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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发展策略研究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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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发展策略研究论文目录

3.5.3.1 石油海洋运输面临的主要风险

(1)突发事件引发运输航线封锁,导致石油供应中断风险

在战争中,石油运输通道往往成为军事打击的重要目标。两伊战争期间,伊拉克对在波斯湾航行的船只发动了132次攻击,击沉或严重毁坏船只40余艘;伊朗共发动了约70次袭击,毁坏了11艘船只。相关国家也在管线、港口等问题上大做文章,作为支持友方、遏制对方的手段。战争爆发后,支持伊朗的叙利亚就关闭了伊拉克经叙利亚通往地中海的输油管线,使得伊拉克石油输出量减少了30%。两伊战争严重影响了波斯湾石油航运的安全。

海湾危机期间,土耳其、沙特关闭了境内输送伊拉克石油的输油管道,伊拉克经波斯湾到霍尔木兹海峡的出口也被美国封锁。因此,海洋石油运输受地缘政治和突发事件的影响较大。

(2)海盗袭击日益猖獗,严重威胁过往油轮的安全

石油的海洋运输成本最低,但是风险却最高。在一些有争议及军事不稳定的地区,海盗活动严重威胁着过往商船的安全。马六甲海峡、索马里半岛、西非沿岸、亚丁湾、孟加拉湾等附近水域为海盗多发地区,其中包括马六甲海峡在内的东南亚水域是目前世界上海盗活动最猖獗的地区之一。苏伊士运河连接的红海和亚丁湾一带,不仅是海盗作案的高发地带,也是与其濒临的东南亚和中东地区恐怖组织时常出没的地方。

冷战结束后,海盗袭击事件逐渐增多。20世纪90年代全球每年发生的海盗袭击事件在几十起左右,2000年达到最高峰469起。据统计,2001年,马六甲海峡海盗袭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0亿美元。1991~2001年,在全世界发生的2000多起海盗袭击中,东南亚发生1600多起,占66%左右,主要集中在马六甲海峡。2002年全球范围内445起较大的海盗事件,约25%发生在印度尼西亚水域。据国际海事局驻吉隆坡的海盗举报中心报告,2004年报道的海盗袭击中有60%发生在该海域。

随着世界各国对海盗袭击事件越来越重视,很多国家联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近几年全球海盗袭击事件总体略呈下降的趋势。IM B统计的数据表明,2005年全球海盗袭击事件共276起,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的马六甲海域、印度尼西亚海域,东非的索马里、曼德海峡及亚丁湾,西非的几内亚湾和南美的加勒比海地区。

3.5.3.2 中国石油进口航线风险分析

(1)全球海盗袭击呈现多元化趋势

航线事故率也就是各条航线可能发生海盗袭击等各类事故的概率,本书用航线事故率来度量海洋石油运输的航线风险。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全球海盗袭击呈现了多元化趋势,马六甲海峡不再是唯一的高发区,南海(印度尼西亚海域)的事故率反而最高。近几年来,非洲东西部海域的袭击事故增长很快,海盗异常猖獗,甚至多次袭击港口船只,尤其是西非的几内亚湾和东非的索马里。波斯湾地区的海盗袭击事故率并不高。加勒比海和曼德海峡的事故率也相对较高,这两个海域也是我国油气进口运输航线的主要通道之一。而我国油气进口的几条主要运输航线恰恰要必须穿越上述这几个风险很高的海峡或海域。因此,我国油气进口面临着较高的海洋运输风险。

(2)不同风险等级下事故率较高的航线,我国石油进口份额也相对较大

由于全球海盗袭击事件分布的不均衡,各条航线的风险节点事故率有较大差异,所以总体上各航线风险可以分为两个等级。因为南美、东南非和北非航线相对较长,需要穿越的主要事故多发海域较多,所以这几条航线属于高运输风险等级。而中东、西非和东南亚航线的航程相对较短,需要穿越的事故多发海域较少,运输风险相对要小一些,所以这几条航线属于较高风险等级。

统计数据表明,在高风险等级的各条航线中,事故率相对较低的北非航线的进口份额远低于南美和东南非航线,而这两条航线的事故率恰恰是最高的(图3.13)。在较高风险等级的各条航线中,虽然中东航线的事故率要高于西非和东南亚航线,但是其进口份额高达40%,远高于西非和东南亚航线进口份额之和(见图3.12)。因此,我国石油进口面临着较大的海洋运输风险,因为无论在哪种风险等级下,事故率越高的航线其承担的石油进口份额也越大。

图3.13 2007年我国石油进口主要航线事故率和进口份额

虽然近几年的海盗袭击事件统计数据表明,马六甲海峡已不再是全球最危险的海域,但是我国石油进口的80%要通过马六甲海峡,所以如何破解马六甲之困,依然是降低我国石油海洋运输风险的关键。

3.5.3.3 降低石油海洋运输风险的策略分析

综上所述,石油海洋运输风险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地缘政治、海盗袭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的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和降低我国石油进口的海洋运输风险,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很多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假以时日。

(1)我国跨境油气进口管网初见端倪,解困马六甲尚需时日

为了抵御现在的石油海运风险,我国正在积极地寻求在俄罗斯、中亚的陆地运输管线和印度洋的入海口。俄罗斯和中亚的陆地运输将实现我国石油进口方式的多元化,而获得印度洋的入海口,可以降低我国石油进口的海运风险。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周边很多潜在的运输线路先后受到关注和启动。其中包括中哈油气管线(阿塔苏—阿拉山口)成功贯通,但运力有限,这条管道目前的输送能力仅为1000万t,即使在2010年二期工程竣工后,其输油能力也仅达到2000万t,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原油供应体系大部分依靠海运的局面;泰纳石油管线(泰舍特—纳霍德卡)驶入快车道,泰纳石油管线预计在2015年完成,年计划输油能力5000万t,原油供应由东西伯利亚地区油田保障;中缅输气管道(实兑—瑞丽—昆明)项目正是启动,输油管道项目呼之欲出;中巴石油管线(瓜达尔港—红其拉甫山口)悬而未决,事实上,修建中巴石油管线,短期内并不可行,但中长期来看,也不失为一个破解马六甲困局的办法。

在过去的几年里,关于投资成本和经济回报的权衡,一直是中缅、中巴输油管道迟迟不能敲定的最主要因素。如果从能源供应安全的角度来看,修建中缅、中巴输油管道是分散我国石油进口渠道过于单一的风险,是我国摆脱马六甲海峡油运困局的有效解决方案。

(2)中国海军首次执行远洋护航任务,拉开武力打击海盗的序幕

海盗袭击一直是海洋运输无法根除的顽疾,长期困扰着各个船运公司和贸易国。2008年11月索马里海盗劫持了沙特“天狼星”号油轮,开出的赎金要价高达2500万美元。日益猖獗的海盗严重威胁了全球石油贸易安全,所以怎样对付猖狂的索马里海盗成了一个世界性话题;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发表声明,献计献策武力打击海盗。

2008年11月14日,中国天津远洋渔业公司的“天裕八号”渔船,在肯尼亚海域被索马里海盗劫持。包括17名中国船员在内的25人被扣为人质。12月17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总公司圣文特籍“振华4轮”,在亚丁湾水域再次受到海盗袭击,船上有30多名中国籍船员,与海盗们周旋数小时。在多国部队救援直升机的帮助下,海盗最终被击退。12月26日,我国海军编队从海南三亚出发,远赴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执行远航护航任务。这是中国海军近代以来,首次派遣军事力量赴海外维护国家利益,也是中国海军首次赴海外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任务。护航编队由三艘舰艇组成,编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航行在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中国船舶的安全。因此,此次海军编队远赴索马里执行远航护航任务,正式拉开了武力打击海盗袭击的序幕,将很大程度上降低我国石油进口的海洋运输风险,对保障我国油气运输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内海运行业主要上市企业:宁波海运(600798)、中远海特(600428)、长航凤凰(000520)、招商轮船(601872)、渤海轮渡(603167)、中远海发(601866)等

本文核心数据:集装箱吞吐量、市场份额占比、船舶拥有量、海运量、船舶运力

中国船队运力规模世界第二

我国海运经历长足发展,从微弱到强大,目前已成为全球海运大国。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2020年我国海运船队控制运力规模为3.1亿载重吨,相较于2015年的1.6亿吨增长了近94%。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海运船队控制运力规模已经2015年的全球第三位上升至全球第二位。我国作为全球贸易大国,其对外贸易中约95%是由海运完成的,强大的海运运力规模是我国继续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支撑。

中国集装箱制造业处于全球领先位置

由于中国制造业较发达,所以全球大部分海运集装箱均在中国完成建造。根据Drewry Maritime Research调查,中集集团、东方国际和新华昌集团三价公司占全球总产量96%以上的干货箱和100%的冷藏箱。

