索要生活费、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而发生财产纠结婚。�3.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妨害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两个文明的建设,为真正实现一夫一妻制提供了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保证。但是,由于受各种腐朽因素的影响,在中国早已绝迹的重婚纳妾等现象又重新回潮。这种恶习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而且也妨害了两个文明的建设。�二、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存在的原因�近年来,出现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现象,都有其产生的原因,笔者拟从主观、客观方面人手进行分析,以达到治理的目的。�1.主观原因�目前,一些人受金钱成能思想的影响,不是通过正当的方式获取物质利益,而是采取牺牲人格、名誉的办法去傍大款,做情人、做小妾来满足物质上的要求。而一贯道德败坏的一些人,视婚姻为儿戏,用财物的诱惑和离婚的谎言来欺对方,以达到长期玩弄异性的目的。�2.客观原因�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其一,外出工作、经商、打工等见过世面的一些人,

夫妻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主要你没有体现出来 婚姻法比较 是与国外还是与国内的些比较?美国婚姻法与中国婚姻法比较一、婚姻缔结实质要件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2、注册条件。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仪式。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二)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比美国规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结合不受干涉。在禁止结婚条件方面,禁止患有恶性传染病特别是有可能传染给下一带疾病携带者结婚,并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傍系血亲结合。2、注册条件。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一经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不必经过公告期。二、无效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美国法律指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律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的婚姻障碍。根据美国多数州的法律,婚姻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男女双方不产生任何夫妻的权利义务,目前,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内。根据大多数州的法律,任何男子不得与其直系血亲以及一定范围的傍系血亲的亲属结合,否则是无效婚姻。比如,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任何男性都不能与他的母亲、祖母、女儿、孙女、姐妹、继母、祖继母、孙媳、岳母、岳祖母以及妻子的女儿、妻子的孙女、兄弟的女儿、姐妹的女儿、父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通婚。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合为无效婚姻。如果举行婚礼时,一方不满十八周岁,很可能会导致婚姻的无效。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须登记注册,一般需经过父母或法官批准。3、重婚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除非洲和个别穆斯林国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承认重婚的婚姻效力。目前,在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且同中国法律一样,重婚一般导致刑事责任。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虚假婚姻一般指为了某种意图或某种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本土。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美国移民法案已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欲基于婚姻而取得绿卡,须在美国居住二年以上。(二)中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三、可撤销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1、精神和身体的不健全。精神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在结婚时,根据当事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性质以及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而身体的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性无能,而他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此种症态。2、胁迫婚姻。即缔结婚姻关系是由于另一方胁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结婚的。比如,当事人一方以暴力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第三方以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当事人结婚的。(二)中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中国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限于受胁迫一种,性无能及拒绝性生活不能成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理由,但可以成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的参考依据。四、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如果遇有伤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险,法院可以责令一方从共同住宅中暂时迁出。有的州还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中国法院几乎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不同,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均要进行调解。3、过错理由:主要有三种,即通奸、虐待、遗弃。通奸是最常见的过错离婚的理由。与中国司法审判实践一样,美国通奸证据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难的。但与中国法院处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国州法院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过错时,往往会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为,比如,有配偶与其他异性在宾馆一起开房的证据、异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证据。如果有这些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性关系发生的证据,法官也可以通过一般常人思维行为方式的推理,确定发生过性关系,除非被怀疑者能举出反证。4、分居制度:美国大部分州都规定了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的愿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离婚的制度。美国各个州规定分居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有六个月,最长有五年。一般大多数州规定在1~3年左右。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当事人分居超过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二)中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及程序。中国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对于离婚合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必亲自到法院办理。第二种途径,是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查明,如果当事人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中国法院第一次判决,基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除非已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可能性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由此可见,与美国婚姻家庭法相比,中国离婚程序显得简洁而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五、离婚时共同的分割(一) 美国法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1、广泛实施婚前财产协议。美国所有的州均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处理自行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债权的承担。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2、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及分配原则。根据1983年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下列财产除外:(1)由赠与所得的财产或第三人死亡时留给夫妻一方而非双方的财产;(2)由其个人财产交换所得的财产;(3)根据判决、婚姻财产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4)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5)对个人财产损害的赔偿;(6)对个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二)中国法律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3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一点,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一致。但是,与美国法律不同的是,遗产继承和赠与中国法律首先推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该遗产取得了赠与取得明确为当事人一方所有。六、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一)美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的规定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是指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外,离婚后一方对他方的扶助和资助,主要是指给付金钱或财物。包括男方对女方的支付,同时也指女方对男方的支付。1、 离婚后获取原配偶支付扶养费的条件: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308条,在离婚或法定分居的诉讼中,或在扶养费诉讼中,只要发现当事人一方离婚后,财产拥有情况不足以维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并且因抚养子女原因不能工作或即使工作也不能达到上述需要就可以判令有能力支付的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当然,判令另一方支付扶养费用,要参考以下因素:(1)被扶养人财产拥有的现状;(2) 被扶养人的经济收入能力的现状;(3) 被扶养人寻找合适职业所需要的教育或培训必要的时间;(4) 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5) 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6) 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况;(7) 扶养义务人的负担能力。2、扶养费的数额:获得扶养费的数额当然要根据具体的因素考虑。一般而言,获得扶养费的数额要考虑被扶养一方经济的需要、是否有工作、拥有财产的数额、义务一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等。有些州对扶养费规定了最低限,如德克萨斯州家庭法明确规定,配偶扶养费每月不少于2500美元,或是义务方平均月收入的20%。绝大多数州的判例,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扶养费的取得标准。(二)中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权的规定。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给付,根据中国《婚姻法》有两种,其一,是经济补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条。该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二是经济帮助,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虽然是经济帮助,但与“扶养”概念显然不同,可见,中国婚姻法并未对离婚后给予配偶抚养作出规定,这一点,显然容易形成弱者特别是女方的不利地位。六、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一)美国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1、支付抚养费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不反对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甚至不会认为父母一方约定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无效性。与中国法院的作法不同,美国法律不允许父母在离婚时,自行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否则,法院会认定该约定可能侵犯子女的权益而无效。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要考虑以下因素:(1) 子女的经济来源;(2) 父母的经济条件;(3) 离婚前子女的生活水平;(4) 子女的抚养及教育所需的资金;(5) 没有监护权父母一方的经济能力。2、支持抚养费与收入有一定比例。其一,百分比抚养费模式 这种模式下,只对有抚养义务人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不考虑监护方的实际收入情况。如某州的规定:其二,经济收入分享模式,这是以父母双方收入之和,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总体数额,且确定了父或母支付数额的模式。(二)中国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中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父母仍需承担子女抚养的义务,并且,根据相关法律,对子女离婚后产生的民事责任依然有连带赔偿的责任。而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参考当事人工资20%到30%的比例支付。中国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判决书中确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而只规定无直接抚养权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婚姻作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两性关系,在法律上必将产生一定的身份关系和以此为基础的财产关系。法律必然会设定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即夫妻财产制。所以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并且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夫妻平等,维护共同生活之圆满,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及交易安全,已成为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在夫妻财产关系以及与第三人的财产归属和债务问题,也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划分出来。所以就有必要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在私法领域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我认为《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又是合同,在契约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的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可取的。所以我在此按自己的理解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概念、种类、内容、以及成立要件,作出总结概括与分析。

