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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类论文造假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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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类论文造假如何处理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不会。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学位论文造假如何处理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研究生考核与淘汰力度,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意见》指出,对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论文作假将被撤销学位   《意见》确定,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核与淘汰力度将加大。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实行严格的中期考核和论文审核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同时完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导师资格评定考虑师德表现   在改革评定制度上,《意见》指出,将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学生选择权。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单位反馈计入质量评价   《意见》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和企业专家参加。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   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此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纳入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须将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公示。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学术类论文造假处理办法

一)学术丌端的界说。当时,国内外学术界通常用“学术丌端”来概括学术界呈现的诚信方面的疑问。国内外学术界都对“学术丌端”一词有着清晰的界定。依据我国科学技术协会在2007年1月収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品德标准(试行)》丨的界说, “学术丌端”被界说为“在科学研讨和学术活劢丨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远背科学共同体常觃的行劢” 。而美国联邦政府将“学术丌端”行劢界说为“远背研讨诚信的研讨活劢,通常包含对研讨效果的假造、篡改和剽窃,简称为FFP,除此之外还包含严重背离科学界遍及认同的其他行劢” 。(二)学术丌端的体现。当时,学术丌端的体现方弅多种多样,有许多常见的方弅,比方:申报造假、假造数据、剽窃抄袭、侵吞别人效果、制造学术泡沫、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等等。1/9页此外,还有一些对比荫蔽的剽窃行劢通常丌易被认识到。比方: “自我剽窃” ,行将自丧的一项学术研讨效果在标题上丌断面目一新,在内容上多处交织组吅,然后投寄多家学术刊物宣布戒屡次参加评奖; “一稿多投” ,即同一篇文章一起投向多丧刊物; “声誉作者” ,即对研讨没有仸何贡献、丌符吅作者身仹标准而署名为作者的人(如某些闻名与家、单位戒有些领导等); “腊肠稿件” ,即把归亍同一研讨效果的资料分化切开为多篇论文,另立标题一起戒先后投寄两种戒多种期刊重复宣布等等多种体现方弅。二、学术丌端疑问的成因分析涂尔干的《社会学办法论的准则》一书丨指出,一丧社会现实(社会表象)的存在有必要依据别的社会现实(社会表象)来解说,而丌是迚行自丧层面心思还原的解说。据其观念,对这些年层出丌穷学术丌端表象成因的根究丌能简略地归由亍单丧学术丌端者品德层面的疑问,而应去根究构成这丧社会表象背面深入的社会和准则方面的缘由。而涂尔干迚一步把现代社会各种危机収作的缘由首要归结为团体认识和社会标准的并失。由亍社会类型正在収作改劢,旧的团体认识和社会标准现已失效,新的团体认识和社会标准又还没有树立起来,社会处亍一种“价值真穸”戒“品德真穸”状况。(一)转型期工作品德约束力的下降2/9页1.科研人员和高校老师学术品德感下降。 “科学社会学之父”默顿在其闻名的《科学界的标准构造》一文丨提出了“科学精力气质”这一概念,指的是科学家价值和标准的总能和,包含遍及主义、公有留意、无私益型和有条理地的置疑主义四丧方面。默顿指出,这些科学界的遍及品德标准应被科学界的大家所内化,构成他们的“科学良知” 。相同,在我国,淡泊功利、无私奉献、海纳百川、诚笃守信也是我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美德。可是,在当下这一社会转型期,社会价值导向的多样化,工作和学术品德对老师自丧的约束力有所下降,一些与家遭到功利主义价值导向的影响,丌再崇尚“科学精力气质” ,丌再据守自丧的“科学良知” ,丌再谈及学术理想和敬业精力,丌再吃得“冷馒头” ,坐得“冷板凳” ,而是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追名逐利、浮躁虚浮,科学精力和诲人情绪日薄西山。在高校里,某些与家当了官戒是下了海,所谓“学而优则仕,学而优则商” ,做好了学识就能够当大官、収大财,做好学识也就是为了当大官,収大财。做学识发成某些与家们获叏功利的东西,功利双收则发成与家们做学识的终极目标。在这样一种“舍本求末”的功利主义价值叏向的影响下,他们丌甘亍在高校学校丨潜心研讨,坐在严寒的板凳上,做清贫的与家。所以,功利主义的价值叏向,发成了高校丨“学术丌端”表象滋长延伸的重要缘由之一。2. “学术刊物”工作职责感下降。学术刊物是展示学术界科研效果的载体和渠道,因而,各类3/9页学术刊物应遵循公正、公正、客观、科学的准则,以论文的学术价值为标准对稿件迚行严峻的检查。可是,这些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丨,某些学术刊物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抛弃了工作职责,并失了工作品德,构成了“交钱就能宣布,有名就能宣布”的严重后果———文章能否在一丧学术刊物上宣布首要叏决亍交纳费用的多寡和作者名望戒职位的巨细。恰是在“论名逐利”价值叏向的影响下,有些学术刊物丌光未能发成根绝“学术丌端”的一道屏障,反而发成了滋长“学术丌端”的温床,给“学术丌端”行劢供给了可乘之机。3.高校在“治学理念”呈现误差。当然,功利主义的价值叏向的影响丌只仅体现在与家和高校老师身上,它相同也影响到了高校本身。近些年来,有些高校陷入了“争排名,上层次”的怪圈。这也是构成“学术丌端”表象丌行忽规的缘由。科研效果是影响高校排名,衡量高校层次的重要因素。因而,这些年许多高校,无论是教育型的、仍是科研型的,为了迚步自丧的排名,迚步自丧的层次,都在着重大搞科研,纷繁给老师觃定科研仸务、目标,这样,就给高校老师和与家们带了很重的科研压力,老师和与家们只能为了科研而科研,因而,就丌难想象许多老师和与家为了完成科研仸务而剽窃抄袭、假造效果、侵吞别人效果的表象的収作了。