2021年1季度,中集集团的产量为58万标箱,占市场份额42%;东方国际集装箱产量为36万标箱,占市场份额26%;新华昌集团产量为19万标箱,占比14%。

中国航运企业的船运规模日渐壮大

我国海运企业发展如同我国海运发展的缩影。从最初政企一体到独立运营、从国家管制到市场化探索、从国企垄断到民营参与,我国海运行业已经逐渐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主导,民营、合资为补充的市场格局。2016年中远集团和中海集团的合并更是造就了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海运企业。目前,在国内企业经营的船队规模方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居于首位,拥有1387艘船舶及1.11亿载重吨,其运力在国内的占比为35.9%。第二位为招商局集团,拥有668艘船舶及4353.1万载重吨,其运力在国内的占比为14%。

中国海运进出口量增长幅度较大

2019-2020年,中国海运进出口量从32.3亿吨成长至34.6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7%。当前,我国已然成为全球海运大国,在全球疫情爆发,国际间贸易次序混乱的时候,我国成为了全球贸易的主要参与者,海运行业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海运进出口量持续升高

随着我国世界工厂的地位进一步体现,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而随着贸易的发展,我国的海运航线和服务网络逐步遍布全球,并在服务量级上实现了突破。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2020年我国海运完成的货物进出口量为34.6亿吨,相较于2019年增长了6.7%,占全球海运货物进出口量的30%,2019年为27.1%,2018年是仅为25%。仅用三年时间,我国海运货物进出口量提升了5%。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水运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灭失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造成货物损毁,势必会给运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途中由灭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一般会选择为运输货物投保相应的货物运输 保险 ,从而转移企业承担的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海上货物保险利益的界定不清,使其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不小的麻烦,提出了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的规定在贸易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然后在充分研究了海上货物贸易的特殊情况,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

关键词:货物保险;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贸易赔偿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2)20?0059?02

1 背景

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运输成为国际间贸易的重要运输途径,海上货物保险作为分散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运用。保险利益作为最重要的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问题。《海商法》和《保险法》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起点较低,对保险利益的解释过于原则,因此显得比较薄弱,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据广东海事法院统计1984年建院到2005年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件中有23%的涉及保险利益问题。笔者试图从保险的真谛、法律的适用性、贸易实务对保险利益展开分析,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 方法 。

2 文献综述

2.1 严格利益关系说

学者对严格利益关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学者LordEldon定义为:保险利益是财产合同的订立或财产上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只有严格在这两种情况下致使财产权利的灭失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时才能称得上是保险利益。我国学者对保险利益也有深入的研究,司玉琢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用货币衡量计算被保险财产合法取得资产的损失。汪鹏南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衡量且独立于保险合同之上而存在的关系。

2.2 宽泛利益关系说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严格利益说太过狭义,美国、法国、希腊等一部分航运传统强国多数学者认为:所有和被保险财产利益相关的人都是保险利益者,即被保险财产的保全或灭失会给相关利益人造成利益和损失的都是保险利益人。例如,英国1806年Lucena和Craudurd之间关于货物保险的诉讼案中,英国法官对保险利益的判断是根据“精神上确定的事”、“真实的期待”或“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为标准。

3 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对贸易实务产生的问题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而分散风险对应的是填补亏损。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必定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纠纷争用的重型武器。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范围有多大?保险利益应何时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目前我国《海商法》还没有对保险利益作出定义,但它在《保险法》中加以表现,我国《保险法》第12条定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样的定义使在保险纠纷中处理问题原则化和简单化,且难以形成准确、统一的标准。会在下列保险实务中产生问题。

3.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样的规定对于一般的陆上货物保险不会产生利益纠纷,但是对于跨国贸易的海上货物贸易保险合同就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因为在跨国贸易运输中货物的投保人签订的是CFR和FOB合同,即货物购买方在货物装船前都没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货物购买人不可能在货物装船以后再去办理货物保险合同,这就造成购买人在购买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买有取得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尴尬局面。所以我国保险法中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的规定在现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是行不通的。

3.2 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转让后的效力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因其提单的多次转让使其所有权不断转移,保险的标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货物运输途中在大部分时间内不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之下。但是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际运输中心允许不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就可以由被保险人经过背书进行转移。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经保险人同意,可由被保险人以背书等方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些法律部门都在形式上规定了可以自由 转让合同 ,但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核心的实质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保险合同效力要以保险利益为依据,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就得不到合法的保险效力,保险利益原则是被保险的基础,如果转让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利益不会因为合同的转让而产生保险利益。我国现有的《海商法》、《保险法》都没有对转让保险合同的实质要件保险利益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权益,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学者对保险利益是否可以脱离保险标的而独立转移观点不同。

3.3 海上货物保险人代位权问题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不统一将会产生下列问题,承运人享不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成为保险人能不能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权的关键。国内专家学者对保险利益的解释不统一,承运人坚称,承运人在运输途中要以自己的经济利益去承担货物发生风险的损失,从而承运人享有运输货物拥有的可保利益,它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对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投保获取保险单或是通过合同规定从而有权享有托运人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则主张根据海上保险的可保原则,只有对货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真正具有厉害关系的人才能投保,否则视为赌博行为合同无效,托运人将货物的可保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实质上是使承运人获得了本来不具有的保险利益,托运人损害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的权利。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的界定

对保险利益的归属界定比较难把握。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了合法保险,掣肘了保险经济效用地发挥。过于宽泛的界定,会出现众多拥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这无疑是纵容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会出现投保人投险并盼望货物出险的现象,这违背了保险的原则。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要以承担风险这一原则为利益的边线。

这就是说买卖双方以承担风险为界线,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在处理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也多以风险承担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划分点标准。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做了准确的规定。

相关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都作了详细的规定。FOB、CIF、CFR,是国际海运 贸易合同 中最常见的3种合同价格条款,明确了风险划分点为货物以装货港船舷,即货物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的一刻起开始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的风险。以“风险承担”的界限作为有保险利益的界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和可操作性,但是缺乏实务性和法理性。在该标规则下可能会出现货物买卖双方都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例如,在CIF双方贸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中。

此时卖方失去了保险利益,如果买方退单、拒收货物或者拒付货款时,卖方即使手中持有提单和保险单也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所以有风险承担点为保险利益界线也造成了很多海上货物保险纠纷。贸易合同在FOB和CFR条款下的保险纠纷最为典型,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有具有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才能购买保险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从而造成货物购买方只能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拥有了保险利益后再能去购买保险,而在实务操作中货物保险合同躲在货物装船前购买,尤其是预约合同。这样如果认定保险合同无效,这明显不符合国际贸易货物 运输合同 实务运作的事实。

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在FOB或CFR下保险货物在装船前发生货物损失,保险人拒绝为被保险人赔偿损失,理由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没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在以CIF、FOB、CFR下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从货物交至买方手中,再到收到货款,对保险货物享有无可争辩的保险权利,同样,买方从和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到货物划在合同下对保险货物也享有无可抗拒的保险利益。

所以在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货物保险合同时没有必要在货物的保险利益上纠缠不休,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持有保险单并有提单的被保险人只要受到真实的损失就有权利向保险人索取损失报酬,这满足实际,也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赔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自身真实的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索赔金额要以自身真实的损失为上限,没有损失或者超出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货物损失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人获得保险的上限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更符合实际。这样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在损失中真正的受害者只要持有保单和提单自然能获得赔偿,这也体现了保险的真谛。这样保单的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遵守这以准则都将迎刃而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一书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解释为:“凡因财产发生危险事故可能遭受损失的人,均对该项财产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此解释明确了拥有提单和保险单的货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是合法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5 结语

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法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该具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的规定,应当宽泛的解释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货物买卖当事人应当对保险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且在操作海上货物保险纠纷时,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作出对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司玉琢等.新编海商法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

[2]汪鹏南.海上保险合同法详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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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欣.海上货物保险利益案例分析与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07.

[7]黄伟青.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我国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以及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并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的 分析 ,来说明怎样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键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险别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 影响 ,货物在途中极有可能受到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 历史 最久,本文主要论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 英文 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 自然 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 措施 ,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 雨水 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 计算 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 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 经济 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 政治 、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黄曲霉素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此外,还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所保障的损失,接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类。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1)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3)被保险货物丧失已无可挽回;(4)船舶失踪。