医患关系为主题的论文

一、做好物理诊断可密切医患关系医患之间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往往是从相互问候开始的,这是一个反复和同学们强调的问题,语调、语态都有艺术,就是贴近患者,比如:称呼“老奶奶,老爷爷”比“老太太,老先生”更有亲和力,对患者家属更有感染力。不可否认,由于大环境造成个别医生的浮躁,使患者对医务人员缺乏信任,那么医生花更多的时间与患者接触,聆听患者的声音,让患者感受到医生关心其疾苦,非常有利于密切医患关系。比如我们临床工作繁忙,很多医生在采集病史时,往往不让患者叙述完毕,就打断患者并进行提问。医生担心患者说到与病情无关的内容,耽误时间,从表面上看这节省了时间,然而,医生频繁打断患者,会严重干扰患者叙述病情的连贯性,不仅医生可能遗漏某些重要的病史细节的采集,也会让患者感到医生不关心自己的感受。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有一篇研究报告,对医生打断患者叙述做了调查,该研究在一家大学附属医院的内科门诊进行,纳入了335例患者。结果发现,在医生不打断的情况下,患者叙述病情只需要92s,78%(258例)的患者在2min内叙述完毕,超过5min的仅有7例。有理由相信,即使医生非常忙碌,在很多情况下,也不需要通过打断患者来节约时间,这对建立医患互信尤为重要。二、做好物理诊断需要扎实的基本技能传统的单一物理诊断体检教学模式逐渐暴露出诸多不足之处,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医学教育需要。现在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但往往在基础教学中忽视了对学生的医德教育。本文认为在基本检查法教学中贯穿对患者体贴关心,言传身教,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掌握基本技能起到重要作用。比如:上腹痛,要排除心绞痛,要听诊心脏,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视诊,观察前后胸壁部,看是否有疱疹。带状疱疹可引起上腹痛,这就要求我们对待患者要心细,要有耐心。又如:患者心悸,除了听诊心脏,还要用爱心拿出你的手背触诊患者额头,可能发现患者发热,而非心脏本身疾患。再如:患者左下腹痛,当你触诊无阳性体征,要叩诊肾区,看是否有扣击痛,再指导进一步辅助检查,明确是否有泌尿系统结石。当你用温暖的手熟练的给患者检查时,是对患者最大的安慰,也赢得患者的信任。每当讲到这些临床实例,同学们都恍然大悟,进一步明确了过硬的基本技能才可获取患者的信任。三、有良好的医患关系才能做好物理诊断中的科研、教学工作物理诊断教学强调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除传统的教学方法,还采用录像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法、标准化病人(SP)及虚拟实验室等现代化新概念教学方法,但对于物理诊断中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并没有足够的重视。本文认为,虽然无量化指标来指导学生,但如果在教学中教师言传身教,把与患者零距离接触的临床经验、科研成果、教学感受传授给学生,必定会极大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主性。比如:很多疾病由于发病机制复杂,很难找到满意的实验室标记物来指导临床。而深入研究发现,该病的某些临床表现,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完全可以做临床诊断。比如:临床常见病功能性消化不良采用罗马Ⅲ诊断标准,全部由症状构成:有上腹痛,上腹烧灼感,餐后饱胀和早饱之一种或多种,呈持续或反复发作的慢性过程,病程超过半年,近3个月来症状持续,上述症状排便后不能缓解。同时,为了不漏诊器质性疾病,又规定了一套“报警症状和体征”:45岁以上,近期出现消化不良症状;有消瘦、贫血、黑粪、呕血、吞咽困难、腹部肿块、黄疸等;这种依靠症状体征筛检模式简单明了,在问诊和基本检查中就可完成,对临床科研十分必要,这需要医生耐心细致,还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如果没有良好的医患关系很难想象这种诊断模式。再如:物理诊断见习,具有典型体征的患者,往往是那些老患者,或许为了教学我们把他们请回医院,这一传统在我们教学医院一直延续至今。总之,物理诊断是诊断学这门桥梁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基础医学过渡到临床医学十分重要的一门课程。随着医疗技术的飞跃发展,各种先进技术的不断应用、各类先进设备的不断出现并应用于临床,使学生们视野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但也普遍出现了忽视物理诊断这一基本的技能。很多医学教育工作者在探索多元化教学方法,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和诊断思维。本文通过多年教学实践,认为在物理诊断教学中贯穿医患关系教育,强调医患关系实例并与多种教学手段融为一体,相互补充促进,极大提高了教学质量,也有助于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合格医学人才。

