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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危害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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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危害研究论文

塑化剂风波对我国白酒出口的影响,不仅仅在于塑化剂本身对人体的影响,而在于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应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定适合国情的标准和适宜范围,取缔和严谨无证生产和经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仿冒行为,从身边做起,每个人和每个团体的自律就显得非常重要。

塑化剂DEHP是什么塑化剂DEHP的学名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又称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酞酸二辛酯,化学式为C6H4(CO2C8H17)2,为邻苯二甲酸与2-乙基己醇生成的酯类化合物。是一种有毒的化工用塑料身化剂,属无色、无味液体,添加后可让微粒分子更均匀散布,因此能增加延展性、弹性及柔软度,常作为沙发、汽车座椅、橡胶管、化妆品及玩具的原料,属于产业添加剂。也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增塑剂,在塑料加工中添加这种物质,可以使其柔韧性增强,轻易加工,用DEHP代替棕榈油配制的有毒起云剂也能产生和乳化剂相似的增稠效果。动物实验发现,DEHP的急性毒性并不大,给大鼠腹腔注射2至7克DEHP才会致死,这个量大约与每天炒菜的盐量相当,是一个比较大的剂量。也正是因为小剂量DEHP很难引起急性毒性效应,台湾的黑心生产商才敢于用它来代替棕榈油,掺杂在食品添加剂中。但DEHP还存在很多潜在的慢性毒性。在已发表的关于DEHP的毒性研究论文中,研究人员通过动物实验(主要是啮齿动物)、体外细胞实验或回顾人体暴露水平的调查方法,证明DEHP有类雌激素效应、肝毒性、肾毒性、可能引起细胞代谢紊乱、可能造成心血管系统障碍、可能致癌。业内人士指出,DEHP作为塑化剂并不属于食品香料原料,因此,DEHP不仅不能被添加在食品中,甚至不答应使用在食品包装上。调查显示,30年来台湾很多饮料食品中的起云剂配方里,都被加了塑化剂,这可能是导致台湾生养率低、不孕症增加等的直接原因。根据这些实验结果,多年摄入非法添加剂的岛内民众才会怀疑,以往被归咎于现代生活的一些多发病会不会也和DEHP有关:比如心脏病、癌症、不孕症、畸胎、男童女性化、女童性早熟…塑化剂DEHP的危害一般人容易在塑胶制品包装中接触到邻苯二甲酸酯类,在生活中有很多食物在加工、加热、包装、盛装的过程里可能会造成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且渗入食物中。例如:塑胶玩具、覆盖食物微波加热的保鲜膜、盛装食物的塑胶容器、室内装潢或家庭产品亦多数属于塑胶材质、医疗用的塑胶手套或输血袋等,都可见邻苯二甲酸酯类的踪影。在化妆品中,指甲油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最高,很多化妆品的芳香成分也含有该物质。化妆品中的这种物质会通过女性的呼吸系统和皮肤进入体内,如果过多使用,会增加女性患乳腺癌的几率,还会危害到她们未来生育的男婴的生殖系统。台湾高雄医学大学药学院院长李志恒指出,邻苯二甲酸酯作用类似于人工荷尔蒙,会损害男性生殖能力,并促使女性性早熟,长期大量摄取会导致肝癌。体内长期累积高剂量,可能会造成儿童性别错乱,包括生殖器变短小、性征不明显等。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成昌梅解释说,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在人体和动物体内发挥着类似雌性激素的作用,可干扰内分泌,使男子精液量和精子数量减少,精子运动能力低下,精子形态异常,严重的会导致睾丸癌,是造成男子生殖问题的“罪魁祸首”。2011 年2 月8 日,CHEMICAL WATCH 网站消息,澳大利亚消费品安全协会表示,根据最新颁布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律(Australian Consumer Law),适用于36 个月及以下儿童的玩具、护理产品以及饮食容器中所包含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不能超过1%。2011 年3 月3 日,CHEMICAL WATCH 网站报道,加拿大总督于近日宣布,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 年6 月20 日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禁止在加拿大销售,进口和广告推广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以避免可能造成或存在风险的产品由于邻苯二甲酸盐暴露对儿童的健康造成负面影响。针对塑化剂DEHP害处的解决方法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在环境中具有不易分解及生物浓缩特性,且环境流布广,故台湾环保署已于2006 年12 月29 日正式将其列管为第一类毒性化学物质,并已公告禁止将DEHP、DBP和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添加在化妆品中。2.人体曝露在塑化剂下最多的情况是经过食品的摄取进进人体,我们可以修正生活习惯降低塑化剂的吸收,譬如在选择食品容器时,应当避免使用塑料材质,改以高质量的不琇钢、玻璃、陶瓷器为主。3. 尽量避免食品与塑料奢器的长时间接触或浸泡,GM基地降低塑化剂溶出的机会。4.保存食品经常会使用到的保鲜膜,宜选择完全不添加塑化剂的PE、PVDC材质,并避免高温加热。5.必须加热有保鲜膜之食材时,则可在保鲜膜上戳数个小洞,让气体可以释出,在包覆时也要避免直接接触到食品。

塑化剂学名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又称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酞酸二辛酯,化学式为C6H4(CO2C8H17)2,为邻苯二甲酸与2-乙基己醇生成的酯类化合物。以目前媒体公布的资料中,DEHP浓度最大的“动力运动饮品柠檬味”为例,与怀疑DEHP致癌、致畸的论文中的剂量做个对比。该饮料检测出的DEHP浓度是,就是毫克/千克。而研究孕期母鼠摄入DEHP后生产出的小鼠的生殖发育毒性的文章中,母鼠吃的饲料中DEHP的剂量是125-1000毫克/千克,尽管仔鼠产生了明显的精子数降低活性下降的效果,但这个摄入剂量远高于台湾民众的摄入剂量,并且,小鼠是以添加了DEHP的饲料为唯一食物的,而人并非如此。同样,在对心血管系统的研究结果中,通过饮用水给小鼠投加DEHP时,心脏、肝脏、肾脏的脏器系数出现变化的小鼠喝的饮用水中DEHP的浓度是500-2000毫克/千克。出现对小鼠染色体伤害的剂量则是1000-2000毫克/千克[3],而且,这种对染色体的伤害未必会最终发展成肿瘤。再考虑到啮齿动物与人类代谢DEHP的路径略有差异,成年人比小老鼠更容易将通过食物摄入的DEHP排出体外,那么每天喝一瓶这样的饮料,在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出现上面论文中提到的那些毒性效果的。最后,根据我国台湾省《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塑胶类中规定,DEHP溶出限量标准为以下,而食品中则不得添加。按照惯例,目前各国可容忍的60公斤成人每日摄取量范围为毫克,这样的含量标准内,人体会将其以尿液、粪便形式代谢出体外。结论:塑化剂在食品运用中并非全部都有害,关键是在于量的使用,如果使用的量能够得到掌控,使用的方式能够得到正确的运用,就算毒物也会变成有用的东西。

塑化剂事件发生以来,不仅台湾民众十分担心,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目前,卫生部已组织各地省级疾控中心对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开展应急监测,并将扩大范围收集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而我们普通百姓,最关心的还是塑化剂DEHP究竟有多大毒性,对我们的健康究竟有哪些潜在危害。

相信大家已经对DEHP这个缩写不陌生了,它的学名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又称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酞酸二辛酯,化学式为C6H4(CO2C8H17)2,为邻苯二甲酸与2-乙基己醇生成的酯类化合物。

动物实验发现,DEHP的急性毒性并不大,给大鼠腹腔注射2至7克DEHP才会致死,这个量大约与每天炒菜的盐量相当,是一个比较大的剂量。也正是因为小剂量DEHP很难引起急性毒性效应,台湾的黑心生产商才敢于用它来代替棕榈油,掺杂在食品添加剂中。

但DEHP还存在很多潜在的慢性毒性。在已发表的关于DEHP的毒性研究论文中,研究人员通过动物实验(主要是啮齿动物)、体外细胞实验或回顾人体暴露水平的调查方法,证明DEHP有类雌激素效应、肝毒性、肾毒性、可能引起细胞代谢紊乱、可能造成心血管系统障碍、可能致癌。