2.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为推定全损:(1)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 修理 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的价值;(4)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由于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专门涉及,在此就不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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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发展策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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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SEA),地理名词,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地球表面被各大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称为海洋,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有关纪录片海洋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蓝色经济区海洋优势产业布局优化研究2、海洋产业立法问题研究3、三维GIS在数字海洋中的应用4、海洋石油污染与生物修复5、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6、北海区主要海洋产业现状比较分析7、海洋资源开发的绿色评价模型研究8、我国国家海洋公园建设的背景、目的及现状研究9、浅析丹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咯研究10、基于学案导学教学法的高中地理海洋权益教育研究11、格老秀斯与《海洋自由论》12、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研究13、基于波士顿矩阵的广东省海洋产业竞争力评价研究14、蓝色国土的呼唤——当前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必要性和意义分析15、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人口基数13多亿),但却是一个“人才小国”(专业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比例的5.5%,不及发达国家的1/4);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根据世界海洋法规定,中国拥有的海洋国土面积是299.7万平方公里,包括内水、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又是海洋弱国,海洋科技人才严重短缺。这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与我国海洋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与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相去甚远。为适应新时期我国海洋开发与管理的需要,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强国,树立我国的海洋大国地位,我们必须实施科技兴海、海洋科技人才发展战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科技创新队伍,建立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加大海洋科技人才的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吸引、使用的科学机制。一、“科教兴海”必须大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科教兴国”是许多国家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强大国家的成功经验。“科教兴海”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的海洋科技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3年我国已有独立海洋机构109个、专业技术人员13500余人,加上其他方面的海洋科技工作者,共约3万人,基本形成了学科齐全、研发能力较强的海洋科技队伍。目前,在我国所有的海洋系统科技人员中,博士生为492人,硕士生1196人,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4900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68.8%。其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1737人,大学学历的3163人。据统计,自1986年至1992年,我国海洋独立科研机构累计承担课题19000多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300余项,成果获奖1600多项,有些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完成了60多次综合和专项重大调研活动,开展了国际海底15万平方千米区域的多金属结核调查、勘探,建立了南极考察站,并开展了连续10多年的南极和南大洋考察,为进一步进行海洋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九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战略举措,沿海地方政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形成了多层次海洋开发、保护和科研的局面,海洋科技工作呈现出极好的发展势头。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将我国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勘测任务列为专项,并决定将海洋高技术正式列入国家“863”计划。我国先后成功发射有HY-1A卫星和HY-1B卫星,其中HY-1A卫星为试验型业务卫星;HY-1B卫星在HY-1A卫星基础上研制而成,其技术指标和性能均优于HY-1A卫星。我国的海洋水色卫星研究起步较晚,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根据我国常用的海洋水色遥感数据SeaW?鄄iFS和M OD IS,我国研制的海洋水色卫星主要应用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灾害监测应用、海洋权益维护、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大力发展海洋水色卫星,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国海洋许多重大项目都已完成了国家立项的综合论证,有关总体设计方案亦已依次出笼。“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岸带资源环境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域地形地貌与地质构造的探测技术”、“分离膜技术开发”、“海洋能发电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一批海洋科技项目均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付诸实施。沿海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海洋资源环境特点和海洋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了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和示范工程,并采取各种措施推进“科教兴海”计划的实施。这些战略举措,大幅度地提高了海洋产业的科技贡献率,有力地推动了海洋经济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海洋经济以年平均17%的速度增长,到90年代递增速度就达到了每年20%。现在,我国海洋产业产值已远远超过了原来预计的5000亿元,经济增长速度每年仍保持在20%以上。海洋经济已成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陆地资源的枯竭和能源危机频发,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亮点都是海洋经济。但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过度的捕捞使“海洋牧场”生态开始失衡,海涂养殖已导致严重的海涂荒漠化,人类向海洋无限度的资源索取造成了现在海洋危机四伏,因此,“我们再不能像掠夺大陆资源一样掠夺海洋资源了,要尽快采取对策,防止掠夺式的、无节制的索取,人类应理性地开发海洋。这就需要对海洋进行研究,需要培养大量既懂海洋自然科学又懂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综合性人才。”21世纪海洋竞争的关键是知识和人才,是人们掌握和运用最新技术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经济的振兴以及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以后,我国海洋渔业和海洋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要再创海洋产业新优势,促进海洋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围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技术,针对目前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海洋产业主攻方向及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涉海原创性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必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所在。“科教兴海”就是要切实增加我国的海洋竞争能力,加强海洋高新技术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围绕“网、鱼、蟹、虾、贝、加”六大渔业优势产业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加大科技兴海工作力度,为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提高海洋事业发展中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对人类繁重、重复体力劳动的替代。但我们目前面临的情况是:海洋科技人员的数量少和整体水平低,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人才流失非常严重;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有可能造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因此,加快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实施海洋人才开发工程,就成了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当前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海洋科技人才是海洋科技工作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人才建设高度重视,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海洋人才素质不断提高,海洋人才结构得到改善,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汇集海洋管理、海洋执法与海洋科技人才的生力军,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到1999年底,国家海洋局人才资源总量占全局职工总数的比例明显高于国务院多数部委局的平均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知识密集型部门,我国海洋系统的人才资源总量占全系统职工总数的比例也明显高于其他系统(教育系统除外)。2006年3月14日,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洋大学在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主办了2006年全国海洋类专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国家海洋人才网开通仪式,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王宏、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和来自国家海洋局系统的30余家行政管理和研究单位,山东、安徽、浙江、宁夏自治区等地有关海洋、气象机构10多家单位,厦门大学等9所涉海高校参加了见面会。王宏分析了当前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形势,认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一)地域结构不合理。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欠优、人才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的其他产业、行业相比,与海洋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结构不尽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地域分布有待继续优化。从地域结构来看,主要分布在山东、天津、江苏、上海等省份,这些省份是海洋科技人才的主要集中地,其他地域的海洋科技人才相对较少。(二)行业分布不合理。虽然我们没有对高校海洋科技人才数据进行统计,但事实上,很多海洋科研人才分布在高校。由于科研资金不足及没有人带头组织,造成许多海洋科技人才的闲置和浪费。人才流动渠道不够顺畅,引进困难与人才流失并存;用人机制有待创新,论资排辈、人才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而新世纪的海洋事业对国家海洋局的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已成为当前人事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三)年龄构成不合理。在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中,海洋法律人才、海洋综合管理人才相对缺乏,中青年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比较匮乏;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者寥寥无几,现有的研究员中50岁以下的很少,严重缺乏21世纪的学术和学科带头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向其他行业流失的情况也很严重。一个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而新人又没有培养出来,因此将形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四)知识结构不合理。我国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知识结构单一,应变能力差,不少人面对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信息需求显得力不从心,加上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他们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海洋专业和高级复合型人才就比较少,又受部门分割、条块分割、论资排辈等传统体制和思想的束缚,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海洋人才的宝贵价值及其对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识不足,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学用不对口、埋没人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着。三、创建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的构想海洋竞争,根本是科技,关键在人才,“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本和第一资源。”只有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能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人才队伍,并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发挥专长人尽其用,我国的海洋事业才不会是一纸空谈。2006年10月13日的《中国海洋报》科教环保版刊发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孙书贤在海洋科技工作会上的发言,强调了海洋研究所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技术立所”、“人才强所”战略,提出了海洋人才开发的计划,并把新世纪海洋研究所的工作概括为“四新”,即科研业务工作有新进展,科研能力有新提高,科研管理有新加强,科研环境有新改善,通过科研提升开发新世纪的海洋科技人才。2001年2月国家海洋局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曙光同志明确提出了“要增强责任感,抓紧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实施国家海洋局海洋人才战略”的工作方针,其目标就是要优化人才配置,提升人才优势,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总量优化的海洋人才队伍,创造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和环境,为海洋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智力保障。(一)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进入21世纪,国际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牢固确立以下几个观念:一是人才是发展生产力第一要素观念。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汹涌澎湃,作为经济发展基本要素的人才已成为最富活力的“第一资源”,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谁占领了人才高地,谁就能占据事业的制高点,就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能在发展的道路上先拔头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培养、开发和使用,把求才、知才、用才、育才作为成功管理者的必备素质。二是人才是活资源观念。无论是生产还是科研,每一环节都要以“人”为中心,其资金调配、资源配置都“因人而动”,人才在哪里其他的资源就流向哪里,使生产要素配置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三是人才国际化观念。培养与使用人才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按照参与国际竞争的标准来培养人才,使我们的人才不仅能在国内大展鸿图,而且能在国际上一争高下。四是人才竞争的“零距离”观念。要认识到当今世界人才竞争无国界趋势,增强人才需求的紧迫感,积极应对和参与国际人才的竞争。要形成有利于培养、发现、选拔、引进、培训、交流人才的大气候,把人才战略提到21世纪海洋战略的首位,放开手脚大批量地从国外引进人才,扭转人才不足的局面;促进国内海洋人才的培训和交流,从海洋从业人员中发现高水平的海洋人才,真正使用好的海洋人才、留住现有海洋人才,形成一支担当起21世纪振兴中国海洋事业的人才大军。(二)强化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机制。开发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必须优先发展海洋教育,提高海洋从业者的素质,重点是建设好一批海洋高等院校和学科,积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海洋职业教育和海洋成人教育,使海洋普通教育和海洋职业教育的比例更加合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海洋教育,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优化配置。21世纪中国海洋业竞争,离不开海洋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更离不开生产第一线的千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基础教育既是各级各类海洋专门人才成长的根基,更是为广大海洋劳动者奠定基本素质的关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洋基础教育是提高海洋从业者素质的奠基工程。要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制科学的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对现有人才状况、人才环境进行调查分析,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海洋事业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和科技人才的成长、管理规律。对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做出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全面规划,引领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是营造海洋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市场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和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提高创新效率,特别是要为年轻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三是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国际合作交流和招才引智工作。鼓励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赴国外相关机构进修访问和参加高级研讨班等学习交流,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研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尽快造就一支具备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的创新人才队伍。四是加大对海洋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心系祖国、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彻底戒除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在努力成为精通业务的科技专家的同时,自觉把个人的发展同海洋事业、国家前途紧密联系起来,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三)健全海洋科技人才的竞争成长机制。一是强化人才竞争意识,创造良好的竞争氛围。现有人才多数成长于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风险承受力普遍比较薄弱,缺乏竞争意识,机关内部缺乏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人才管理体制上长期存在着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弊端。