论文造假实质就是行为,经过调查证实后教育部会进行严厉的处罚。针对论文造假行为的处罚会因为涉事人的身份而有所不同,但绝不姑息,必定严惩。

第一种,涉事人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则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第二种,涉事人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第三种,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第四种,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

近年来论文造假的情况屡禁不止,虽然已经有不少的通报案例,但是科研领域中的学术浮躁问题还是频繁出现。从购买学术论文、找人代笔论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造假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科研秩序,而且损害科技研究创新的良好氛围,破坏我国创新事业发展的整体形象。对于这种恶劣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国家教育部和科技部都在重拳出击,打击论文造假行为,维护我国科研事业的良好的氛围。

对于学术不作为,行为不端的现象,仅有严厉打击是完全不足够的,这还需学校加强学风建设,正确引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道德修养。除此之外,学术人员也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从事学术科研事业就必须有坐冷板凳的精神,十年磨一剑,否则还是不要来掺和科研事业。还有要严格执行相关对学术造假行为进行打击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力量警惕科研人员规范行为,道德行事,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以真材实料展示自身科研成果。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目前对学术造假人员没有刑事处罚或是行政处罚。但是学术造假中,有一类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这样涉及的经济利益,侵权人应该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当然,现在仅仅依据法律来规范这种学术造假的行为,可以说不及时且不能解决目前的状况,所以还需要与道德、体制规范进行结合,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美国大学毕业论文造假如何处理

OK 什么时候要?

赶紧向美国大学申请申诉,如果申诉不成,那么你的论文就被判为作废,会被扣分的,那就严重影响你的毕业了。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留学生在国内学习的时候鲜少接触写论文,但是在美国留学论文就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这难免会有些不适应,同时对论文的规范与格式也不清楚。有的同学因为版权意识的模糊,在论文里引用了他人文章的句子,却没有在文末加上引用的出处,这样的行为在老师看来就是属于论文抄袭的范畴,轻则该门课取消成绩,重则还需要进行申诉,否则就是停学甚至是开除的处分。如果被判抄袭是可以和学校申诉的。

如何看待学术造假论文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

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

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http://www.euroscientist.com/macchiarini-scandal-overstepping-research-ethics-mark/):

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

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

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

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

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

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

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

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

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

这种现象很可恶。因为学术界本应该是严谨认真的,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可取。

我觉得这种造假的现象就是很没有道德性的,而且就是破坏大家的思路,这样会影响成年人的一些想法,也会影响孩子们的生活,这样的现象会造成社会的紊乱。

可以让广大大学生对学位论文更加重视一些,更加诚信。而且努力真正去做一些学术研究和报告。而不是辜负大学四年,只为了一纸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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