所以,根据这些实验结果,多年摄入非法添加剂的岛内民众才会怀疑,以往被归咎于现代生活的一些多发病会不会也和DEHP有关:比如心脏病、癌症、不孕症、畸胎、男童女性化、女童性早熟…

二恶英事件回顾

DEHP真的如此可怕吗?我们先来回顾一个十二年前的事件。

1999年,比利时养鸡业先后出现母鸡产蛋率低,肉鸡染病的现象,经调查发现是地处荷兰的饲料供货商误将含二恶英的脂肪添加在了鸡饲料中,使得饲料中二恶英含量超标200倍。二恶英极易蓄积在脂肪组织中,经污染饲料喂养的鸡肉中二恶英含量更超标1000倍以上,而这些鸡肉已被销往德、法、荷兰等多个国家,上了全欧洲人的餐桌。

二恶英是毒性极强的持久性污染物,其急性毒性在氰化钾的千倍以上,而极低量的慢性暴露也有明显的致癌性和类激素效应,并且一旦进入人体就很难排泄出去。

这次事件在欧洲引起了极大恐慌,比利时农业部长与卫生部长双双引咎辞职,全国的蛋禽及其加工制品统一销毁,全境屠宰场暂停工作。四个月间,全球各国封杀了所有比利时出口的肉禽蛋奶制品。

最终,这次事件以比利时时任中左政府集体辞职收场。

但当这次污染事故引发的民众恐慌逐渐平息之后,有科研人员根据当时饲料中二恶英的含量、以及它在生物体内的蓄积能力,估算出如果持续摄入当时的有毒禽蛋制品,会对人产生怎样的危害。结论是:如果一个人想要通过吃被二恶英污染的鸡肉而诱发癌症,他需要每天吃半只鸡,不间断的吃50年。

比利时二恶英事件与此次塑化起云剂事件有几个不同点:第一,比利时事件是误添加,而起云剂中的DEHP是有意为之;第二,二恶英是剧毒物质,具有明显的致癌和类激素效应,且很容易在人体内蓄积,而DEHP是低毒物质,有类激素效应,可能有潜在致癌效应,进入人体后较容易排出体外;第三,饲料中的二恶英含量尽管超标200倍,因为二恶英标准限值极低,其中的二恶英含量仍是极低,而起云剂中DEHP的含量最高可达起云剂质量的百分之五十左右,添加到食品中以后也不可小觑。

所以,不能简单的说这次塑化剂事件比之十二年前的二恶英孰轻孰重,事实上,任何一个非法添加物引发公众危害的事件发生后,都应该通过计算人群的摄入剂量和污染物的毒性水平来具体评估毒性风险,而非简单的评论投加的东西是否有毒。

关于DEHP的动物实验

以目前媒体公布的资料中,DEHP浓度最大的“动力运动饮品柠檬味”为例,与怀疑DEHP致癌、致畸的论文中的剂量做个对比。该饮料检测出的DEHP浓度是,就是毫克/千克。而对孕期母鼠摄入DEHP后生产出的小鼠的生殖发育毒性的研究[1]中,仔鼠出现了明显的精子数降低、精子活性下降,但母鼠吃的饲料中DEHP的剂量是125-1000毫克/千克,远高于台湾民众的摄入剂量。并且,小鼠是以添加了DEHP的饲料为唯一食物的,而人并非如此。

同样,在对心血管系统的研究中发现,通过饮用水给小鼠投加DEHP时,心脏、肝脏、肾脏的脏器系数出现变化的DEHP的浓度是500-2000毫克/千克[2]。对小鼠染色体产生伤害的剂量则是1000-2000毫克/千克[3],而且,这种对染色体的伤害未必会最终发展成肿瘤。

此外,啮齿动物与人类代谢DEHP的路径略有差异,成年人比小老鼠更容易将通过食物摄入的DEHP排出体外,因此,喝下一瓶这样的饮料,在短时间之内也不一定会出现上面论文中提到的那些有害影响。

事实上,毒理学实验用于人体风险评估时一直存在这个难点——如何将动物实验的数据结果转换成适合人类的数值。由于不能进行大规模的人体实验,所以只有回顾性的人群调查是一种更可靠的结果。但这种调查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因此比之动物实验,相关的文献较少。

孕妇和儿童应远离DEHP

对DEHP的研究中,需要特别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这样一篇针对孕期母亲体内DEHP浓度和产后婴儿体征的调查[4]。调查发现,如果这位母亲生的是男婴,母体中DEHP的浓度数值和婴儿的阴茎粗细、肛殖距(这两项指标一般被用于评价男性化体征。)之间有负相关关系。就是说,孕期母体中DEHP及其代谢产物较高的人,她所生男婴的阴茎可能会细一点,肛门和生殖器之间的间距可能会短一些。但研究者认为,具体到某个人,这些数值并不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这种相关性,未必代表具有因果性。

这个结果主要是提示大家,孕妇摄入DEHP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避免接触。另外,考虑到在儿童体内DEHP的代谢不如成人迅速,可以说DEHP对儿童具有一定威胁。除此以外,并没有太多证据证明成年人接触低剂量DEHP会有心血管损害、肝肾毒性、以及肿瘤方面的风险。

对于这次事件,我们需要呼吁政府惩治黑心生产商的不义行为、加强食品加工的监管,也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做出回顾研究,评估民众的摄入剂量,而不是一味感到恐慌,做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猜测。

参考文献:

[1] 孕期及哺乳期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经口染毒对雄性仔鼠生殖发育的影响. 李丽萍, 刘秀芳等. 环境与健康杂志, 2010, vol27, .

[2]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基酯对小鼠各器官损伤的实验研究. 张文红, 历曙光. 蚌埠医学院学报, 2005, .

[3]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致畸致突变实验研究. 王蕊, 李厚勇等. 癌变.畸变.突变, 2002, .

[4] Environmental phthalate exposure in relation to reproductive outcomes and other health endpoints in humans. Shanna H. Swan. Environmental Research, 2008, 108.

食品添加剂的危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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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在食品领域立下的功劳可不能因几个“害群之马”被统统抹煞。食品添加剂可以起到提高食品质量和营养价值,改善食品感观性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藏期,便于食品加工和提高原料利用率等作用。 例如,我们家家户户用的酱油,为了防止夏天发霉,必须添加防腐剂苯甲酸钠。大家熟知的名牌饮料可乐等,为了防止变质也添加了防腐剂苯甲酸钠;为了在常温下保存水果 和蔬菜,可以采用含仲丁胺的气雾保存,或用有防腐功能的保鲜涂膜保存;肉肠为了保证其保质期,必须添加防腐剂山梨酸钾及异维生素C等抗氧剂……有些添加剂还已经被保健食品和药物采用。例如着色剂红曲、甜味剂甘草甜和木糖醇,均被列入了2002年的药物名单。 防腐剂是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种,不添加防腐剂,食品会很快霉变,腐烂。花生等食品中产生的黄曲霉,肉类中产生的芽孢杆菌毒性都很大,不使用防腐剂,就更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山梨酸、乳酸 链球菌素、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钠等13种。苯甲酸和山梨酸在饮料中常用。 苯甲酸进入人体后,在生物转化过程中,形成葡萄糖苷酸,并全部从尿中排出体外,不在人体内蓄积。苯甲酸是已知防腐剂中比较安全的一种。山梨酸是一种不饱和 脂肪酸,在体内可以直接参与脂肪代谢,最后被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因此几乎没有毒性,是各国普遍使用的一种较安全的防腐剂。 市场上的一些食品的外包装上注明“本产品不含有任何食品添加剂”的字样其实都不够真实。事实上,所有食品都含有食品添加剂,不含有食品添加剂是做不到的,也是不真实的。某些厂家之所以这样标识,主要是迎合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一些误解,是一种误导消费的行为。