因此,必须通过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形成提倡竞争、参与竞争、鼓励竞争的良好氛围,强化人才的竞争意识。二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为人才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公平竞争是人才竞争机制的灵魂和支柱。公平竞争就是让所有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不论什么人,身份、资历、学历相同都有均等的竞争机会。因此,必须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识视野,增强用人胆略,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旧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三是建立激励淘汰机制,坚持正确的竞争导向。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严重束缚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导向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使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促使人才尽力创造与自己岗位职责相符合的业绩。四是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形成开放的竞争格局。人才流动是公平竞争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扩大人才交流的渠道和范围,解决人才流动难和流向不合理的现实矛盾,通过单位内部岗位轮换、横向(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交流、纵向下派上挂等途径,把专业人才流动搞活,开发和调节所需类型的人才资源,使人才流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五是改进人才培训机制,提高人才的竞争能力。竞争是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对人才能力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人们不光要有参与竞争的愿望,还必须具有参与竞争的本钱,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应变的能力。为此,必须强化和改进培训,贯彻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广开培训途径,变经院式教育为与实际、实践相结合,使人才的知识得以补充、更新和提升。六是健全海洋科技人才年龄搭配机智,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次结构。目前,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的寥寥无几。实施海洋战略,培养青年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党政领导,已然迫在眉睫。海洋科研机构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与研究开发工作同等重要的任务,重视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创造青年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委派他们在关键岗位承担重任,使他们在实践中健康成长。因此,对年轻的海洋科技人才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通过深化海洋教育体制改革,培养、造就千百万年轻一代海洋科学技术人才,占领21世纪海洋的制高点。(四)健全海洋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机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管理人才队伍、一支高质量的海监执法队伍、一支高水平的海洋科技队伍,用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长周茂平同志的话来说,就必须做到“一个规划、五个突破”。“一个规划”,即各单位要依照《国家海洋局2000-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局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根据海洋工作的新形势和本单位的主体工作,遵循海洋事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力争使海洋科技人才资源的总量、素质、结构与海洋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五个突破”,一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观念上的突破。要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为整个人才群体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要注重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入选局“双百人才工程”人员,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大培养力度,突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调动广大人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仅要靠待遇,还要靠事业发展,设立海洋科研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就是一项重大举措。二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使用机制上的突破。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建立公正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注重群众公认,以实绩任用人才。同时要注意从重大项目上发现人才,在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上,要加大破格晋升的力度。要创造留住人才、鼓励创业的大环境。三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上的突破。用人单位要以提高素质为核心,指定并完善人才培训政策,通过进修班、研讨班、培训班或出国培养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现代科技和专业知识,努力培养素质型、复合型人才。四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引进上的突破,树立“为我所用重于为我所有”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多种途径,招贤纳士、网罗精英,特别是要吸引拔尖的人才为海洋事业服务。五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待遇上的突破。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和向“精英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开发、激励和发挥人才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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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论文文献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 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 在国际贸易中, 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通过对海运提单的风险作了深层次的分析,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关键词] 海运提单防范措施风险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是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中的重要单据之一, 我国《海商法》第72 条规定: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汉堡规则》第1 条第7 款给提单下的定义是: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表示货物的收据, 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表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收货人或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办理转让, 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3、表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协议的证明文件, 是他们处理双方在运输中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另外, 海运提单也是出口方在信用证项下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最重要单之一,在所有的运输单据中, 也只有其才能代表运载货物的所有权, 并能自由转让和流通。“树大招风”,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被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利用。近几年来, 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许多伪造、篡改海运提单以取货款的案例。而且,随着我国外贸的不断发展、信用证的不断推广使用, 海运提单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 技巧也日新月异, 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 很多外企单位将海运提单风险防范工作列上日程。一、海运提单常见的风险类型防范于未然,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一) 倒签和预借提单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 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 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 便构成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 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 顺利结汇, 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 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 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 伪造提单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 在信用证业务中, 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银行即凭单付款, 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 以取货款, 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 蒙客户, 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三) 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中, 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装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 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 因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 LETTER OFINDEMNITY) , 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并保证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受的损失, 以此来换取清洁提单, 顺利结汇。可见, 出具保函是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托运人和承运人都能得到一定的方便和好处, 但实际上对承运人来讲却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收货人持清洁提单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必须赔付收货人。但承运人持保函向托运人追偿时, 是否能得到补偿, 则取决于托运人的信誉和需要补偿的理由是否与保函中所保事项完全一致。且承运人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签发提单, 已违背了民事活动诚信的原则, 往往构成与托运人串通, 对善意收货人进行欺诈, 如承运人提请诉讼, 根据法律, 任何有欺诈性的合同、协议或保证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法院不会以保函为依据来判决保函项下发生的货损货差的责任方, 承运人因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赔偿而遭受的损失不能向托运人追偿。( 四) 无提单放货_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货物运到目的港后, 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然而在实际业务中, 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 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屡见不鲜。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 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 会产生货物压仓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 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 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 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 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有可能被冒领, 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 也会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 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 而不是凭提单放货, 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二、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 杜绝或从严掌握预借和倒签提单倒签或预借提单办理结汇, 有损外贸企业形象及外运公司信誉, 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目前我国港口拥挤, 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 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应加强对合同履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必要时应事先设法取得客户的配合。如不得已“预借提单”时, 则要注意防止发生实际装货船舶与“预借提单”的船名不相符合的情况, 如因无舱位或货物迟延而改装了另一条船。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则应采取紧急措施, 果断追回全套单据, 重新缮制, 决不可有侥幸心态。因为, 从法律责任看, 出口方预借提单结汇已构成伪造装运日期, 一旦另一方查明事实真相, 违约方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出口方提供了装于甲船“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而货物却装上乙船, 无需细查, 即可证明出口商预借了提单, 仅凭这一点,进口商就可据此拒付货款并提出索赔。而“倒签提单”属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欺收货人的行为, 因此受害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 而且还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对卖方还是对承运人都是严重的。为预防发生倒签提单, 出口商应对有关装运期规定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例如: 国外信用证时常有以下一些关于装运期的用语: ( 1) Latest: 31,July, 即最迟不晚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 日; ( 2)Not later thanJuly 31, 不迟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日; ( 3)During first half of July, 表示从7月1 日至7 月15 日, 包括起止日; ( 4)Within July, 即During July, 从7 月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5)At the end ofJuly, 从7 月2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6)On or before July 31, 表示7 月31日之前, 包括7 月31 日; ( 7)On or aboutJuly 31, 表示7 月31 日前后5 天内, 即从7 月26 日至8 月5 日止。出口商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运, 从正当手段获得装船清洁提单, 以维护良好的信誉。( 二) 印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国际海事局提议, 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控制其流通。提单的纸质、式样都应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三)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在国际贸易交往中, 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 仅凭熟人介绍或贪小便宜与之成交, 则往往容易出事, 后悔莫及。所谓资信情况好,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 有相当可观的资产, 且经营状况好, 有履约能力; 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 不会随意撕毁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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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严格海运提单的签署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交易, 银行承担其付款责任的唯一条件是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只要单据表面满足“单单相符, 单证一致”的条件, 银行就担付款责任。而不管单据的真假与否, 如果单据出现不符点, 对出口方来说,就丧失了安全及时收汇的银行保证。对进口方来说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五) 选择可靠的船公司( 承运人) 运载货物根据目前航运界状况要完全禁止保函的使用是不易的, 因此, 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则至关重要; 装船时承托双方都要谨慎, 力争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 及时解决,避免出保函; 承托双方对保函的出据和接受也要慎重, 以便在保函项下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 由于保函具有承托双方合伙对第三者收货人欺诈的性质, 因此, 应十分注意选择可靠的承运人运载货物。( 六)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 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寻求海事法院的保护时应注意: 第一, 发现外方有迹象时, 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时一旦国外不法商人的行为得逞, 我方就无处寻觅行人, 即便能够找到, 他也不会轻易应诉, 不会轻易执行判决。以伪造单据为例,如果行人伪造的全套单据( 包括提单)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根据《UCP500》惯例, 议付行即应履行付款义务。若赶在银行付款之前亦即方得到货款之前,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可避免损失该货款; 若在付款之后才向法院起诉, 行商可能已逃之夭夭, 法院作出判决也无法执行。第二, 提出诉讼保全措施, 这是使不法外商目的不能得逞的重要措施。申请诉讼保全后, 海事法院及时对者所有或标的物实施扣押或冻结, 确保日后对案件司法判决的实际进行。但是, 如果提出的诉讼保全是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则该请求必须在银行承兑之前提出, 因为在远期信用证付款情况下, 如果银行已承兑了汇票, 则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就变成了汇票项下的无条件的付款义务, 法院也就无权对该货款实施保全措施。纵上所述, 海运提单的使用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外贸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掌握, 谨慎处理, 将风险防患于未然。参考文献:[1] 任丽萍,陈伟.国际贸易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M].国际商会第500 号出版物,1993.[3] 陈志友.进出口贸易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财税金融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灭失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造成货物损毁,势必会给运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途中由灭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一般会选择为运输货物投保相应的货物运输 保险 ,从而转移企业承担的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海上货物保险利益的界定不清,使其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不小的麻烦,提出了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的规定在贸易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然后在充分研究了海上货物贸易的特殊情况,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