医患沟通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患沟通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前,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医院和卫生行政管理的难点,时常困扰着医务人员,严重干扰着医院的正常工作。究其根源既有医患双方的问题也有社会的问题。众所周知,医学科学是所有科学中最复杂、最高尖和未知领域最多的一门科学。医疗服务行业具有很高的风险性。而患者缺乏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对疾病治愈的期望过高,同时,医务人员能力和水平局限等等,都是医患矛盾的潜在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医患之间的及时有效沟通,加深理解、尊重和信任,消除不必要的误解,更好地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另据我办近年来接待的医疗纠纷信访投诉资料显示80%的医疗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或未能有效沟通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可见医患沟通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沟通及有效沟通

沟通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过程。包括思想观念、价值情感等多个方面。如果交流的信息能够被沟通双方理解和接受,那么这种沟通就是有效沟通。

医患关系是一种“性命相托”的特殊关系,因患者对医学专业知识的缺乏,沟通中医方就成了沟通的主体。医患纠纷,大多存在着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不到位、不全面,效果不佳。即沟了未通,未能达到被理解,认同和接受。

如手术知情同意书,医务人员可能存在着对患者简单介绍,草草了事,让患者认为是常规手术签字,结果出现了并发症或疾病转轨而发生纠纷。

2、有效医患沟通的主体及意义

(1)因医患之间对医学知识认识的差异性,导致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占主导地位,即成为沟通的主体。

(2)有效医患沟通能促进双方的相互了解、信任,有利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接诊中的病史采集工作,医生除仔细耐心地听取患者对自身病情的描述外,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诚和谒的态度告知患者如何配合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及检查的目的等,达到有效沟通,并从患者对疾病的描述过程中,捕捉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发现可疑信息或可能性,以便详细全面的考虑病情,以免误诊或漏诊,尽可能排除以后纠纷的隐患,同时,为接下来的辅助检查及明确诊断奠定基础,也为加深医患理解、信任,减少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铺垫。

(3)有效沟通有利于医院又好又快地发展:现阶段,病人不仅可以选择医生提供的治疗方案,而且可以自由地选择医院或医务人员。因此,医院要发展就必需努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良好的声誉。吸引更多的就医者。通过与首诊患者的沟通交流,让患者感受医院良好的服务态度、高超的诊疗水平,严谨的治学态度,从而在患者和社会中建立起良好的信誉,吸引更多的就医者。

(4)医患的有效沟通是医学科学发展的要求:医学科学有很多未知的领域,医学科学的发展,有赖于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同时也非常需要广大患者的支持和配合。

3、有效沟通的技巧

3.1和谒可亲的态度是有效沟通的前提态度是每个人心灵的表白,易受个人感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谒可亲态度体现了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和道德情操,做到真诚面对患者,尊重患者的人格、同情患者的疾苦,使患者感受到接诊医生对自己疾病的关心、重视和认真负责精神,为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拟定治疗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3.2优美动听的语言是有效沟通的良药通过患者对疾病的描述,适时通过幽默诙谐或质朴易懂的语言消除患者对自身关疾病的恐慌,稳定患者的紧张情绪,并适时加入引导,是全面获取患者信任及采集相关疾病信息的主要来源。当然在倾听时,做到要全身心的投入,不无故打断患者的叙述。其次,注意谈话艺术,讲究方式和技巧,做到善解人意,尊重和关爱个体生命。用亲切、平和的语言,体贴的心态交待疾病治疗中相关问题,以提高交流的质量,达到有效沟通的目的。

4、有效沟通应把握的原则

4.1合理合法原则医患关系是也一种法律关系。在与患者沟通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恪守医疗道德。厘清患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对于患者提出的合理合法问题,设法帮助解决,违法违规的事情要耐心地向患者讲明,并取得理解。

4.2真心实意原则医患双方是平等的,沟通中抱着真诚的态度,真心实意为病人着想,竭尽全力地为患者解除病痛,使病人放心,愿意推心置腹的沟通,使之配合治疗,达到有效沟通。

4.3换位思考原则不管何时何地能够设身处地的为病人着想,站在病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难题自可迎刃而解,沟通更是水到渠成。

4.4时机把握原则沟通中,特别注意在沟通遇到困难或患者或其亲属情绪激动时,可以温和的态度采用冷处理、沉默等方式,给患者和家属调整情绪和整理思绪的留出一定的时间,以免产生矛盾,影响沟通效果。

总之,医患双方的有效沟通在诊疗工作十分重要,作为医务工作者要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经验,善于用真诚去感动对方,用渊博的医学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化解医患交流中的矛盾。为密切医患关系,加深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信任,构建和谐社会,赢得良好声誉推动、助力。

参考文献:

[1]孙海涛.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9,11(1):105-106.

[2]顾文英,孙斌,童莹.制度化的医患沟通会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及效果[J].中国卫生资源,2009,12(2):77-78.

[3]于恩彦,祝世法.浅谈医患沟通[J].中华医院管理,2008,24(10):683-684.

[4]支凯林,金月红.浅谈加强医患沟通在医疗工作中的作用[J].人民军医,2009,52(1):11.