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安全摘要: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以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应的问题。关键词: 食品添加剂 问题 对策 食品安全 现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食品消费结构的变化,促进了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要求食品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风味化和高级化,为了达到这些要求就离不开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一、食品添加剂(一)⒈ 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物质。⒉分类: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可以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一般说来除了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外,其余的都可以归为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植物,动物,酶法生产和微生物菌体生产。世界各地至今没有统一的食品添加剂分类标准,我国是按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分类的。可以分为21大类:酸度调节剂,着色剂,乳化剂,防腐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⒊ 特点:品种繁多,销量大,变化迅速,日新月异。(二)主要品种介绍⒈ 防腐剂(Preservatives)防腐剂是抑制微生物活动,使食品在生产,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减少因腐败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添加剂。在我国允许使用的主要有山梨酸钾及其盐类,对羟基苯甲酸脂,丙酸及其盐类。⒉ 乳化剂食品乳化剂是食品加工中使互不相溶的液体(加油和水)形成稳定乳浊液的添加剂。在食品添加剂中乳化剂用量约占1/2,是食品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添加剂。常用的是大豆磷脂和脂肪酸多元醇脂及其衍生物。⒊ 酸性调节剂为了得到色香味俱佳的食品,离不开食品调味剂。调味剂一般分为咸味剂,酸味剂,甜味机,香料,辣味剂,鲜味剂,清凉剂等。酸味剂也称酸性调节剂,在食品中添加酸味剂,可以给人爽快的刺激,起增进食欲的作用,并有一定的防腐作用。一般分为无机酸和有机酸。食品中常用的无机酸是磷酸,常用的有机酸有:醋酸,柠檬酸,酒酸,苹果酸,抗坏血酸,乳酸,葡萄糖酸等。柠檬酸是功能最多,用途最广的酸味剂。磷酸在饮料工业中可以代替柠檬酸和苹果酸,特别是不宜使用柠檬酸的非水果型饮料中作酸味剂且用量少价格低。⒋ 鲜味剂鲜味剂也称呈味剂或风味增加剂。主要是增强食品风味,使之呈现鲜味感的一些物质。味精是人们最常用的鲜味剂。主要成分是L-谷氨酸钠。⒌甜味剂甜味剂是指能赋予食品甜味的调味剂。常用的有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安赛蜜等。价格便宜,等甜条件下,价格比蔗糖便宜,故应用广泛。⒍着色剂着色剂又称食用色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是装点食品的重要添加剂。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均已列入GB2760-1996中,共有13个品种,它们是:苋菜红及苋菜红铝沉淀,日落黄,亮蓝等。1994年我国正式宣布中国食品添加剂发展方向是“天然,营养,多功能”。应此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批准允许使用的60种食用着色剂中,有47种是天然色素。从上面的叙述中可以知道,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占有的地位是多么地重要。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展,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不安,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式也不容乐观,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控制也应该更加严格。二、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在我国食品行业中存在一些严重的超范围,超限量等使用添加剂的问题。⒈ 超范围使用的品种主要是合成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品种。应用的食品主要是肉制品(合成色素,苯甲酸防腐剂),豆制品(苯甲酸防腐剂),炒货(石蜡,矿物油等),乳制品(山梨酸防腐剂,二氧化钛白色素,以纳他霉素作防霉剂),葡萄酒(合成色素及甜味素)。⒉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最突出在面粉处理剂,防腐剂和甜味剂⑴ 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和溴甲酸使用严重。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起增白作用,溴甲酸主要是增筋作用,是氧化剂和面包改良剂。⑵ 甜味剂,防腐剂:在一些小企业生产的乳饮料,果汁饮料中尤其严重,有些企业产品中甚至全部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糖精钠和甜蜜素)或仅使用少部分白砂糖。这些产品主要消费对象为儿童,危害极大。① 蜜饯:蜜饯是有我国传统特色的小食品,蜜饯类滥用添加剂的现象十分严重,若管理不好,会造成“小食品,大危害”,其严重性是不容忽视的。(糖精钠,甜蜜素,人工合成色素,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② 冷饮,果冻等:(糖精钠,甜蜜素)③ 酱腌菜:(苯甲酸钠防腐剂,糖精钠和甜蜜素)⒊ 标识不明确部分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合成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品种时,故意在食品标签下不标注,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部分食品如蜜饯,冷饮,果冻,酱腌菜,乳制品等。(一) 原因及对策之所以会出现食品添加剂滥用,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罚乏力;政府监督覆盖还存在薄弱面;企业主的法律意识薄弱,道德诚信淡漠;企业管理混乱,技术低下;企业主见利忘义,偷梁换柱等。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我国已正式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QS标志)。这对于加强从源头管理,规范市场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将对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起到促进作用。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中暴露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⒈ 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保证我国食品安全。⒉ 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现代化信息平台。⒊ 加强对中小城市,问题食品的质量监督,加强舆论监督。⒋ 加强检验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开展危险性评估。⒌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的宣传,科学知识的普及。⒍ 加强对食品行业,特别是传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民以食为天”,随着都市化进程加快,生态平衡系统的逐年破坏,尤其是环境卫生和人类环境恶化,加之食品和水供应减少和其他人为因素,食品安全的形式已经变得非常严峻。山西1998年假酒事件;2001年瘦肉精事件;2005年苏丹红事件等,让人们再次意识到了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三、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分析⒈ 农药污染常见的是有机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污染。有机氯农药是中国最早大规模使用的农药。近年来的调查检验结果表明,有机氯农药在各类食品中的残留正在逐步降低和消除,但在许多食品中的残留依然存在。中国食品中有机氯农药残留水平,虽然较70 年代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仍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这是由于有机氯农药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和其高脂溶性,其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消除。有机磷农药由于其防治对象多,应用范围广,在环境中降解快,残毒低等特点,是中国目前使用量最大的农药。由于农民缺乏对农药残留特性和规律的认识,在某些农作物上使用禁用农药是造成食品中农药污染的根本原因。⒉ 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最突出的影响表现在由环境污染引起的食品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威胁。我国环境污染相当严重。据1998 年中国质量公报,我国七大水系、湖泊、水库、部地区地下水和近岸海域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污染水体中生长的生物:水藻、鱼虾、贝、蟹等被污染后, 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的富集、浓缩,最后到达食物链的顶端——人体,从而引起人类的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祸害子孙后代。⒊ 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造成的动物性食品污染随着集约化畜牧业的发展,兽药的作用范围也在扩大,有的药物如抗生素、磺胺药、激素等广泛使用。从而 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的残留问题越来越严重。⒋ 食品添加剂污染长期(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会给人产带来危害。其主要表现在:致癌、产生遗传毒性和在人体中残留,破坏新陈代谢等。⒌ 假冒伪劣食品中的危害物假冒伪劣食品、假酒、假农药等,近年来不断发生大规模的使人触目惊心的中毒事件。例如:1998 年江西赣州发生的食用工业猪肉中毒事件及山西朔州发生的毒酒事件,均有数百名群众中毒,震惊全国。据国家卫生部透露,仅1 9 9 8 年1 月至10 月,卫生部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48 起,中毒人数53133 人,其中死亡83 人。⒍ 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致病微生物是导致食品安全的最大问题,其危害居食源性疾病之首。据2000 年卫生部收到的食品中毒事件报告,细菌性食物中毒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人数的。有害生物体来源非常广泛,首先来自于生物链的源头——种养殖业。种植业中有机肥的搜集、堆制、施用如忽视严格的卫生管理将会使病原菌、寄生虫及虫卵进入农田环境、养殖场及水体,进而进入人类食物链。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李斯特杆菌、产气荚膜梭菌、肉毒梭菌、耐热耐酸菌、许多霉菌及其毒素污染以及弓形虫、旋毛虫、寄生虫虫卵等污染食品均可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中国入世后的食品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为此,尽快地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评价与检品生产或供应厂商把以终产品检验为主的安全控制意识转变为测体系,建立国际共同关注的食品污染物残留快速检测方法和全程控制的新的安全控制理念,从而确保食品安全,与国际监控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网络,制订与国际接轨的各项标管理体系和认证体系接轨。准,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和实施。①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②化学危害因子安全检测方法的建立和规范化③生物危害因子安全检测方法的建立和规范化④安全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制度化⑤安全评价方法的建立和标准化⑥安全限量的制订和标准化⑦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和保障体系建立参考书目:1.《食品科技》2003. Vol24. —《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于江虹2.《食品科技》2004. Vol25. —《食用着色剂发展趋势》 阎炳宗3.《食品科学》2003. Vol24. —《食品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张胜帮4.《食品科学》2005. Vol26.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张新联