关键词:货物保险;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贸易赔偿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2)20?0059?02

1 背景

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运输成为国际间贸易的重要运输途径,海上货物保险作为分散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运用。保险利益作为最重要的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问题。《海商法》和《保险法》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起点较低,对保险利益的解释过于原则,因此显得比较薄弱,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据广东海事法院统计1984年建院到2005年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件中有23%的涉及保险利益问题。笔者试图从保险的真谛、法律的适用性、贸易实务对保险利益展开分析,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 方法 。

2 文献综述

2.1 严格利益关系说

学者对严格利益关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学者LordEldon定义为:保险利益是财产合同的订立或财产上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只有严格在这两种情况下致使财产权利的灭失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时才能称得上是保险利益。我国学者对保险利益也有深入的研究,司玉琢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用货币衡量计算被保险财产合法取得资产的损失。汪鹏南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衡量且独立于保险合同之上而存在的关系。

2.2 宽泛利益关系说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严格利益说太过狭义,美国、法国、希腊等一部分航运传统强国多数学者认为:所有和被保险财产利益相关的人都是保险利益者,即被保险财产的保全或灭失会给相关利益人造成利益和损失的都是保险利益人。例如,英国1806年Lucena和Craudurd之间关于货物保险的诉讼案中,英国法官对保险利益的判断是根据“精神上确定的事”、“真实的期待”或“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为标准。

3 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对贸易实务产生的问题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而分散风险对应的是填补亏损。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必定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纠纷争用的重型武器。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范围有多大?保险利益应何时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目前我国《海商法》还没有对保险利益作出定义,但它在《保险法》中加以表现,我国《保险法》第12条定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样的定义使在保险纠纷中处理问题原则化和简单化,且难以形成准确、统一的标准。会在下列保险实务中产生问题。

3.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样的规定对于一般的陆上货物保险不会产生利益纠纷,但是对于跨国贸易的海上货物贸易保险合同就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因为在跨国贸易运输中货物的投保人签订的是CFR和FOB合同,即货物购买方在货物装船前都没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货物购买人不可能在货物装船以后再去办理货物保险合同,这就造成购买人在购买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买有取得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尴尬局面。所以我国保险法中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的规定在现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是行不通的。

3.2 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转让后的效力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因其提单的多次转让使其所有权不断转移,保险的标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货物运输途中在大部分时间内不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之下。但是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际运输中心允许不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就可以由被保险人经过背书进行转移。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经保险人同意,可由被保险人以背书等方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些法律部门都在形式上规定了可以自由 转让合同 ,但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核心的实质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保险合同效力要以保险利益为依据,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就得不到合法的保险效力,保险利益原则是被保险的基础,如果转让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利益不会因为合同的转让而产生保险利益。我国现有的《海商法》、《保险法》都没有对转让保险合同的实质要件保险利益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权益,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学者对保险利益是否可以脱离保险标的而独立转移观点不同。

3.3 海上货物保险人代位权问题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不统一将会产生下列问题,承运人享不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成为保险人能不能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权的关键。国内专家学者对保险利益的解释不统一,承运人坚称,承运人在运输途中要以自己的经济利益去承担货物发生风险的损失,从而承运人享有运输货物拥有的可保利益,它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对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投保获取保险单或是通过合同规定从而有权享有托运人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则主张根据海上保险的可保原则,只有对货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真正具有厉害关系的人才能投保,否则视为赌博行为合同无效,托运人将货物的可保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实质上是使承运人获得了本来不具有的保险利益,托运人损害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的权利。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的界定

对保险利益的归属界定比较难把握。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了合法保险,掣肘了保险经济效用地发挥。过于宽泛的界定,会出现众多拥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这无疑是纵容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会出现投保人投险并盼望货物出险的现象,这违背了保险的原则。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要以承担风险这一原则为利益的边线。

这就是说买卖双方以承担风险为界线,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在处理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也多以风险承担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划分点标准。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做了准确的规定。

相关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都作了详细的规定。FOB、CIF、CFR,是国际海运 贸易合同 中最常见的3种合同价格条款,明确了风险划分点为货物以装货港船舷,即货物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的一刻起开始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的风险。以“风险承担”的界限作为有保险利益的界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和可操作性,但是缺乏实务性和法理性。在该标规则下可能会出现货物买卖双方都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例如,在CIF双方贸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中。

此时卖方失去了保险利益,如果买方退单、拒收货物或者拒付货款时,卖方即使手中持有提单和保险单也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所以有风险承担点为保险利益界线也造成了很多海上货物保险纠纷。贸易合同在FOB和CFR条款下的保险纠纷最为典型,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有具有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才能购买保险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从而造成货物购买方只能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拥有了保险利益后再能去购买保险,而在实务操作中货物保险合同躲在货物装船前购买,尤其是预约合同。这样如果认定保险合同无效,这明显不符合国际贸易货物 运输合同 实务运作的事实。

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在FOB或CFR下保险货物在装船前发生货物损失,保险人拒绝为被保险人赔偿损失,理由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没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在以CIF、FOB、CFR下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从货物交至买方手中,再到收到货款,对保险货物享有无可争辩的保险权利,同样,买方从和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到货物划在合同下对保险货物也享有无可抗拒的保险利益。

所以在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货物保险合同时没有必要在货物的保险利益上纠缠不休,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持有保险单并有提单的被保险人只要受到真实的损失就有权利向保险人索取损失报酬,这满足实际,也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赔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自身真实的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索赔金额要以自身真实的损失为上限,没有损失或者超出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货物损失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人获得保险的上限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更符合实际。这样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在损失中真正的受害者只要持有保单和提单自然能获得赔偿,这也体现了保险的真谛。这样保单的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遵守这以准则都将迎刃而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一书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解释为:“凡因财产发生危险事故可能遭受损失的人,均对该项财产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此解释明确了拥有提单和保险单的货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是合法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5 结语

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法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该具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的规定,应当宽泛的解释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货物买卖当事人应当对保险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且在操作海上货物保险纠纷时,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作出对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司玉琢等.新编海商法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

[2]汪鹏南.海上保险合同法详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

[3]CIF和FOB合同(郭国汀主译)[M].北京: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G.吉尔摩C.L.布莱克.海商法[M].北京:中国大 百科 全书出版社,2000.

[5]张辰.保险基本原则在海上货物保险人责任免除中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7.

[6]李欣.海上货物保险利益案例分析与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07.

[7]黄伟青.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我国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以及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并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的 分析 ,来说明怎样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键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险别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 影响 ,货物在途中极有可能受到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 历史 最久,本文主要论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 英文 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 自然 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 措施 ,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 雨水 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 计算 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 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 经济 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 政治 、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黄曲霉素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此外,还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所保障的损失,接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类。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1)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3)被保险货物丧失已无可挽回;(4)船舶失踪。

2.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为推定全损:(1)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 修理 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的价值;(4)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由于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专门涉及,在此就不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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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策略研究论文

交通运输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交通运输业。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交通运输管理措施的重要性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交通运输行业也越来越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交通运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所在,它起到了一个重要的枢纽作用。交通运输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了交通运输的运营,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交通运输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的有效措施,并积极地展望了未来的交通运输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交通运输管理;措施;强化;发展趋势

交通运输在整个社会机制中起著枢纽的作用,我国的土地开发规模已经越来越壮大,为了更好地控制土地的开发,我国对土地进行了巨集观上的调控。这样的巨集观调控使得以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主的交通运输发展模式不太可行,所以,交通运输建设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是非常必要的。交通运输管理措施的加强能够带来交通运输的更好运营和发展,从而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促进我国交通运输的不断前进。

1.交通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运输压力大服务水平低

我国的运输工具的运输量是较大的,这一点无论是对货物的运输还是在载人上都有着明显的体现,一些大型的客车和货车运输每天的运输车次并不少,但是因为所要运输的货物比较多。所以纵使出车的次数不少,依旧无法满足运输的需求,因而总是出现超载或者超重的现象,超员现象在节假日里尤其严重。除此之外,交通运输管理人员对车队的管理不够严格,运输司机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守,就算制定过了制度,违反了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所以在这种松散的管理环境下,总是会有运输司机半路捡客或者中途放客,服务水平明显大打折扣。