一、医学生医患沟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培养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近年来,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调查显示,50.56%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患沟通不够所引起的,而医疗技术水平低下造成的医疗纠纷仅占17.56%。[4]因此,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使医生了解患者的需求,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解答疑惑,同时也使患者理性认识医疗活动,这样就可以加深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目前,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多注重医学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训练,对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使得医学生缺乏沟通技能,医学生引起的医疗纠纷从无到有,逐年递增。因此,对医学生加强医患沟通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沟通能力是防范日后执业生涯中医疗纠纷发生的需要。

2.培养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有利于临床实习顺利进行。医学生学习的最后一年是离开学校进入医院进行临床实习的时间。临床实习是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桥梁,为医学生毕业后成为一名合格医师奠定基础。[5]因此,临床实习是培养医学人才的重要阶段。医学生刚开始临床实习时,由于体格检查及治疗手法还不娴熟,患者不愿意接受他们的问诊查体,更不愿意接受他们的实践操作,这将大大减少医学生的学习机会,影响了临床实习质量。如果医学生能积极主动地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关心、帮助他们,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将有利于得到更多的临床实践机会,提高临床实习质量。

3.培养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通过采集病史可以获得病人的医疗信息,这对疾病的诊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病史的采集过程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过程。医生只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才能取得患者的信任和理解,才能获得正确、全面、可靠的病史。在疾病治疗过程中,医生同样依赖于有效的沟通,才能了解病人对药物及手术治疗的反应,有助于医生改进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生,将在日后的医疗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6]因此,医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医院实习期间就应该加强对医患关系的认识,努力学习各种医患沟通技巧,为日后提高医疗质量打下基础。

二、培养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主要举措

1.开设医患沟通教育课程。欧美国家的医学院校很重视培养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通过开设医患沟通教育课程,向学生传播医患沟通的知识与技能。[7]例如,美国大多数医学院校开设了《医患沟通的艺术》、《与病人沟通》等课程。英国许多医学院校开设了《医生与病人相处的能力》、《医患沟通》、《如何告诉病人坏消息》等课程。而我国绝大多数医学院校尚未开设医患沟通教育课程,仅少数试点高校开设了《医患沟通学》等课程,且存在课程性质大多数为选修课、课时数相对偏少等问题。[8]尚未开设医患沟通教育课程的医学院校,只是在《临床技能》、《临床导论》、《医学伦理学》等课程中才涉及与医患沟通有关的内容,讲授内容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医学生进入医院以后与患者沟通的需要。因此,我国医学院校应该借鉴欧美国家成熟的教学经验,对原有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开设医患沟通教育课程,并列为必修课程,提高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

2.实习前教育。医学生在进入医院进行临床实习之前,对医院的情况缺乏了解。因此,教师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实习前教育,内容包括医疗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医患沟通技巧、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等等,使医学生认识到目前严峻的医疗形式,增强医患沟通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3.在临床实习中培养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在临床实习阶段,医学生每天与患者接触,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还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医患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多去病房,与患者交谈,帮助患者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当学生在与患者交流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多请教临床教师,使老师了解学生的医患沟通情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起与患者沟通的信心,增强其沟通能力。此外,医学生在实习时应当仔细观察临床教师如何与患者沟通,学习老师的沟通技巧。医学生应当掌握的常见沟通技巧包括:(1)良好的仪表和仪态。医生良好的仪表和仪态可以给患者留下好的第一印象,有利于后续的医患沟通顺利进行。如果医生衣冠不整、手忙脚乱,则会给患者留下邋遢的印象,失去患者的信任。(2)耐心倾听。医生应当耐心倾听患者的诉说,不要随便打断,这既是对患者的尊重,又可以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有助于正确诊断。(3)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有知情同意权。因此,医生在适当的时候要向患者介绍各种检查的目的、必要性和局限性、疾病的诊断、各种治疗方案的利弊及选择的依据、治疗后的效果和并发症、疾病的预后和医疗费用等,取得患者的理解和同意。(4)提高语言沟通能力。在医患沟通时,医生应当使用礼貌的语言,尊重患者的人格,不要伤害患者的自尊心。在告诉病人坏消息时,要运用保护性言辞,防止交流信息对患者心理产生不良刺激。此外,医生在沟通时,应当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便患者容易理解,尽量少用患者不易听懂的医学专业术语。(5)正确使用肢体语言。研究发现,影响面对面沟通效果的三大因素中,肢体语言占55%,语气、语调占38%,语言仅占7%。[9]因此,在语言沟通时要配有肢体语言。例如,医生在门诊与患者交流时,面带微笑,同时给予患者亲切的目光和关爱的身体触摸,让患者感受到医生的关怀,增强了患者对医生的信赖,有利于沟通顺利进行。(6)避免冲突。有些患者在患病期间心情不好,脾气比较暴躁,作为医生要理解病人的痛苦,学会宽容,避免冲突。

4.提高临床教师的素质。临床教学实践证明,临床教师的言谈举止会对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指导医学生实习时,临床教师的敬业精神、与患者积极沟通的行为会自然而然地传输给学生,这对学生在日后的临床工作中建立起良好的医患沟通模式具有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因此,要提高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临床教师队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建立:(1)建立临床教师资格审核制度,聘请教学能力强、临床经验丰富、医患关系融洽的临床医师担任教师。(2)通过举办“医患沟通能力培养”专题讲座,对现有临床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临床带教水平。(3)严格的教学评估。根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副院长、科教科和教学督导组专家定期检查临床教师的教学质量,发现及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另外,科教科定时召开医学生座谈会,由医学生对老师的带教进行评价,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带教老师,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教师提出整改意见。

5.对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进行考核。为了让医学生认识到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在医学生的出科考试中,除了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外,还要考核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国外许多医学院校主要采取真实临床场景考试法。[10]在真实的临床环境中,学生被告知需要完成的任务,例如获得病人对某项治疗的知情同意、告诉病人坏消息等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后,教师根据专门制定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进行评估。其他的考核方式还有理论考试、问卷调查、学生自我评估等。总之,学校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来加强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做出贡献。