食品安全问题绐终是广大消费者所关心的根本问题,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直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指导消费,让消费者了解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食品中含有人工合成甜味剂(糖清钠,甜蜜素)和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正确选择和食用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市场上购买了果冻,八宝粥,饮料,蜜饯,糖果,口香糖,无糖食品,酱莱等8大类,103个样品,委托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依照国家标准对样本进行测试,具体检测项目为糖精钠,甜蜜素等两种人工合成甜味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两种防腐剂,以及食品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继200,2001年之后第三次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广泛测试. 本次测试结果显示,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这四种食品添加剂被广泛使用,103种样本,有87个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但样本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情况较好.只有4个样本的细菌总数超标,其他样本没有发现存在微生物方面的问题. 本次测试发现,样本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甜味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依然严重 我国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在标准中没有提及的食品种类,表示国家尚未批准在该类食品中使用某种添加剂.通过对此次测试结果的分析,几类食品样本中近50%的样本存在甜味剂和防腐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果脯蜜饯类20个样本中有17个样本存在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现象,其中有14个样本糖精钠使用超标,占果脯蜜饯样本的70%;9个酱莱样本中有4个样本的甜味剂超标;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7个样本甜味剂超标,均为甜蜜素超限量使用;果冻,糖果,口香糖和八宝粥样本中未发现超量使用的问题,但八宝粥中存在甜味剂超范围使用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蜜饯类食品中,有70%的样本糖精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糖精钠最高含量超出允许限量12倍之多.有40%的蜜饯样本甜蜜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使用限量,检测出的最高含量是国家允许添加量的倍. 酱莱类食品有1/3的样本糖精钠含量超出国家标准限量值.有1个样本的甜蜜素含量高达,是国家使用限量值的倍.酱莱中还有2个样本的苯甲酸钠含量高于限量值,其中1个样本的苯甲酸钠量达到,超出国家允许限量4倍多. 在国家标准中八宝粥没有被允许使用糖精钠这一甜味剂.但测试的7个八宝粥样本中,都检测含有少量的糖精钠成分. 2>使用甜味剂或防腐剂没有明确标注或标注错误 国家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和种类名称,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本次检测出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的样本,发现部分样本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作出明确标注,同时还发现有些产品作了错误标注,如检测出含有苯甲酸钠,但标签标注却是山梨酸钾.标签标注问题较多的样本集中在蜜饯类和酱莱类食品.全部103个样本中,使用了防腐剂或甜味剂而没有标注或标注错误的共计67样次. 20个蜜饯样本中均检出含有糖精钠,有19个样本没有标注,只有1个样本进行了标注.11个样本没有标注含有的防腐剂苯甲酸钠,另有3个样本标注的防腐剂与实际检测完全不符,检测含有"苯甲酸钠",标签却标注为"山梨酸钾". 9个酱莱样本都没有标注出所含有的糖精钠,2个样本没有标注含有的甜蜜精,7个样本没有标注防腐剂或者防腐剂标注不全,如含有两种防腐剂只标注出一种. 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的样本没有明确标出其含有的甜味剂或防腐剂. 3>无糖食品中同样含有甜味剂 本次测试的样本中有14个是无糖食品.无糖食品是指不含蔗糖和淀粉糖.但必须含有糖醇等一类食糖替代品,我国提倡使用对健康有益的糖醇和低聚糖等食糖替代品,但无糖食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循,各生产企业均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测试结果发现有5个产品中存在糖精钠,2个样本含有甜蜜素,3个样本同时含有糖精钠和甜蜜素,糖精钠含量最高达,同时甜蜜素的含量为.鉴于无糖食品的受用者一般为糖尿病者等特殊人群,那么,产品的宣传说明对消费者的指导意义更为重要,但有的产品包装上对无糖食品的宣传和介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宣传其具有降糖疗效.《广告法》规定:"食品,洒类,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和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但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该产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还要认识到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相信无糖食品有关降糖功效等医疗用语的宣传. 4>有些食品儿童不宜吃 果冻,饮料,蜜饯,糖果等都是儿童非常喜爱的食品,这次测试样本中果冻的质量普遍较好,其次是饮料样本中的果汁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但蜜饯类食品样本中普遍存在问题,添加剂使用过量,该标注的添加剂没有标注等,儿童不宜食用这类食品. 食品中过量的添加剂会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的解毒能力较弱,极容易对食品中的添加剂产生过敏反应.目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相当关注,都在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来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FAO/WHO)所属的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日许量(ADI值).ADI值的定义为:依据人体体重,终身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它是国内外评价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首要和最终依据.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这四种食品添加剂的ADI值分别为5MG/KG,11MG/KG,5MG/KG,25MG/KG(单位MG/KG为每天每公斤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这一数值对于生产加工安全放心的儿童食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5>糖精钠在食品中使用依然普遍 糖精钠属于非营养型人工合成甜味剂,其稀溶液的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后味微苦,与蔗糖相同甜度的重量所产生的热量不能蔗糖产生热量的2%,在食品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因为20世纪70年代有人发现糖精钠含量达到5%~时,用来喂养的动物的膀胱癌发病率与糖精钠的摄入量明显相关,所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曾提出禁止使用糖精钠.但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实验与实际饮食中的摄入量有极大的差异,而且流行病学研究并未发现糖精钠的使用与膀胱癌的关联.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了糖精钠的使用限量,同时对其使用范围加以限制.我国有关部门也曾为关于糖精钠等高倍甜味剂的生产使用下发通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规定范围内限量使用. 本次测试的103个样本中,有57个样本含有糖精钠,占受检样本量的,其中19个样本的糖精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其余38个样本中的糖精钠国家尚未批准使用. 通过本次对一百余种食品中甜味剂和防腐剂的测试,我们发现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因此,特向广大消费者提示: 1.蜜饯类食品大量使用甜味剂,普遍使用防腐剂,而且多数没有在标签中明确标注所使用的添加剂,问题较多,质量不稳定.消费者应适量,适度食用蜜饯食品,尤其是话梅,陈皮类蜜饯,其甜味剂含量较高.特别是儿童,孕妇等人群不宜食用蜜饯类食品. 2.在我国,果汁(味)饮料国家规定其防腐剂的限量高于含气的碳酸饮料,这样可能会导致果汁(味)饮料中防腐剂的含量比碳酸饮料要高,儿童饮用果汁(味)饮料要适量. 3.对于无糖食品等特殊食品,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标签中的内容,尤其是配料表,不要相信其宣传的疗效功能,因为食品不是药品,这种宣传本身就是违法宣传. 4.建议家长给孩子购买零食时应谨慎选择,现市场上销售的儿童食品中,大部分含有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范围,超限量,这样的食品儿童经常食用对健康非常不利.有些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也是造成肥胖儿的原因之一. 5.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品牌信誉度较高的产品,并尽量到正规超市,商场购买,以保证所选食品的安全性,保证自身健康.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限量经及如何标注等都在相关标准中作出了规定,但从企业得到的反馈情况看,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限量理解比较透彻,而对于标签标注问题,认为只要不超过限量值,标注与否并不重要.还有些企业对标签标准理解不透彻,认为只要不是企业作为配料主动添加的添加剂,可不标注.因此,中消协呼吁企业按标准逐步规范产品的标签标注,诚信生产经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呼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孤独的危害研究论文