1.2发展不协调

交通运输的发展不协调主要体现在地域的不协调发展上,以客运为例,我们不难发现,去一些发达城市或者是旅游城市的客车总是能够满员,而且有些时候甚至是供不应求,但是去另外一些城市的旅客却是屈指可数。除了去往不同城市的客运运输的发展不协调外,在货运方面也有所体现,有时去远途的货运价格比去近距离的还要低。这种运输现状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交通运输的整体规划并不协调,在运输管理上还有欠缺,这样不仅仅会降低运输效率,而且还会增加运输的成本,是极为不利交通运输的长远发展的。

1.3运输客货站的服务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客货运输起步较晚,建设得也比较缓慢,很多城乡的客货运输站的建设步伐非常慢,而且基础设施极度缺乏。众所周知,客运站的建设是交通运输发展的坚实基础,如果连最为基本的都没有,又何谈长远的发展,所以客运站的缓慢的建设步伐严重阻碍了交通运输的发展,降低了我国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2.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的措施

2.1加强交通运输工作管理和服务

交通运输工作要不断迎合市场经济的步伐,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正在朝着现代化服务方向转变,这是顺应时代的发展所需要进行的转变。明确交通运输管理所具备的服务性质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为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做好交通运输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我国目前的交通运输管理包括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无论是哪一方,要想取得交通运输的长远发展,都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运输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做思想和行动上的巨人,提高交通运输质量。

2.2交通运输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新时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在交通行业上不断探索和创新,21世纪是一个科技上的时代,因为高新技术的使用和普及,使得科学技术在各行各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交通运输管理行业的发展自然也离不开高科技,在当今资讯化的时代,只有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建立一个全新的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运输市场服务体系,才能够拓展发展策略。在制定策略的基础上,做出详细的实施措施,发挥市场作为调节功能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客货运发展的长久管理机制。结合运用现代化资讯科技,建立资讯系统、提供联网资讯等,做出具有创新管理理念方法和实施,加强运输力结构型调整,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率。

2.3加快客货运站的建设和体制完善

客货运站是交通物流的枢纽,合理的客货运站布局,加快客货运站建设,并对客货运站的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是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措施的一种方法。加大对客货运站的建设和管理可以争取在近短的时间内,能够实现村镇都有客货运站的网路覆盖,为发展运输、繁荣经济,打下好良好的基础。建设客货运站的同时要对客货运站的设施和安全管理进行完善,并对客货运的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组织培训和管理。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严格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做好人员和车辆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客货运的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安检专职人员,对运营企业也做好各方面的监督管理。

2.4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协同关系

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协同关系,是对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和下级系统功能进行有序的管理,从而可以适应外部环境引起的变化,能够发挥系统整体的优势。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决定着交通运输系统协同关系效应的形成。当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内部的各个子系统内部之间能够相互协调配合时,就会产生协同的效应,好的协同效应可以大大的提高系统的功能。

2.5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网路

建立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管理队伍,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思想价值观和执法水平工作能力,使得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贯彻工作精神,提高执行能力。为了确保运输行业的安全,需要对机动车驾驶人员、车辆和客运站加强管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去实施和执行。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的资讯化建设,并建立高效、快捷的智慧化资讯管理系统,从而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交通运输发展的趋势

智慧运输系统以及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是交通运输发展的方向,智慧运输系统可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堵塞,提高公路网的通行能力,降低汽车运输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汽车运输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随着智慧运输系统技术的发展,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和系统工程等高科技在公路运输领域将得到广泛应用,物流运输资讯管理、运输工具控制技术、运输安全技术等均将产生巨大的飞跃, 从而大幅度提高公路网路的通行能力。

4.结语

交通运输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做好其管理工作,要合理的释出运输市场的供求状况的资讯,正确引导投资。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遏制市场不正当的竞争,为建设完善的交通运输体制和有序的市场经济提供健康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蓝图,从而更快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杨咏中,牛惠民.国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迪[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资讯,200901.

[2]盛世唐龙.车辆和运输管理三 怎样做好车辆成本费用管理[J].物流技术与应用货运车辆,201101.