摘要: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患者为中心的主体意识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患者希望在医疗过程中得到平等的参与权、人格权,患者在寻求治疗的同时,更关注自身利益是否得到尊重。医患沟通是医学生在临床实习阶段不可避免的,对于妇产科患者生理、心理的特殊性,使得和谐的医患关系的重要性表现得尤为突出。

关键词:医患沟通;妇产科;实习医学生;重要性

在医院各个科室中,妇产科是一个医疗纠纷高发的科室,由于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妇产科针对的人群为女性,涉及对女性生殖系统的检查和治疗,有其特殊性,处理不当容易发生医疗纠纷。近年来,各级医疗机构中,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在首位,占我国城镇医疗纠纷的.17.2%~29.5%[1]。这之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医疗纠纷是因为医患之间缺乏沟通或沟通不当引起的,一个合格的医生不但要有坚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更需要有很强的医患沟通能力,使医疗行为能够有效及时的实施,从而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因此,进入妇产科实习医学生与患者沟通的教育与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1现代医学教育的要求。

由于我国对医患关系重视不足,在医学课程设置上也忽略了相关医患关系的教育。医患沟通技术是世界医学教育中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妇产科医学生未来能够胜任自身岗位,处理好医患关系的根本,随着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医患沟通教育日渐凸显其行为医疗教育的重要性。为了提高妇产科医生与患者的沟通能力,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将医患沟通教育作为高校医学基础课程十分必要,同时也适应医学教育的发展。

2妇产科临床教学对实习医学生进行医患沟通教育的现状

目前国内实习的内容多为专业技能、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实习单位简介等,而对实习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只进行笼统的培养,由于妇产科有其检查对象生理、心理的特殊性,即便对实习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进行培养,也是随意而为,并未形成一门课程,建立完整培养模式。

3医患沟通对于妇产科的意义远大于其他科室

妇产科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如婚前行为、人工流产、性传播疾病等,存在着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交谈和检查中,患者常常怀有害羞、惧怕心理,如果沟通不好,就会引起误会,发生医疗纠纷。所以要当好一名妇产科临床医生就必须掌握医患沟通的方式、方法和技巧,达到与患者交流的有效目的,取得患者和家属的信任,促进医患关系的真正和谐。

因此,我们实习医学生应从入科开始就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自己的医患沟通能力。

4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

妇产科医学生在接诊每一位患者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与患者很好的沟通,如采集病史,医生只有具备很好的沟通能力,才能取得患者的理解与信任,才能换得全面、可靠的病史;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同样依赖医生和患者良好的沟通,才能了解治疗过程中患者对药物和手术治疗的反应,以及后期的治疗效果,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生,将在医疗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提高医疗质量中发挥重要作用[2]。因此,妇产科医学生在学校和医院实习期间就应加强对医患关系的认识,努力学习各种医患沟通技巧,为以后提高医疗质量打下基础。

5应加强实习医学生人文精神与法制素养的培养

5.1首先培养医学生树立医学人文精神——以患者为中心。教育学生要把患者作为完整社会中的人来对待,不能单纯为了治病而治病,应培养医学生树立医有大德,大德有大爱的医学人文精神。培养医学生要有真诚的同情心,用高尚的医德情感,设身处地关心和体贴患者,待患者如亲人,从自身原因减少医患矛盾的隐患[3]。

5.2加强对医学生医德医风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医疗工作作风和崇高的医德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使医学生在掌握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注意医德医风的养成,成为精干专业、诚于品德、名副其实的德医双馨的医学生。

5.3应加强实习医学生的法制教育懂法是一名合格医生的必须要求,患者有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而医务人员有告知的义务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义务,由于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及时告知患者关于分娩方式、病情及手术并发症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对于疾病史、婚育史等隐私权缺乏应有的保护,极易引起医患纠纷。

实习医学生不仅要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应学习《刑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6运用沟通技巧提高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

6.1主动倾听倾听,是医患沟通的最基础和最有效的原则和技巧[4]。只有医者对患者由衷的关心,认真倾听他人的语言,才能了解对方,从而选择合适的沟通途径和解决方案。通过倾听患者说话,患者会在心理上得到的极大满足与温暖感,逐渐对医生产生信任感并开始接纳医生和配合治疗。

6.2语言沟通技巧医学生在沟通过程中,应多用生活化的口语,少用术语,不用简称,让患者真正理解医者所传达的信息,并帮助患者做出合适的选择[5]。实习医学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称呼患者需要使用得体的称呼语,不可用床号取代称谓;医患沟通要求语言表达清楚、准确、简洁、条理清楚,避免措辞不当、思绪混乱、重点不突出等情况;要充分考虑对方的接受和理解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6.3非语言沟通技巧医患沟通过程中有大量信号通过非语言手段传递,这些信号包括肢体动作语言、言语因素和空间物体信息。妇产科接触的对象为女性患者,对这些信息的捕捉更为敏感,所以,尤其要注意非语言信息的表达,如注意面部表情,保持目光接触,说话语调保持温柔,把握适当人际距离等等,给患者良好的第一印象,同时,医生也要注意捕捉患者的非语言信号,比如患者的焦虑或疼痛,表达适当的关系[6]。

6.4师生交流会实习结束时,由科主任召集全科师生召开师生交流会,采取自主发言的形式,要求每个实习医学生发言,内容包括医患之间沟通、医护之间沟通、医生与患者家属之间沟通等话题,畅谈沟通中常见的问题、沟通中遇到的障碍及运用沟通技巧取得实效的分享等,谈感受、提建议,并发放无记名问卷调查,提供一个无记名的沟通平台,利于医学生表达真实情感,科主任根据记录进行梳理,总结好的建议,使实习生带教工作可持续性改进。

总之,医患沟通能力是实习医学生必须掌握的一种基本技能,它的提高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学校、医院、实习医学生自身等多方的努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总结和提高。掌握良好的医患沟通技巧,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处理好日渐增多的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健.妇产科教学如何应对新的医疗环境[J].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伦版,2008,29(4):61-62.