当你觉得孤独时,孤独正在陪伴你自从社交网络兴起,智能手机普及后,我们留给自己的时刻变得越来越少。手机一刷,便是整个世界的信息爆炸在眼前,按一次转发,我们成了这世界信息的一处驿站。千里之隔的亲朋,有网络就能聊天视频,独居一隅也不再是什么冷僻的事情了。孤独变成一种稀少的感受了,当然这并不是坏事。 只是偶尔,我做饭、洗碗或者打扫屋子,这些不需要动脑子的机械性动作,使得整个人放空下来,思绪乱糟糟,只关乎自己,飞到过去又飞到未来,才会突然意识到,是在与自己相处。一种非常宁静的孤独感,而这种感觉,在各种信号互相覆盖的今日,显现出苍白的珍贵。 看过朱天文的―次演讲,她说我们一直在感受,却不曾去感受那一种感受。有一次我回乡下老家,饭后自己在田间散步,走到土地庙边,身旁是大榕树,环绕在一片碧绿的稻田里,整个村庄,都沉浸在午睡的安静里,唯一的声源来自脚下的沟渠,那里正好有一个小水闸,水流在那里突然奔腾起来。我坐在石椅上看,发现每一次激起的水浪都有着同样的节奏却又没有一次相同,总有一些细微的差别,这一阵高些,那一阵会激起水花,真的像有生命,浩浩荡荡赶去一个地方,难怪诗里歌里总会矫情地问风去哪里水去哪里。我在那观察水花,观察了半个小时,虽然并没有观察出对世界有任何意义的事来,但那半小时的发呆却让我第一次去感受到自己的感受,开心是一种感受,如何去感受开心;难过是一种感受,又如何去感受难过,那是需要独自的真空状态的。而这种技能的掌握,对我生活是有作用的,比如当我觉得痛,我便去体会痛到底是什么,痛似乎因为被细究而稀释,变得不那么痛;当我觉得饿,我会去感受腹部那种感觉为何称为饿,于是饥饿也变得不那么饿。不知道修行高深的法师,选择坐禅冥思时,是不是也是通过将感觉纳米化,从而找到这些感觉的间隙,抵达最空无的境界。 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孤独感袭来时,大多都是因为负能量袭来。朋友堕入青春期的旧时刻里,是因为职场纷争让她难过;我踱步出去自己散步,是因为与父母吵架负气而出,中二地觉得世上无人懂我。孤独身边总伴随着无助,然而有趣的是,治愈我们的,却是孤独本身。他像一个沉默的老友,安静地坐在我们身边,等我们自己慢慢地去感受孤独的感受,从而破解孤独,他才转身离去。 是一种亏欠,当我们觉得孤独时,孤独正在陪着我们。 也不只像孤独,很多的痛苦,需要的是痛苦本身的治愈,毒即是药。有一个朋友恋爱事业双失,躲在家里厌世自闭,蓬头散发,不吃不喝,行尸走肉。她的好朋友杀去她家,跟她住在一起,陪她过着同样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她望着跟自己一模―样的好朋友,好像幽灵在照镜子,忍不住扑哧一笑,这一笑便证明墓穴般的岁月过去了,她们一起起身出门,吃香喝辣,购物做SPA。 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正面的,要我们遇到挫折坚强,遇到困难勇敢,遇到苦难要乐观。但后来发现,其实可以不坚强、不勇敢、不乐观。像我朋友的好朋友,放下所有高高在上的劝慰,落到与你相同的位置,陪你一起消极地面对这一切,陪你不迎难而上。许多的痛苦,都像黑夜,穿过漫长的黑夜全都不过是修辞。黑夜自己会走,白天是等过来的。最大不了,遇见的是极夜,但只要等,日光便会重现。 小时候爸爸跟我讲,被蛇咬的地方,七步之内就能找到解药,不知道是哪本武侠小说里的扯淡。不过,我觉得,在最苦难的时刻,消除它的方式便是在那个时刻。觉得孤独时,呼朋引伴的欢聚只是镇痛的作用,而不是治病的根本。下一次,当你彷徨无助孤独时,试一下,去与它们对坐。坐到像照镜子,忍不住扑哧一笑。那就是光照进最幽暗最幽暗的时候了。黑暗始终比光明脆弱,它需要的条件远比光要大,只要有一点点缝隙,光都会努力窜进去。我一个朋友说,“光和光怎么打招呼,最黑的地方见!” 心理学有个比喻,病人好比坠入深渊,而心理医生不该出手相救。心理医生更像深渊旁边的一棵树,伸出树枝在一旁静静不动。他们要患者自己和深渊搏斗,是选择继续坠落,还是选择抓住救命的树干,全都看患者自己。 人和人都那么不同,我对“他人即地狱”的理解,并非说人心险恶,而是说人心莫测未知,谁都不曾去过地狱,自然解救就变得自以为是。所有的懂得都是隔岸观火,所有的劝慰都是隔靴搔痒,所以更多时候,倾听比开导更有用。不过是承担起“孤独”的作用,成为一个具体的倾诉对象,等沉浸在痛苦中的人,在倾诉中,抵达孤独的核心。 之前网上有一张很火的照片,一个身形很好的女白领背影,缓缓步下地铁旁的楼梯,手里拎着的,是她的高跟鞋,是的,她正是赤着脚在走路。作者配的文字是“今天你也很累吧”。照片之所以能爆火,是网友们都感同身受了那个曾经很累的时候。疲倦,是被疲倦给治愈了。当你很疲倦时,那些分享热闹,或者邀你玩耍的人,大概只能收获你的白眼吧。 阴阳鱼环抱,互相融合。消极的事物也不是全部的黑,它也是黑白相间的圆,反义而同生,伤害你,也治愈你。

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孤独,孤独是一笔财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面对孤独而活得个酣畅。孤独的到来和失落同样令人不悦。孤独也许可以使一个口若悬河的人从此缄默不语,但不能使一个思维活跃的哲人停止思考和遐想。 当一位老人把孤独的身影留在香榭丽舍大街,留在枫丹白露树林,留在巴黎郊外草丛,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已没有风采,已完成了他那登峰造极的人生而走向天国的花园,还指望他创造奇迹吗?没有人去留意过时代会留给这孤独者是什么东西。 然而,伟大的总归是不朽的。杰出的并不因为被人抛弃,诋毁,诅咒而变得卑劣。卢梭那洋溢着生命热血的心灵赋予了孤独以新的寓意。他面对孤独,浮想联翩,欲罢不能。他在孤独中找到了一个“不幸者在断绝了和人类交往,再也不能做点于他人,于自己有用或有益事情时”的补偿。这补偿便是“有感而发的内心情境”与“四周的客观事物想融合”的创作。孤独提供了他晚年创作的唯一灵感。因为只有在那时他的“心底无拘无束,思潮可以尽情涌流”。他沉浸在“孤独散步中迷人的沉思默想中”。孤独并不等于沉默;没有内心活动,才是生命的真正麻木。“沉默也同样令人惬意”。卢梭在他迟暮的余晖中再一次展开思维的双翅,任泛泛的,愉快的思考掠过清雅的心灵,在静谧的湖面上划出点点涟漪,淡淡地荡开,悠悠地波及心底深处。他再一次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从野花杂草的根茎蓓蕾中去领略人生的百味,从圣皮埃尔岛的欢乐中去享受大自然的甜蜜,那又是怎样的一种甜蜜啊,这恐怕在巴黎上流社会的觥筹交错中是绝对无法获得的。他感谢那些为了积怨排斥他的人们为他提供了这次孤独的旅程。孤独使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的勇气。这位老人清醒地意识到要“活得更为恬静”。于是他在悠闲的孤独中忙得不亦乐乎。“排除异念而感动自身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一种满足和宁静的珍贵情感。”他使得孤独不再那么可怕和黑暗了,他用孤独之火,照亮了他的余生,又点燃了生命,于是这黄昏暮色中朦胧的生命变得光芒四射起来。卢梭这位智人,充分利用这孤独的时光,寻找到一个人在茕茕子立,形影相吊中的自身平衡,并留下这本盖世无双的佳作。 孤独的老人走了。这位“自然之子,真理之子”在孤独中走完了他的全部历程。然而他的“遐想”仍在延续他的生命,使后人百读不厌。“我常常想,若是把我囚在巴士底狱或一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室里,我也仍然可以悠悠幻想。”孤独曾使许多杰出的人士奈何它不得,而唯独卢梭不同凡响地为孤独谱下了华采的乐意。作为一个人,卢梭是真正认识自己,把握自己的智者。 “我喜欢孤独。”于是他拥有了孤独,拥有了财富。求采纳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

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和主张的常用文体。下面是我整理的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一】

“这朵花谢了。孤零零的,终于谢了”清晨,我站在窗边,远眺着初阳,它像画家笔下多种颜色的交融所形成的,颜色深浅得当又不失层次。远处的天刚刚亮,像仙女掀开了她的面纱,朦胧却又迷着人。独自远眺,熹微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将我的身体与它融合在了一起,揉进了我的心里。我闭上眼睛,在感叹着“世间万物皆有定数”的同时,又开始享受着现在的时光。孤独是人生的必经之课,只有饱尝孤独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王者。我又何尝不是呢?