[3]盛世唐龙.车辆和运输管理五 怎样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J].物流技术与应用货运车辆,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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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的思考摘要:随着国家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公路运输的发展及运输量日益增大,公路运输市场出现供大于求、运力过剩的局面,公路运输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这既给公路运输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又要求公路运输管理和经营方式与市场相适应。本文着重分析了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讨公路运输业建设市场营销战略的重要性并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形势和公路运输本身的优势,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力图探讨富有市场经济特色的公路运输市场的营销策略。关键词: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一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的重要性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指公路运输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营销所作出的全局性、长远性的谋划与对策。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的制定有助于运输业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明确“我们应该干什么”、“我们能干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干”,并以此形成市场营销的理性思路。它是公路运输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活动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二实施公路运输市场营销战略的几点建议在当前,加强运输组织,大力推进运输改革,强化客货市场营销为了加快公路运输面向市场、开拓市场的步伐,实现增运增收,必须进一步推进运输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适应市场的客货营销战略。公路运输企业必须以全新的思维模式,完善企业营销组织,建设营销网络,改进营销手段,对市场营销进行全面创新。完善企业营销组织。目前,我国公路运输企业营销组织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无法对市场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因此,有必要完善营销组织。其一,各公路运输企业专门组建参与市场的组织机构,其职能一是集中专业人员专对市场调查、研究和决策,收集处理市场、政策、经济、社会等信息,进行处理、分析、传递,为企业的营销决策服务;二是研究、选择市场。一方面在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旅客、货主的自然状况、需求特点及趋势,分析市场的竞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在分析市场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其二,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高素质的营销队伍是决定能否成功实施企业市场营销战略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营销,要对在岗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舍得花钱培养自己的市场营销队伍。改变现行的销售人员分配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激励机制,把销售人员的收入与销售业绩挂起钩来。当前,营销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广大营销人员对企业价值有一个认同感,把握好自己与企业、与旅客的关系,二是要广泛宣传企业经营目标和市场营销战略,引导广大营销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加强岗位培训,使广大营销人员掌握市场营销和服务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四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职工自身素质有一个根本提高。健全公路运输企业营销网络。目前,运输业在营销网络建设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降低市场营销成本。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广大的资源、广大的消费在当今的农村,而广大的农村公路网建设薄弱,稀疏,十分缺乏。因此,建立起分布于广大农村、乡镇地区的营销网点,是及其重要的。调整公路运输产品结构策略,加强产品创新。在新环境下,道路运输企业应注意满足旅客、货主的个性消费需求。从市场营销角度来讲,要从产品创新方面调整产品结构策略。产品创新要紧紧围绕着扩大公路运输服务功能。服务功能的扩大,是把旅客有价值的额外服务功能与所提供的运输功能结合起来,以此区别于竞争对手,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注重有特色的延伸是富有创新意识的公路运输公司的销售策略。公路运输产品创新要以提高核心服务竞争力为重点,围绕核心服务、便利服务和辅助服务这3种基本服务组合,充分挖掘市场需求,捕捉和运用服务机遇,采取市场渗透、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策略形成区别于竞争对手的特色产品。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交通运输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交通运输的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交通运输的毕业论文范文篇1 试论交通运输专业的创业教育 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社会发展需要及我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型的背景下,我们交通运输学科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增强学科及学生竞争力,是大势所趋。 交通运输学科的创业教育当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树立正确的创业教育理念 首先要建立明确的培养目标,即要造就有文化、有实用价值的从事汽车运用、汽车服务和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为今后各自选择的职业做好准备,以便成就计日可待。 其次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教育理念,使学生明白作为一名创业者需要培养哪些素质,这些素质以什么样的课程结构来体现以及这些素质培养的最佳方法有哪些。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专业特点,就有助于学生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明确学习的目的,同时也有助于其创新意识的建立。 2 建立创业型师资队伍 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选派优秀的教师参加国家或高校组织的创业教育培训班,学习创业教育教学的相关知识,或者选派教师到国外进修,了解和学习国外先进的创业教育经验。鼓励教师到与交通运输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践活动。聘请创业教育专家到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创业教育讲座,强化全体教师的创业教育意识。聘请一些投资家、企业家作为兼职教师,弥补教师的实践经验不足,建立创业教育的新型师资队伍。 3 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理工科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有专业优势,但在知识结构、性格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却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何在发挥其核心能力的同时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是创业教育不可回避的任务。 可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减少专业课程,拓宽基础课程,比如法律、机械、金融等,加强通识教育;(2)增加综合性课程,也包括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比如管理学、运输组织学,使学生形成综合性的知识结构;(3)开设足够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并有完善的选修制度和学分制度,例如同时学心理学、生理学和经济学,并进行相应的学位考试等,为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系选修课程创造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学生有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综合性知识结构;(4)单独开设创业课程,讲述创业者的基本素质,发现和挑选创业机会的过程,成功创业者如何制定商业计划,寻找资金来源,新企业融资的各种关键问题,债务资本市场的新现实情况等。 4 采用创业教育的教学方式 实施创业教育,需要创业教育的实施者既要讲授创业教育的基本原理,更要在与受教育者的沟通过程中,对其进行耳濡目染的创业教育。这种理想的教育方式与方法是: (1)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师生双方在互动的沟通中激发创业的火花,悟出创业的真谛,使学生具备“别人能创业,我也能”的思想意识。 让学生们对经营一个4S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如在汽车服务行业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商业交流与公共交往?如何提高在建设经营过程中精确分析和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如何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来制定商业计划等等,展开自由畅谈和思维互激,目的是营造高度激励的学习与探究氛围,使学生能突破各种思维障碍和心理约束,建立一个充满激情、热情高涨的探究性课堂。 (2)通过案例教学实现探究性。通过对精心选择的案例的分析,不仅增加了教学的鲜活性,而且培养了学生探究问题的兴趣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3)“虚拟创业”教学环节 让学生体验创业过程,在课程教学中增设“虚拟创业”教学环节。教师在教授某一课程时,可结合现场教学方式,比如汽车维修工程,可去汽车维修厂或者4S店的维修部进行现场教学;物流工程联系物流企业,实地观摩教学;运输组织学就到当地的公交公司现场教学。同时也鼓励学生带着设计好的创业方案,到某家企业去检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可以在某个创业岗位上实习,从中获得创业理论与实践上的经验。这种在“虚拟创业”过程中探究所得的创业体验,可以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提高创业所需要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与判断能力。 5 增加实践学习 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等地参观考察,使他们了解社会、了解市场,加深感性认识,深化理性认识。针对创业热点及其相关经济环境开展市场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实际并进行自我教育,更理性地修正其创业目标。建立广泛的实践基地,使大学生不再是象牙塔里的一介书生,而是能根据社会需要自我创业的有用人才。鼓励学生利用“打工”机会,尝试经营活动,如帮助公司推销产品、参加企业咨询服务或经营策划等,培养创业素质,锻炼创业能力。如要求高年级学生组织团队,应用所学的物流知识或维修技能,帮助学校附近的物流公司、4S店完善运作和决策;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或国家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科技活动,尝试发明创造,努力将技术成果市场化,如申报专利,进行成果转让,在技术市场里尝试创业;指导学生借助某些有利条件,先进行一番试验性经营,检验自己的创业能力,培养企业运作的技巧,然后创办小型公司,尝试自立门户等。 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创业教育,引导毕业生自己创业、自主就业,将有利于增强学生及专业的竞争性,有利于毕业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减轻社会的就业压力,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发挥积极的作用。 交通运输的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 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其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必须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我国在最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很多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像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的等法规,使得运政部门在管理交通运输上更加制度化,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在当前的时代要求下,交通运输发展难度逐渐加大,相应的交通运输经过管理难度也逐渐加大,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在结合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有效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方案,保证交通运输网的有效发展。 1、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当前各行各业都体现出了较强的经济发展速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进行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改革,最终获得了长足进展,这一点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也不例外,尤其是相对于原有的交通运输状况来看。市场经济与交通运输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二者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因此,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加强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对于整个交通运输链和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通运输正经历着天翻地覆的变化,其发展速度和规模都有了较大变化,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了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具体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交通运输进行经济管理是时代的要求,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体现出了市场经济的属性,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流,对于交通运输这一我国较为核心的行业来说更是应该加强其自身的经济属性, 所以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强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做好管理的改革和创新,使其更适合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促进交通运输的全面发展。 (2)加强交通经济管理也是当前我国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交通经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就是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因为交通运输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决定了在进行经营体制改革中必须把交通运输行业作为一个重点来抓,做好了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工作,不仅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其自身经营体制的改革,还能够通过交通运输的基础服务属性促进其他各个行业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进而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不仅仅是当前社会时代发展的要求,还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改革和持续进步。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策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 相应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难度也不断增加, 因此在实际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工作落实当中,存在的问题是比较多的,要想从根本上提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效率,必须采取相应有效的对策,具体包括以下五大对策。 第一,要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管理力度。对于各个企业来说,要想促进企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从根本上落实好内部监管工作,交通运输行业也是如 此。要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保证内部管理工作落实及时和到位。在实际的内部经济管理当中,必须在结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应合理的经济管理 制度和体系,而企业交通部门管理人员是核心工作主体,要想从根本上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必须加大对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 交通运输业的稳定发展。另外,还要完善相应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保证考评公正性和严谨性,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工作,从根本上提升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最终创建出一支专业化程度足够高的管理队伍,从根本上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经济效益。 第二,要从根本上落实好预算管理工作。 针对交通运输行业来说,加大内部预算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在结合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完善相应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针对我国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对应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都比较完善,通过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可以从根本上落实好企业经济监管工作,还可促进各种管理职能的科学化分配。针对我国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已经加大对内部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只有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和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市场经济竞争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但在具体的内部预算管理过程中,还必须加大对预算管理成本的控制力度,只有从根本上控制好企业经济成本,才能最终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率,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第三,要从根本上落实好合同管理工作。 在实际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不仅能保证货主的根本利益,还能保证运输单位的根本利益,最终保证交通运输行业的有序发展。在我国很多地区都已经开展应用合同运输制度和体系,通过该制度和体系的合理应用,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相关纠纷和矛盾出现,还能从根本上优化交通运输条件。因此,在实际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当中,必须从根本上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社会条件最优化和环境和谐性。 第四,加强对现代化技术的广泛应用。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实际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当中,也必须大力应用一系列现代化技术和先进设备,促进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提升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工作效率。针对交通运输企业来说,还要及时了解市场经济发展动态,及时分析一系列市场经济数据和信息,明确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在有效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的基础上,创建出相对应的数字化模式,最终保证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效率。 第五,加大路车综合化管理力度。 要想保证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必须保证相关道路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仅仅完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制度,却没有道路的话,也无法保证相关商品的正常交易,无法创建出相对应的道路运输市场。所以,在实际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过程中,往往离不开道路管理和路车管理。但随着路车综合管理模式的有效应该,从根本上促进了交通运输市场的扩大化。在路车综合化管理模式应用下,不仅可以实现养路费稽征部门和运输监管部门的有效交流和合作,还增加了更多的市场管理部门,另外主要加强分级运输管理,不同的地区对应着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这样可以从根本上保证路车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3、结语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其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程度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于交通运输的管理和控制,尤其是要加强在经济方面的管理,这也是当前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只有针对当前我国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中的问题,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制度,使其更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够使交通运输获得更好更快地发展。 猜你喜欢: 1. 铁路交通运输毕业论文 2. 有关交通运输论文 3. 浅谈交通运输经济论文 4. 交通运输经济学论文 5. 铁路运输管理毕业论文

农村客运发展战略与策略研究论文

客运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客运站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探讨和研究客运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具体来说,客运站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包括:1. 探究客运站的建设和管理。客运站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到诸多因素,包括站点选址、建筑设计、交通组织、设备配置、服务流程等。通过论文研究,可以深入剖析这些因素的关系和作用,为客运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 分析客运站的服务水平。客运站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乘客的出行体验和公共交通系统的形象。通过论文研究,可以分析客运站的服务水平,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3. 提高客运站的运营效率。客运站的运营效率不仅影响到乘客的出行体验,也关系到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营成本和效益。通过论文研究,可以探讨客运站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法,提出优化和改进的措施,提高客运站的运营效率。综上,客运站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和城市的服务水平,同时也为客运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农村客运发展和群众出行难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

当前,全州正在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州委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突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文山这一主题,紧扣四保四问四促进这一载体,强化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夯实发展基础,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体现发展目标。按照这一总体目标要求,全州交通怎样发展,如何科学发展,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加快农村客运发展,解决群众出行困难这一突出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及乡镇、客运公司、客运经营人员,结合省政府推广丘北路、站、运、管、安为一体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经验,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全州农村客运发展基本情况

至20xx年末,全州102个乡镇全部开通客运车辆,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948个村委会开通客车561个,通客车率为59.2%,开行农村客运线路235条,运行农村客运车辆1140辆,全州8县开通城乡公交车线路50条,公交车243辆,逐步向GJ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推进。其中:文山县15个乡镇,133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72个,通客车率54.14%,农村客运线路26条,车辆134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57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1500辆;砚山县12个乡镇,99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3个,通客车率63.4%,农村客运线路42条,车辆329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26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1447辆;西畴县9个乡镇,70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42个,通客车率60%,农村客运线路24条,车辆70辆,公交车线路4条,车辆9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50辆;麻栗坡县12个乡镇,96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40个,通客车率41.67%,农村客运线路39条,车辆59辆,公交车线路1条,车辆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95辆;马关县13个乡镇,124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57个,通客车率45.97%,农村客运线路21条,车辆45辆,公交车线路9条,车辆2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710辆;丘北县12个乡镇,99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6个,通客车率66.7%,农村客运线路47条,车辆194辆,公交车线路7条,车辆47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216辆;广南县18个乡镇,174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8个,通客车率39.08%,农村客运线路15条,车辆130辆,公交车线路5条,车辆25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55辆;富宁县13个乡镇,145个村民委,通客车村民委65个,通客车率44.52%,农村客运线路27条,车辆91辆,公交车线路4条,车辆13辆,农村非法客运车辆320辆。YBasK-kom