[2]钟随平.沈玉洁.加强医患沟通教育,培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J].现代医药卫生,2006,2(12):1913-1914.

[3]王娟,聂秀,杨黎,等.大学生同伴交往一般自我效能感与心理健康的关系[J].现代医学,2010,37(1):73.

[4]饶光雄,唐承红.浅谈临床实习生医患沟通技能培养[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18(4):362-363.

[5]谢保群.论医患沟通中医生的语言沟通技能[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1):32-34.

[6]雏传军.非语言沟通在医患沟通中的作用及技巧[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9):28-29.

,医患关系是一种道德关系,病人相信医生 将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寄托给医生。医生则以治病救人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不过重点是看你患者的情况吧, 具体的还是看你单位有什么要求;了 懂了吗?

师幼关系为主题的论文

如何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论文如下:

在师幼交往中,要想建立起良好的师幼关系,首先教师就必须要全身心的接纳、理解每一个孩子,更应该以尊重和宽容的态度去面对他们,在和孩子们的教学互动当中,也应该保持公正平等的态度,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发展。

小孩子处于幼儿阶段时,对于事物与情感方面的认知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学会去理解孩子们的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或是行为。在教学方面,要懂得鼓励孩子去表达自我,表现自我的同时,去适当地引导他们向良好的社会行为方面发展。

幼儿教学当中,良好的师幼关系,往往能够使得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更加愉快,也更加有益于孩子们各项行为与能力的积极发展。作为老师也应该主动地、努力地、积极地走进孩子们的世界,这样才有利于理解孩子、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

1、奠定良好师幼关系的情感基础。

儿童走向熟悉的家庭,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就是去幼儿园,这是其人生中一次重大的转折。因此,建立良好师幼关系的第一步就是帮助幼儿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消除分离焦虑,拉近教师与儿童之间的情感距离。

分离焦虑是婴幼儿与母亲或照顾他的熟悉的人分离时,面对陌生的环境而产生的紧张情绪和不安行为。儿童不适应集体生活则可能表现为生活能力差,不会和同伴友好相处,争抢玩具等。这些都是儿童面对陌生环境的自然反应,教师应理解和接纳儿童的这些表现,不能把这些表现看作是儿童的行为“问题”,或毫不关心,让儿童“自然适应”。

教师要以和蔼可亲的态度对待儿童,和声细语地与儿童说话,并伴随身体的抚摸和拥抱。对儿童的哭泣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训斥威胁。同时,教师对儿童好的表现要及时给予表扬,做大及时强化。教师的关心、爱抚会使儿童感到有安全感,获得情感上的满足,使儿童能够从感情上接纳教师。

2、以亲切、平等、尊重的态度积极主动地与儿童交往。

教育是儿童交往的态度影响师幼交往的效果与师幼关系的性质。教师在与儿童交往的过程中,要使每一个儿童都能感受到教师的关注,并力图从儿童的角度体验他们对人、对物、对事的感受。教师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儿童,不要对儿童发号施令、强制幼儿服从。

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儿童的不服从行为,不能因为儿童做错事而恶意批评、训斥幼儿,甚至讽刺、挖苦、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要经常使用协商、建议的口吻与幼儿谈话,教师的表情、语气、姿态、动作应体现出对儿童的尊重与信任,并创造条件让他们经常获得成功的体验,使儿童能从教师和同伴那里得到积极的反馈,感受到自己是受欢迎的。

3、教师应与儿童进行有效的沟通。

教师的言语和发出的信息要简明易懂,以适合儿童理解的方式,使儿童明白所发出信息的真正含义。教师还可以通过眼神、微笑、语调等非言语的方式传达对儿童的爱、关怀、支持和鼓励。在师幼交往中,教师应尊重儿童主动沟通的需要和愿望。

教师不仅要自己说,还要学会倾听和观察,用积极主动的倾听方式鼓励儿童说,理解和分享他们的想法和情感,并注意对儿童发起的交往行为做出及时、适宜的反应。同时,教师要给予儿童表达的机会并鼓励幼儿积极表达。

特别是当儿童情绪不佳、犯错误或有着与教师不同的观点和想法时,教师应引导儿童表达自己的感受,允许和鼓励儿童说出自己的理由与见解。在这些情境中,师幼之间情感的交流和观点的碰撞最有利于彼此的理解,从而有助于和谐的师幼关系的建立。4、对儿童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感兴趣。

关注和感兴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和态度,当教师真正关注儿童和儿童的活动时,他就会有意识地观察、了解儿童的需要和愿望、儿童的情绪情感状态及儿童感兴趣的活动与话题,就能够做到不仅身体在场,而且心灵上贴近儿童,心理上参与到儿童正在进行的活动中去。

这时教师对于儿童及儿童活动的关注和兴趣就能够通过一系列的外在表现(手势、面部表情、语言等)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并为儿童所感受,从而为积极的师幼关系的建立奠定良好的情感基础。

5、宽容对待儿童的过失。教师首先应认识到,儿童是成长中的个体,其身心发展尚不成熟,因此,犯错是正常的、在所难免的。以这种理解、宽容的心态对待儿童的错误,教师就能心平气和地帮助儿童分析错误的原因,儿童也就能更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批评。

同时,由教师的理解所引发的师幼之间的情感沟通也有助于师幼关系向积极方向发展。但是,理解与宽容并不意味着放任或放纵。创建和谐的师幼关系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儿童发展。因此,教师在理解儿童的基础上还应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及时的、适宜的正面指导和帮助,使儿童能在改错的过程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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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为主题的论文