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不断的和过去挥手告别,一路走来,在嘲笑当初那个幼稚天真的自己时,也一直固执的做一些自己觉得对的事。成功也好,失败也罢,所有的快乐与苦难都留给了自己。这也是一种孤独吧,我想。在读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篇文章时,我记得是在一个学业繁重的高二晚自习,周围的人都在不停地为自己的梦想奋笔疾书,而我却一直徘徊在史铁生那个”特定”的孤独里,人在遇到一些自己无法承受的痛苦的时候,总会选择逃避,选择流连于自己的孤独中,在自己的孤独里沉淀自己,让自己的心灵得到解放。

强者是注定孤独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强者,所以每个人都孤独。每个人沉浸在自己的孤独里,别人无法走进来,这也是人们遭受磨难痛苦之后唯一可以选择去逃避的地方。每个人的孤独也因人而异,别人无法体会,也正是因为这些,人们在经历过孤独之后才会成为他们想要成为的人。或许我说的太过肯定,可是如果没体会过孤独,那一定不会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如果做不了保护别人的墙,那么就做一颗石头,直到把自己磨练的足够抵抗外界的挫折苦难。

可能有时孤独也会胆小。夜晚的小镇,没有城市的川流不息,也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有的只是满天的繁星和一个挂在夜幕上的圆月。我在一个关了灯的屋子里,坐在床前,享受着月光偷偷爬进来的静谧时光。孤独从月光中钻进了我的身体,每天的这个时候,是我最开心最安静的时候。夜使我平静。平静的足以让我沉淀自己,感受着匆忙之中的慢生活。对我来说,孤独能给我带来的,是在人生迷茫犹豫之时的安抚,能让我找到出路。也是取得小小成就之后的冷静,能让我懂得如何才能在其中保持住自己。人生的必修课,虽然不能做到完美,但是也能得到90分。世间万物,得之淡然,失之坦然,然后争其必然。做自己心灵的王者,即使远方注定风雨兼程。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二】

孤独,是人生而具有的本性。孤独是一条黑暗的铁轨,你永远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毁灭抑或光明。有人说:“如果你想走得快,一个人走。”时代的先驱与社会的推进者是走得快的人。他们都是孤独者。

为何?因为没有世俗繁琐的牵绊,没有与同伴内讧的机会,他们孤独向前,仅凭孤勇。

梵•高孤独,身为一个艺术家,他的孤独感尤其明显,人们无法理解他的作品。贫困、饥饿将他压迫得发疯,用手术刀为自己刻下最后一笔。但是一亿七千万的《向日葵》却证明他的水平比同期作者前进几许,他不是疯子。他只是一个孤独行前于其他画家的人。

孤独者往往不能得到当时世人的理解,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高于现世,不能被固定的先入为主的民众所理解与支持。孤独的先行者便会从内心感到一种难以驱散的阴霾,只能埋首于他们孤独的事业之中。爱因斯坦性格孤僻,小时曾被老师责骂不可理喻,却提出了相对论这个伟大的观点;司马迁蒙受奇耻大辱,在众人不齿之下,含泪挥就一部坎坷壮阔的史诗;哥白尼坚持真理的火炬不会熄灭,提出的日心说不被世人理解,便用生命去推动真理的前行。

所以,疯子是孤独的,天才也是孤独的。

真正孤独者是坚贞于自己的内心,抵得住诱惑,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居里夫人将奖牌当成给孩子的玩具,钱钟书谢绝记者采访,他们需要的是专心“坐冷凳”的孤独与安静。哪怕“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发明数不胜数,但他在晚年浮躁,喜爱名利,也就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孤独者。

孤独者在引领技术走向,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民众的“同化”。人的性格中隐约有群体意识,会理所当然地少数服从多数,孤独者要不有舌战群儒的本领,就要有充耳不闻的本事。很多人本是一个人走,被呼喊几声,便成了芸芸众生的一员。所以孤独者“高处不胜寒”,少而珍贵,受到世人的敬仰或是不解。

如果你想走得快,请一个人走吧。成就大业的人总得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苦心孤诣,不迷失于众。孤独者,自远方。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三】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题记

四年前,我独自一人在家,裹着厚厚的被子,瑟瑟发抖。

抬头望天,明月不见,繁星暗淡,只有北风在“呼呼的”狂笑着,透过窗户的空隙,传到我的耳里。当时为了壮胆,把电视开到最大音,可是内心深处依然恐惧,身子在不住的发抖,希望有人在我身边。

那时认为,原来孤独这么可怕。

四年后,夜已深了,我却独自漫步在没有灯光的小区里,口里背着课文。虽然孤独,但每一步都是那么的轻松。风,依然是肆虐的吹着,天上下起了小雨。风透过不算厚的衣衫,无情的吹打在我的身上,浑身冰凉。雨顺着我的脸静静地往下淌,给这画面增加了一份凄美。这时的我,只是在叹赏着这无人观赏的美景。

刹那间,我发现,原来孤独这么美丽。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四年前,我体会的不是孤独,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孤独,孤独,孤就是王者,独是独一无二,一个独一无二的王者必需要永远接受孤独。因此,孤独是一种境界。

一个人坐在冰凉的长椅上,这未必是孤独。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或许你会更加茫然。孤独不在外表,不在肉体,而是存在在心灵中的美。静下心来,抽出时间,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品一杯香茶,然后沉思,这也是一种孤独。

朋友,但是你要记住,孤独,不是寂寞。寂寞只是心中一瞬间的幸福,但是会给你带来无限的空虚。孤独是要冥想,不是思考也不是苦想,是让他随风、随意、随缘而飘,在这过程中,你还要要把心、意、灵统一。如果达到境界,你将会明白许多人生哲理,这就是为什么思想家的人大多是孤独的。

朋友,你你还要记住,孤独,并不是孤傲。孤傲只是表面的孤独,但他的内心却是骄傲的。你要用心去体会,放下一切,不论是你的骄傲还是自卑,找一个清净的地方,静静的思考,你才有机会找回自我,收获感悟

孤独其实就是一种是灵魂的放射,一种理性的落寞,也是一种思想的高度,更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忘记了谁曾经说过“不会享受孤独,就不会享受人生。”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四】

人性的弊端莫过于感情用事,但正是由于此,才使得世界如此的丰富可爱,充满生机。而在感情的深处,有一处黑暗神秘的裂谷,犹如残忍的伤痕,重重地刻在那,犹如那深夜里邪恶的黑暗法师,在这里布了阵法,使这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与诅咒,这里是——孤独

殊不知,孤独是什么,当世界停转,人类消失,只剩一人,也许这就是孤独。孤独的滋味抑郁沉重,像一把枷锁,想挣脱却无力,想倾诉,有无从诉说。

孤独可怕之处在于心中那微妙的感情,即使说了出来也没有人听,可是只有一人独当一面才可继续在人生之路上行驶下去。孤独会像一尊石像,而里面则是你的喜悦与欢乐等一些好的情感,像蝉一样,要在土地里呆上不知多少年才可换来少许时间的自由。

而孤独则是囚禁的牢笼,黑暗可怕,骇人惊悚,使人无从体会,而只要一缠上身就难以脱身,会像一个鬼影,抓也抓不牢,只有黑暗的深渊,恐怖的牢笼与血腥的屠刀,在你的心灵深处慢慢的蔓延开来,直至窒息,死亡。

当一个孤独的人走在大街上时,一个微弱但却又十分坚定的念头会出现在脑子里,他只想换取一丝的安静,就是那种世界停转,人类毁灭的安静,而在他周围则是喧闹声与叫卖声,这是人的内心深处的裂痕在作怪,不知为何,每天起床与睡觉没有任何区别,走在大街上就像和做梦一样,无法停止脚步,逐渐走向深渊。每天的生活一尘不变,没人会注意,没人会关心,久而久之,人的孤僻就会展露得一览无遗。

孤独是可怕的,而可怕之源头,是由于感受到内心的那种黑暗的一面所带来的感觉,是绝望,孤独,无助,弱小等因素结合而成所产生的化学反应。而孤独则是单纯的使得心中显得十分无助,而且人本身也觉察到这种情况的现象的心里的体会。

所以我们大家要敞开心扉,积极与大家交往,多交朋友,这样就不会有这种紧张可怕的心里反应了。

以孤独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五】

越长大越孤独,这话是真的!小时的我们还不怎么觉得,因为那时的我们天正笑脸真的很开心!然而随着时间的改变,我们逐渐的成长,逐渐的成熟。越来越多的责任压在我们身上,从此。在也不快乐了,再也不会快乐了!愿世界温柔相待,别让自己更孤独!