二、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有利条件

(一)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GJ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通畅及通达工程。20xx年至20xx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xx年全州组织实施了150公里解决4个乡镇的通乡油路,222公里解决30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346亿元;20xx年,全州组织实施了150公里解决5个乡镇的通乡油路,1630公里解决170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428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及186公里兴边富民工程等项目,完成投资6.1161亿元;20xx年,共争取671.3公里解决26个乡镇的通乡油路,相当于上年的4.5倍,1180公里解决135个通行政村的等级公路。通畅工程及通达工程的实施为加快发展农村客运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农村客运站建设稳步推进。 截止20xx年,GJ及省共下达我州农村客运站建设计划项目58个,已建成23个,完成建设投资2046万元。农村客运站的建设为发展农村客运,改善农民群众乘车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条件。

(三)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xx年全州8县及州地方公路管理系统349名在职人员和128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地方财政供养,解决了有限的养路经费养人还是养路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xx〕49号),交通部、GJ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0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72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我州启动实施了文山、丘北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州全面推开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通过实施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现管养分离,农村公路的行政执法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将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得到保障,全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将以改革前的每年450万元,增加到每年4310万元(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为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提供了保障。

(四)发展农村客运条件具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文化进一步改善;二是全州337.2278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共305.43万人,占总人口的90.57%,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巨大;三是GJ加大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农民出行的基础条件将逐年改善;四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需求加大。

(五)农村客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文山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发展农村客运实施方案》(文政发〔20xx〕86号)精神,结合丘北县近年来在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阶段成果和经验,坚持人、车、路协调发展,路、站、运、管、安同步建设,全州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得以进一步落实。同时积极探索引进扶持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体运输业进入农村客运市场,使广大农村群众得到实惠。不断加强运政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农村客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六)齐抓共管,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一系列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对客运经营者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同时加大路检路查和三关一监督的力度。严格农村客运车辆管理,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必须符合GJ规定的标准,防止非法客运车辆、报废车等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进入农村客运市场,做到规范经营,安全营运。

三、农村客运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全州交通基础设施总体仍然比较落后。 在全州23086.47公里公路中,按行政等级划分:有国道主干线305公里,一般国道398.32公里,省道630.722公里,县道4333.063公里,乡道4939.008公里,专用公路524.65公里,村道12177.298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有高速公路305公里,二级公路103公里,三级公路1252.813公里,四级公路4237.601公里,等外公路17410.922公里,占公路里程的75.42%。目前,全州待今年实施24个乡镇后,还有25个乡镇870公里未实施通乡油路工程;待今年实施95个行政村后,还有344个行政村3870公里未通达,还有81个乡镇未建农村客运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乡村和村村公路,晴通雨阻、通路不通车、路通桥不通现象十分普遍,群众出行难的基础条件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紧缺,地方配套困难。 目前,GJ实施的两通工程补助资金有限,通达工程GJ每公里补助10万元,通畅工程GJ每公里补助40万元。由于我州8县都是GJ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配套资金存在很大困难,加之农村公路建设地质、地形复杂导致工程量大,民爆物品、沥青价格大幅上涨,修建1公里四级通乡油路或水泥路需投资70~80万元,修建1公里四级整齐块体弹石路面需投资45~55万元,修建1公里四级砂石公路需投资15~20万元,造成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项目实施受到影响。

(三)农村客运优惠政策难以解决。 农村客运一是行驶的公路等级低,营运成本高;二是受季节、赶集等因素限制,客流量小;三是非法营运行为普遍存在,合法客运缺乏竞争力;四是组织引导存在问题,放活农村客运市场研究不够。我州积极向省争取农村客运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全省除丘北县作为全省试点县享受到部分优惠政策外,至今未获省的批准,致使税、费减免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合法农村客运缺乏竞争优势,非法营运行为仍普遍存在。

(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滞后,建成使用率低。 由于农村客流量小、经济效益低,农村客运站运转经费从日收取乘车费中提取4%,站点人员工资都不够发。管理难度大,车进站、人归点的管理和农村客运安全例保检查等难以落实,致使目前已建成的部分客运站未能正常发挥作用。同时农村客运站GJ、省补助建设资金有限,建设每个客运站补助30万元,而建设一个农村客运站需投入资金80~130万元。20xx年至今已下达我州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58个,只完成23个,建设滞后,除征地补偿费外,办理建设的相关费用较高,部分乡镇土地协调上停滞不前,导致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滞后。

(五)打击非法客运难度大。 目前,全州共有各类非法营运客运车辆6373辆,其中:小型客车11辆,微型客车1324辆,轿车112辆,三轮摩托车988辆,二轮摩托车1632辆,双排座客货两用车257辆,低速载货车511辆,农用车347辆,拖拉机1191辆,二手车占70%,未过户的车辆占25%,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6488人。在各县到乡镇,以及农村路网上形成一定规模长期从事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的危害:

1. 道路运输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调研时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普遍对所载乘客的保险投保额度不足,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种,即使投保乘客险种的车辆也只保到每个座位2万元,农用车载人基本没有赔付能力,一旦发生交通责任事故风险偿还能力弱,若承运人死亡,将无人承担肇事后的民事责任,给社会造成不稳定。

2. 农村客运市场由于面大、线路复杂,全州运政部门仅有129名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难以对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实施全面深入的监管,非法客运行为在全州不同区域、线路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整治难度大,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任重道远。

3. 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证照不齐,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的客运从业资格培训,对客运营运知识了解掌握不够。车辆技术性能差,运行后没有定期进行保养和技术性能检测,带病运行,由于长期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经营和运行行为难以得到切实的督促和监控,超速超载、强超抢会,安全得不到保障。

4. 非法营运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非法营运低成本运行,逃避各种税费,在经营中溢价,擅自定价,客源好时哄抬运价,客源差时压价,而且经常串到主线、热线上与合法经营的客运班线互相争夺旅客,经常发生纠纷,正常班线多次停班停运,形成群访,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损害了旅客合法权益,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

5. 道路旅客运输业属高风险行业,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后无力承担责任后果,经常出现经营者赚钱,政府戴孝的状况,不但危及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让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行政责任追究风险。据统计,20xx年~20xx年的三年中,在农村路网上的自用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法载客共发生交通事故218起,死147人,伤304人,造成经济损失530余万元,非法营运肇事以20xx年2.4事故死6人,20xx年5.14事故死8人,20xx年1.26事故死27人等最为典型,非法营运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十分深刻。

6. 历史原因导致客运企业管理难度增大。一是客运经营车辆的产权因素。目前,集团公司经营车辆中公司仅有10%产权,有90%产权属个体所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车头难以向下,给非法客运钻了短途营运和合法客运末覆盖经营的空间,存在供需矛盾突出;二是个体驾驶人员擅自炒买炒卖客运班线经营权,导致客运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多。90%的个体挂靠公司经营车辆,主要是争取公司的线路经营权,以班线承包经营,10多年来不变。在这些经营线路中形成独家经营,稍有其他车辆参与经营,就停班停运,公司的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炒买炒卖班线经营权,乡、镇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30万元,跨县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60万元,跨省、州客车经营成本从80万元增加到160万元;三是客运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因素制约等。

四、发展农村客运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抓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的建设,按照等级多标准,路面多样化,结构多形式,筹资多渠道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通乡油路671.3公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1180公里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末全州的通乡油路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得到全面改造,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二)改善乘车条件,抓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总结推广丘北经验,积极探索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客运站建设上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因地制宜多标准,外观形式多样化,资金筹措多渠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量大小,以满足需求为原则,确定所设站点规模,建设适合人民群众出行的农村客运站、点、亭。努力完成已下达的58个农村客运站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的后两年完成乡乡建有客运站的目标。

( 三)加快管养改革,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在总结推广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克服过去重建轻管、重建轻养的观念,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

(四)争取优惠政策,培育农村客运市场。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发展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按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使农村客运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困难。 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州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落实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85%以上乡(镇)建有客运站,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85%。为实施这一目标,在组织形式上:一是优先把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作为发展农村客运的主体,在各县分公司设立农村客运公司,对农村客运进行有效组织;二是积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采取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投资建站、建路、护路等形式,按照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在营运方式上:一是对具备条件的县乡村优先开行城乡公交车,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让农村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城市公交的便利;二是针对各乡(镇)的实际采取一线一片一公司、冷线热线捆绑、干线支线搭配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按照GJ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对申报经营农村客运,开行乡村间、村村间农村客运线路的经营者,运管部门在开业审批、规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只要符合条件随到随批;三是经营农村客运车辆不受一车一牌的限制,可不执行客运班车定班、定点、定线三定原则中的某一项或几项规定,可以自行调配在营运区域内自主经营,组织赶街车,滚动发车循环运行;四是打击非法营运,采取打疏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对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驾驶人员条件具备的非法营运车辆申请从事农村客运的,采取不过户、先纳入、后规范或采取股份制、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整合现有农村运力,规范管理,发挥其作用,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管理。

(六)齐抓共管,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安监以及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村道路漏管失察。推广丘北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全面落实对农村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村客运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

(七)切实加强对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组织领导 。 发展农村客运涉及面广、困难多,需要各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合力。为此,建议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加快发展农村客运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行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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