你的国际关系理论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冲刺哥本哈根:稀缺“碳空间”的政治博弈8月10日至14日,德国西部小城波恩迎来了今年的第三场国际气候谈判。在3月底和6月初,这个“莱茵河畔的联合国城”已先后举办了两场大型气候问题谈判,成了今年当仁不让的“世界气候首都”。与此同时,在瑞士日内瓦,由世界气象组织筹备的第三次世界气候大会也将于月底登场。随着全球经济的回暖,特别是距离年底哥本哈根会议即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缔约国第15次年度大会日期的临近,气候问题谈判显得越来越紧张,国际社会对其的关注度甚至超过了去年以来的金融脱困。谈判回顾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依然盛行的今天,很少有全球性议题像气候变化这样,幸运地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神圣边界和僵硬外壳,并成功促成生活在这片星球上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不同政治歧见人们的共同行动。不仅如此,这一传统上被视为“低级政治”、完全被漠视的议题现在却排在各国国内议程的前列,与经济社会发展并列甚至位居其上。形势的发展难以想象,二十多年前,人类还将自己视为上帝的绝对宠儿,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被看作一个社会的正义追求,而今天,随着气候变化等负面效应的显现,人类的发展观念正发生巨大变化。其实,气候变化作为全球性议题,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1988年6月,美国宇航局哥达德研究中心教授詹姆斯•汉森在国会作证,首次提到人类面临气候变暖的风险时,不少人还嗤之以鼻。直到1991年,国家间的多边气候谈判才真正拉开帷幕。但短短几十年间,国际社会已就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广泛共识,并由科学验证迈向了实际行动。1992年6月签署、1994年3月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迄今已吸收191个国家加入,成为其缔约方。自1995年,缔约方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就公约的具体实施等问题进行谈判。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的第3次缔约方大会上,各国代表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京都议定书》。议定书规定,在2008—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总体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6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由于议定书规定时限截至2012年,而且只对缔约国中的41个主要是工业化的国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在议定书2005年生效的当年,在11月蒙特利尔第11次缔约方大会上就启动了“后京都”谈判。2年后,印尼举行的第13次缔约方大会,明确勾画了指导未来谈判的“巴厘路线图”,要求各国应在2009年12月哥本哈根大会上制定出新协议文本,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作为全球遏制气候变暖的新国际法文件。减排博弈尽管成绩斐然,眼下的政治谈判却丝毫轻松不起来。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小组第四份报告发布后,各国又有不少报告佐证了其对未来的悲观预测。实际上,不仅有日趋紧迫的科学警告,近些年,反常的极端气候如热浪、飓风、洪涝等频繁袭击地球各个角落,也陡然增加了人类的危机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站在科学一边,要求政治家迈出更大步伐。由此,各国谈判代表发现自己正处于尴尬位置,一方面他们要躲闪民族主义者攻击的箭头,另一方面,他们又要直面遍布全球的环保人士、气候受害者的批评声浪。要有效回避未来气候风险,科学家们提出的减排目标是:发达国家以1990年为基准年,到2020年减排25%~40%;全球排放在10~15年内达到峰值,2050年全球减排50%。根据这一标准,政治谈判显然远远落在后面。即使最低25%的中期减排要求,也大致相当于第一承诺期的三到六倍,对于未能如约完成《京都议定书》排放要求的国家来说,中期排放任务更为艰巨,除非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根据美国、欧盟、日本等国业已公布的数据,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计划到2020年实现的减排平均值为14%。即使一向担当气候谈判先锋的欧盟,目前其承诺的中期减排值也只有20%,最高30%。英国、德国、爱尔兰、瑞典等国排放水平大大高于其承诺,意大利作为G8成员之一,却在排放问题上不断拖后腿。由于欧盟成员国已增至27个,再提高指标将面临东欧国家的巨大压力。奥巴马政府回到气候谈判桌上之后,美国的减排立场让国际社会继续感到失望。根据6月底美国众院以219票对212票的微弱多数勉强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美国2020年前实现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17%,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而根据《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美国就应减排7%。但即使这一法案,也面临被参院否决的前景。日本频繁的政府更迭也影响到其在排放上的努力。首相麻生太郎在6月宣布,到202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相比2005年减少15%。尽管麻生强调这一数值超过了欧盟13%的同阶段减排目标,但由于东京和华盛顿一样,并未严格遵守《京都议定书》要求的6%减排计划,此前的气体排放不减反增,因而新目标若和1990年相比,只减少了约8%。也是大大低于国际期望。加拿大和俄罗斯,这两个同属北半球的石油富国,成了气候谈判中典型的“坏小子”。在世界自然基金会公布的G8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排名中,加拿大位列倒数第一。哈珀政府宣称在2020年使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6年减少20%,但2006年加拿大的排放量较1990年却大幅增加了22%,与《京都议定书》要求的6%减排目标大相径庭。与此同时,俄罗斯在减排问题上“几乎没有切实的政策”,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仅有1%的能源供应来自可再生能源。7月中旬,意大利拉奎拉举行的八国峰会上,八国同意到2050年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半的目标,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减少80%以上,但对中期减排目标,则只字未提。在全球气候谈判进程中,发达国家明确中期减排目标是哥本哈根达成新协议的最重要一步。部分处于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受制于国内政治议程,迟迟不愿做出太大让步,这无疑给今年的气候谈判投下了重重阴影。中印受压在国际气候谈判的三大集团中,由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挪威等国组成的伞形集团,此前一直受到掌控谈判制高点的欧盟和发展中国家的两头挤压,处境艰难。