童年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童年,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不尽相同!童年时代的我们不想那么多,每天都是笑声不断。心情非常的好,也许快乐时光总是在童年吧!整天无忧无虑的, 真象一个活神仙似的!真向往那样的生活呀!

成长

也许成长的过程是每一个人必须所经历的。成长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成长的道路艰辛有困苦。或许我们本该成长,本该成熟。因为我们有梦想,有在乎的人,所以为了自己的梦想更加的努力,相信,成长中的我们会作文更加的成熟!

乐观

乐观相信事情总会有好的发展,成行之路,越长大越孤独,但我们还是要积极的面对。面对一切,面对自然!以乐观的心态去处理事情,别让自己更孤独,让自己开心每一天,愿世界温柔相待!

人生

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人生却是艰辛的。要经受许多艰辛的事情,要面临更大的困难。所以,要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一切事情。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有更好的向往。自己的人生才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越长大越孤独,单位IM恩也要懂得自然生长规律。成长的孤独换来的却是成长的成熟!何不感到高兴呢?成熟后的我们了结许多,懂得许多,追求完美,追求优秀。为了自己今后的美好生活,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

被让自己更孤独,因为有梦想,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刑法危害结果研究论文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自己选择参考吧。千万不可抄袭。

刑法具有保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具体表现为刑法保障国民利益价值和刑法保障被告人特定利益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工业和城市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前,超标排水、排气、排污、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打击环境犯罪,用法律途径惩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当前我国环境犯罪相关刑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犯罪;刑法;问题完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当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已经给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相关刑法,既能充分发挥刑法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 教育 、震慑、惩治作用,又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然而当前我国相关的环境刑法还不完善,其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彻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相关刑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人类前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索取和破坏,导致当前雾霾、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使得很多国家纷纷走上了通过立法来打击环境犯罪的路子。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当前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一些环保策略,对改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但效果有限,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仍然在不断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研究表明,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水土流失、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犯罪行为,离不开环境犯罪刑法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环境相关法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相关刑法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客体、保护范围不明确

在对我国当前环境犯罪相关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中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的界定十分不明确,有时甚至存在无法确定环境犯罪客体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传统的立法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相关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仍然采取传统的立法模式,而环境犯罪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最终导致环境犯罪客体界定模糊的问题。此外,我国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也不明确,我国当前的环境犯罪刑法虽然对常规的环境违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却对水土流失、噪音污染、非建筑引发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处理一些环境犯罪行为过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二)归责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归责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虽然我国社会各界对环境犯罪行为都普遍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然而对环境犯罪的惩治方面仍然存在低限度处罚的问题,甚至对于一些环境破坏行为就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一了了之,而没有严格的明确责任。这些现都,不利于保护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反而为一些个人和企业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带来了可乘之机,必然会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断加剧。

(三)对环境危险犯规定不足

一般而言,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是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法律来界定环境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然而由于环境犯罪具有持续时间长、行为持久性等特点,必然导致以此来惩治环境破坏行为不但根本无法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目的,而且还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扭转的影响。当前,我国这种事后处理的环境犯罪刑法模式使得刑法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方面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方面的规定,明确环境犯罪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将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等对待处理,这根本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实际需求。从本质上而言,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环境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要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远。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这一规定根本无法体现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决心和重要威慑力,导致对环境犯罪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此外,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对一些环境犯罪行为的相关罪状存在描述迷糊、界定不明确等一些纰漏和问题。

三、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相关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保护客体及保护范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当前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界定模糊的现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首先要明确界定犯罪客体和保护对象,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在保护当前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职能和有效作用。其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还要进一步扩大对环境保护的范围,特别是针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的破坏环境的问题。环境犯罪刑法只有,不断的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才能够真正的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有效性。

(二)明确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环境问题不断突出,一些个人和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和环境犯罪屡教不改,部分社会个人和群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环境犯罪刑法打击力度不够、归责不明确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导致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根本无法充分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因此,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对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效果。

(三)增设危险犯的规定

危险犯,即“以行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没有对危险犯的相关规定,而增设对危险犯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预防以破坏结果来规定犯罪而带来得对环境破坏不可扭转的损失。在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的规定,能充分发挥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作用,可以在环境破坏最终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遏制,以达到达到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四)设置独立立法体例

通过对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环境犯罪设置独立的犯罪类型,而将环境犯罪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混为一体,这必将会影响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因此,我国必须采取对环境犯罪独立立法的相关措施,基于环境犯罪的本质及特点出发,通过独立立法来加大环境犯罪刑法的威慑力和法律效力,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环境犯罪刑法才能够应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真正的起到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打击、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立明.目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现状及其研究对策[J].上海 财经 学院,2013,13(09):116-126.

[2]张文丽.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的重要性[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2011,13(05):118-125.

[3]王关媛.我国环境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吉林财经学院,2012(07):120-126.

[4]徐梅玉.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着力点论析[J].湖北工商学院,2012,13(11):119-124.

[5]李立旺.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完善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经济学院,2011,11(15):132-136.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犯罪既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犯罪则主要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考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公共安全的破坏显然重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将食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其罪质,符合刑法对于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实践中能更有效的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打击。

二、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四、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

(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五、增设资格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从事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性,必须增设相应的资格刑。《食品安全法》中虽规定了资格处罚措施,如吊销卫生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等。这种打击和威慑效果明显不足:行政处罚措施力度小,且没有具体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期限的限制。

鉴于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滥用自身的某些资格和优势实施,因此,对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进行设置时,从业禁止等资格刑可适用于生产经营者;强制破产可适用于单位。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处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不同期限的刑罚。在具体设置资格刑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犯罪,选择相适应的资格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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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危害研究论文

毒品是什么?一时的沉迷,带来一生的痛苦多少人因此葬送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以及美满的家庭,难道这些“迷途羔羊”还不能醒悟吗?曾经的旧中国,我们早已背上了“东亚病夫”的包袱,难道我们还要重演那场走向深渊的悲剧吗?吸毒者多数短命,一般不超过四十岁。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不仅使家庭破碎,还会给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吸毒的人数高达两亿,吸食毒品的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范围扩展到五大洲的两百个国家地区,而且全世界的吸毒者仍不断增加。毒品已成为困扰社会最大的隐患。“拒绝毒品”不止是一句口头的承诺,也是我们身为中国人应当承担的一份责任。自1987年以后,各国在每年的6月26号都要集中展开大规模的禁毒活动。2007年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毒品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如果再不遏制,将会严重泛滥,败坏社会风气。有一句话曾让我深深的感动“生命只有一次,同样的选择权也只有一次”。是啊,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要不回来了。这句话我送给那些吸毒者,以及“旁观者”。禁毒已不是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全世界13亿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守望相助,我们的祖国应当走向安定繁荣,而不要因为“毒”而沉沦。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们都携手共创明天!

一、认识的误区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单纯无知,有强烈的好奇心与逆反心理,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害心理防线薄弱,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容易上当,陷入毒品的万恶深渊。一是轻信一次不会上瘾。好奇心理促使部分青少年误信谣言尝试吸毒,轻信新型毒品“不上瘾,无危害”,但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长期想毒,终生戒毒”。二是“免费午餐”惹的祸。几乎所有吸毒者初次吸食毒品都是接受了毒贩或其他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此后,毒贩再高价出售毒品给上瘾的青少年。三是轻信吸毒可以减肥。毒贩经常向青少年吹嘘毒品的好处,称可以治病,还利用女青年爱美的心理编造“吸毒可以减肥”之类的谎言,实际情况是吸毒损害大脑,摧残意志,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降低人的免疫能力,引发肝炎、艾滋病、肺结核等疾病,是病态的棉黄肌瘦。四是误认吸毒为时髦。毒贩们鼓吹“吸毒可以炫耀财富,现在有钱人都吸毒”、“吸毒是时髦”等错误观念,而部分青少年关注潮流,追崇时尚,往往会被这些错误的观念所左右,走上吸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这条路,不光吸尽家产钱财,也毁灭了自己的美好前程。五是误认新型毒品不会上瘾。一些青少年容易被他人诱导,错误认为吸食新型毒品不会上瘾,对身体伤害不大,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念。“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吸食了新型毒品,哪怕只有一口也会成瘾,只是吸毒成瘾的时间长短存在个体差异罢了。二、青少年防范措施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文明、健康的兴趣爱好,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2、认清毒品对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的危害,以及吸毒者最终将走上犯罪道路的危险,认清戒毒的痛苦与艰难,远离毒品。3、切忌沉溺于舞厅、游戏机房、录像厅等易于诱发和滋生吸毒现象的场所,以防被人诱而沾染毒品。4、要谨慎交友,如果发现周围的亲戚朋友中有吸毒的人,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决抵制诱惑,并应规劝其戒毒,如果劝说无效,则应坚决不与其往来。5、要勇于面对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和挫折,人生难免遇逆境,切不可选择毒品来逃避现实,麻醉自己,从而最终走上毁灭之路。特别提醒:青少年防毒六不要

禁毒,从我做起!每当眼前出现一幅幅美丽的罂粟花,总是令人寒颤。没想到,一朵朵美丽的罂粟花,竟是一年要夺走几万人的毒品主要材料。罂粟花的果实中其内含吗啡、可卡因等物质,过量食用后易致瘾,是多少人失去生命。我听说过一个例子,一个18岁的女孩,为了避免再吸毒,把自我的左手靠在铁床上,但是仅过了一天的时间,那个女孩就忍受不了毒品的折磨,用菜刀把自我的左手砍下,鲜血流了满地,可她那时已经顾不得自我身上的痛苦了,竟然不顾一切的跳下楼去,结果,这一跳,结束了她仅仅18岁的生命。这是一个悲惨的案例,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吸毒呢?吸毒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轻的,就是家破人亡,要是是重的,可能就会丢掉生命,这两个后果都不好,可为什么总是有人要选取这条路呢?毒品给这个女孩带来的是痛苦,并没有快乐,她用菜刀把自我的手砍了,如果是平常人,也许会痛得晕倒,而那个女孩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可见毒品的威力如此之大,竟会让一个人连砍下手都没感觉!可她还是一个女孩呀!才18岁!当时我们还正在读书时候呢!毒品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要是她没有跳楼,还有可能戒掉毒品,是毒品让她走上了死亡的道路。毒品危害了多少人,可罪魁祸首还是买毒品的人哪!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要靠买毒品过日子?因为毒品能使一个人上瘾,这样,他就有很多很多的钱赚,可他们这样是会害人的呀!毒品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让我们去挑战他,战胜它!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经过公安机关的无限努力,收获了一些“战利品”: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山西、河南、天津、安徽、江苏等地联合行动,大打一场打击贩毒围歼战。安阳警方缴获毒品2。8吨,现金56麻袋,共计8000余万元,连同存款已达1亿多元;山西警方缴获毒品1吨多,现金4000多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躺在千万巨款上,夜不能寐。哈哈!那些毒贩也没从前那么嚣张了吧!那么多的毒品,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吸毒,哼!那些毒贩真就应得到严厉的惩罚!禁毒,从我做起!

禁毒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你说吸毒有什么好处呢?吸毒没好处吸毒不仅毁己、毁人、毁家庭还害亲、害友、害社会。吸过毒品的人都因无法忍受毒瘾来临时的痛苦与折磨。所以每当毒瘾来临时都用自尽的方式来解脱。读了《禁毒知识100问》后,我或益匪浅,同时也使我想起了当今的吸毒人员以及他们拥有一个怎样的家庭。 在我的身边曾经有过一位叔叔,他小时候特别聪明,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他的妈妈和爸爸常常夸耀他说:“我的儿子学习成绩把吗优秀,长大后肯定是祖国的栋梁。”这位叔叔每次都会拍拍胸膛,自豪地回答:“我不仅是祖国的栋梁,而且我还要做到:遵法、守法、讲法。更要遵守的是远离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光说还不行,还要靠自己的行动来实现。 长大后,这位叔叔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奋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妻子为他生儿育女,把一家人养得白白胖胖的,但由于妻子无意间染上了毒品而连累了叔叔同他一起吸毒。 从此,夫妻俩整日沉迷在毒品的虚幻世界中。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家里值钱的东西不断换成了伤身体的毒品。由于夫妻俩吸毒太过瘾。所以,使得白白胖胖的夫妻俩骨瘦如柴,面呈菜色,像似很久很久都吃不上饭似的。 有一天,我出去逛街,经过他家门口,听到从屋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把耳朵往门边凑近点儿听,听到夫妻俩吵架的声音,我很好奇,就用眼睛往里看,透过门缝,隐隐约约看到他们夫妻正在争抢一包用白纸包着的东西。我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这回,我清楚地看到他们夫妻俩浑身发抖,面无表情,手脚直抽筋,全身直冒冷汗。整个人缩成一团,脸上流露出来的是痛苦、是可怜的表情。那个样子真的很狼狈。接着 我又看到夫妻俩拿注射器把血与毒品浑在一起的东西注射进体内。注射完毕后,发抖停止了,手脚不抽筋了,脸上有表情了,冷汗不冒了,注射前与注射后的样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卡们到那情景真使人心惊胆战,浑身起疙瘩。原本要出去逛街的我连忙回到家中。 这种害怕,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后来,听别人说那夫妻因吸毒而被判劳动教养。每当我想起那情景,就有一种超级害怕的感觉。 我从那件事中知道了:毒品是个超级大恶魔。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极大,它会捶残人的健康,使人百病缠身、骨瘦如柴,最后走向死亡。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我们一定要切记:生命是重要的,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让毒品侵蚀我们,不要让毒品毒害我们这一代以及整个社会。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一个吞噬着个人生命与前途,抹杀了一个文明辉煌的邪魔。它正扇动着腐臭的翅膀,飞过那段惨痛的历史,来到你我身边,它摧残着人的身躯,荼毒着人的精神,毁灭着人活着的愿望。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青年的前途毁于一旦,然而现在,我们将不再沉默,请对毒魔说,不!。 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大麻等。毒品进入人体,危害极大。先是损害大脑、心脏功能,接着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使身体日渐虚弱,甚至导致死亡。 许多人吸毒,起初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去“试一试”,其实,事情就坏在这“试一试”上。因为人一经吸毒,便难戒除,久了便上瘾。毒瘾发作时,轻的头晕呕吐,重的如万刀切肤、万蚁啃骨、万针穿心、痛苦万状,只想一死了之。这真是一时放纵,一生悔恨。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正值花样年华,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他与一些“朋友”去歌舞厅跳舞,他的一个“朋友”给了他一些“糖丸”,叫他以后常来。他真的这样做了,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吸食了毒品,然而,太晚了。于是,自暴自弃的他再毒海里越陷越深。他没有钱,又不敢向父母要,就跟那些“朋友”到处偷,抢,在一次打群架时,他失手杀了人,被关进了少管所…… 这,就是一个仅14岁少年的悲惨经历。设想一下,如果不是毒品,他的未来本可以更美好,他或许能考上一个好高中,读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然而,现在他一无所有,他的未来因毒品而黑暗,他的前途因毒品而渺茫。毒魔,不仅折磨着他的肉体,更扭曲了他的灵魂,将他的前途毁于一旦 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头撞墙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 同学们,朋友们!吸毒代表“死亡之期”,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杜绝毒品、远离毒品!不让“死亡之期”危害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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