目前这种局面虽未改变,但欧盟和伞状集团国家在此轮谈判中也开始联手对部分发展中国家发起凌厉攻势。根据《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在第一承诺期并无减排义务。发达国家主张,发展中国家内部已经出现巨大分化,对于像中国、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大国”和韩国、墨西哥、新加坡、沙特等“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理应采取相应的减排行动,否则将抵消发达国家的减排努力。在攻势所指的发展中国家当中,中国可谓首当其冲。2007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按照世界资源组织的测算,中国1990-2004年的碳排放增长量为108.3%,印度为87.%,巴西为67.8%,而美国则是19.8%。与印度相比,中国人均碳排量是其3倍多。按“人均排放量”和“人均历史累计排放量”,中国尽管可以要求按照气候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继续拒绝接受强制性减排目标,但将面临巨大凶险。在奥巴马政府改变其前任对气候谈判的拒绝姿态后,中国正成为新的靶心,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双重压力。6月份以来,美国、欧盟气候谈判代表团和联合国秘书长接踵而来,向中国施压。奥巴马政府更试图拉中国为之垫背,树立其全球气候谈判的领袖地位。从2月份希拉里国务卿首次中国行,到7月份两位华裔部长联诀来访,美国官员频繁访华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迫使北京在气候谈判中改变姿态。7月底两国首次战略与经济对话,气候与能源合作是结出的唯一硕果。美国方面称,中美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合起来超过40%)之间的谈判,将决定“后京都时代”的“措辞”。面对压力,国务院在连续开会研讨的基础上,8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郑重宣布,“2050年后,中国的排放将不会继续上升。”尽管只是远期承诺,而且并无具体减排计划,但和5月发布的《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已经出现重大突破 和中国灵活的谈判姿态相比,印度可以说是在“死撑”。2007年,辛格政府曾承诺,印度人均排放量不会超过发达国家。拉奎拉八国峰会上,印度代表继续鼓吹这种论调。和气体排放相比,印度坚持“贫困才是最大的污染”。7月希拉里五天的访程,在气候议题上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对美国的软硬兼施,新德里毫不买账。辛格政府的环境部长拉梅什此后甚至批驳有关全球变暖的关键科学发现,引起人们对印度解决气候变化的担忧。在三大集团密集的气候博弈当中,对“碳排放空间”的争夺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气候议题关系到经济模式的转变、政治议程的重新排定,乃至私人生活观念和方式的更新。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由于在国内遭遇传统产业群体的有利抵制,气候议题始终难以迈开大步。而英德等欧盟诸国之所以愿意率先减排,除处于后工业化阶段更注重环境问题外,还在于他们希望借此抢占未来“低碳经济”的有利地势,以带动国内产业结构更新换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英国,从事“低碳”行业工作的人数已达88万,布朗首相相信,发展“低碳经济”将是帮助英国走出当前经济低谷的关键。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相应的资金及技术投入,这些国家更愿意紧守传统模式,首先实现工业化。难言乐观种种迹象表明,后京都气候谈判形势相当不妙。《京都议定书》从签署到生效,用去了八年时间。此次哥本哈根即使能够顺利达成新协议,留给各国国内批准的时间也只剩三年。更重要的是,与12年前相比,减缓气体排放只是本轮会谈议题之一,除此之外,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哥本哈根还须就适应(气候变化)、(减排中的)技术及资金支持问题达成相关方案。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使得低地及海洋岛屿国家率先成为受害者。非洲国家气体排放只占总排放量的5%,但受气候变化影响却相当大。据预计,到2050年,全球至少有2亿“气候难民”,他们亟需得到救助,这涉及到国际正义问题。去年12月波兹南第14次缔约方大会的一个亮点,就是开始运行“适应基金”。资金来源有两个,一部分是来自清洁发展机制的2%抽成,另一部分是由各缔约国自愿捐款。到2012年,“适应基金”大概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约9亿美元的资金。不过,与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上千亿美元的需求相比,如此数额的“适应基金”无疑杯水车薪。发展中国家提出,发达国家是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应用其GNP的0.5%-1%为所有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稳定、可预测的资金,以帮助他们应对气候变化。要自己纳税人承受如此负担,发达国家不愿点头,他们认为,适应资金流向应主要是最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在“低碳经济”潮流冲击下,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落后,公共资金不足,处于明显不利地位,也影响到其排放积极性。为此,发展中国家呼吁,发达国家尽快解除技术封锁,并为前者提供资金支持。但发达国家认为减排技术掌握在私营企业手中,存在知识产权问题;主张筹集资金及实现技术转让主要由市场机制、通过私营部门投资、碳市场交易等渠道实现。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主导的市场机制只会让自己利益受损,私营部门投资只应是资金来源的补充。对于知识产权问题,印度倡议设立一个全球基金,买断相关技术,然后向发展中国家无偿分配。由于进展缓慢,今年的气候谈判次数被迫增加。按照计划,在哥本哈根大会前的五次谈判中,第一次用于阐明各自立场和目标,第二次应制订出新协议草案,剩余三次用于敲定最终协议文本。6月初波恩的第二次谈判会上,由非政府组织的气候变化专家联合起草的气候协议初稿,被交到全球182个国家谈判代表手上。初稿原本只有30多页,但因各方在诸多议题上立场相去甚远,联合国的谈判协调员只好以括弧的形式把不同意见都保留在初稿里。十多天的谈判结束后,初稿已“增肥”至200多页,包括了2500多个括弧。8月14日落幕的波恩第三次谈判,主要任务就是为初稿“瘦身”。不过,由于会期短暂,并未取得太大进展。联合国负责主持初稿谈判的主席迈克尔?库塔亚希望,到下一轮曼谷会议结束时,初稿能缩减至30页。这样各方在剩余的两个多月里,可以集中攻坚,以确保哥本哈根大会能够成功。现在是最后的冲刺机会。没有人希望哥本哈根最终破裂,但到目前为止,也很少有人对前景乐观。剩余的时间越来越短,谈判的任务却越发艰巨。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德布尔也开始对谈判进程不满意,他提醒各国,“从现在到哥本哈根会议开幕,只剩下15天的谈判时间。”(03)

实验高中准高二的吧? 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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